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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试题《税法二》(第四套)答案及解析

2015年注册税务师试题《税法二》(第四套)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15年注册税务师试题《税法二》(第四套)答案及解析

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税率万分之五。该企业2013年应纳印花税=(10000000+40000000)×0.5‰-8500=16500(元)。

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签订合同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确定金额后补贴印花。

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技术开发合同计税依据中不含研究开发经费;运输合同中不包含装卸费和保险费;财产保险合同不包含所保财产的金额。

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国家政策性银行记载资金的账簿,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可在3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建筑承包合同中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是需要贴花的,应纳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

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印花税=10×5+(500+300)×0.5‰×10000+70×0.05‰×10000+100×0.5‰×10000=4585(元)。

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印花税的计算。应纳印花税=5×5+(600+200)×0.05%×10000+10×5+(420+380)×0.03%×10000+100×0.03%×10000=6775(元)。

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印花税的计算。由于是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应纳税额=(200000+30000)×0.5‰=115(元)。

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印花税=20×0.05%+3×0.1%=0.013(万元)=130(元)。

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合同所载金额另行贴花;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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