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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精选10篇)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精选10篇)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1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工资采用职务工资制,其体系如下:

工资等级标准

第一条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工资等级标准如下:

第二条上表的工资不包括津贴及奖金。

第三条电脑操作人员、保卫人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人员、考勤计件人员职位的工资不得超过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人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工资以管理(工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管理(工务)员职位以下人员,各公司可视其工作性质分级核定工资。

第五条工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高工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支给该职位的最高工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月一次性发给。

第六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

第七条新进人员无工作经历者、其工资核定标准如下:

(经考试合格者依下列标准支给,非经考试而录用者,按低于下列规定的标准由各公司酌情拟订。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毕业,6500元以上。

2、大学或学院毕业,6000元。

3、专科毕业,5600元以下。

4、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农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国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8、国小毕业及国小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国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4、国小毕业及国小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第八条新进人员有工作经验者,其工资增加标准如下:

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第二条津贴给付标准。

本公司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各项津贴支给标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职工的加班津贴:单位:元/小时)

二、聘请人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小时)

三、夜勤、值日(夜)津贴标准:(单位:元、日)

四、驾驶员每月加班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

五、出纳人员职务津贴每月定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领班:700元;副领班:600元;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厂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每月发给200元。

2、非市郊厂区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在这个厂区上班者(如守卫人员)。一班期间内按日比照厂区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自订。

第三条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外勤津贴给付办法

第一条适用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级(含)以下人员,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人员如司机等不适用本办法。

一、工作项目:

营业类:

(l)直接销售外务工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工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2、资材类:

(l)进口性外务工作。

(2)关务工作。

二、工作时间: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月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工作时间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条发放标准。

一、外勤津贴:主管级750元/月,非主管级500/月。

三、办理方式:

1、各部门主管人员审核手认为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工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立即签呈经理注销。

2、非为从事本办法规定的“工作项目”的人员,但其外勤时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者,可专门报请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准。

3、津贴生效日期:凡符合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若为上半月调任该职,则以当月16日开始计算,下半个月调任者从翌月1日起开始计算。应注销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自其工作变更日起停止发放。

第三条其他说明:

一、申请领取外勤津贴人员不得再报支加班津贴及其他职务津贴。

二、凡是已在效率奖金项目下考虑提高基数核给的外勤人员,不得再重复申报本项津贴。

第四条本办法经呈报总经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1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吸引并留住各类人才,构建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旨在为员工提供合理的报酬机制,使员工共享公司发展带来的经济收益。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1-8职级的所有员工。

第3条基本原则

3.1公平性原则

通过建立合理的岗位评价机制,确保组织内部成员的薪酬水平与其所在岗位对公司的贡献价值相一致,同一岗位上的工作享受同等薪酬。

3.2竞争性原则

通过薪酬市场调查,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类似公司的薪酬水平相当,并采取某些重要岗位的薪酬水平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政策。

3.3激励性原则

根据员工对公司的实际贡献支付薪酬,多劳多得,并适当拉开薪酬差距,增大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公司、所在部门及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3.4经济性原则

考虑到公司的财务实力和实际支付能力,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始终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达到员工薪酬持续增长与公司稳定发展的和谐统一。

第2章薪酬类型

第4条薪酬给付方式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职位)的重要程度、所任职务的高低、责任大小、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薪酬给付方式分为三种类型:

4.1不定时工作制薪酬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Y;工作时间相对不固定,工作责任范围较宽,实施不定时工作和目标管理。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依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目标管理,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如逢星期日工作,可以准予调休。适用职位如下:

4.1.1主任以上岗位,包含主任、主管、经理和总监0-3职级的职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制;

4.1.2工程师/模具设计师职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制;

4.1.3销售业务类职位,采用销售业绩提成,具体另行约定;

4.2月薪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M;适用于工作时间相对固定的专员、助理、员工等,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超额工作时间由主管先行审批,加班不超过36小时/月,一律给予调休。

4.3日薪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D;适用于各操作类、基层管理类职位,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超额工作时间,公司按劳动法之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本制度第10条。

第3章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体系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职位(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5条薪酬结构:员工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全勤奖+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等构成。

第6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依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和对公司贡献价值的不同,给予不同的金额,详情参阅《职位等级表》(表F-1)《D类基本工资职级分布表》(表F-2)。0-3职级的基本工资(元/月)实行保密。

第7条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程度、担任职务的高低、责任大小、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具

体标准如下表《岗位津贴等级分布表》(表F-3)所示。

第8条月度全勤奖

8.1所有员工在工作满勤的情况下,每月的全勤奖一律为50元/人。

8.2凡请假〈= 4小时,月度全勤奖减少25元;

8.3凡请假> 4小时,月度全勤奖减少50元;

8.4凡月薪制员工,请假并足额调休的,月度全勤奖一律不减少;

8.5所有申请带薪调休和年休假的员工,月度全勤奖一律不减少。

职位等级表

表F-1

D类基本工资-(元/日)职级分布表

表F-2

岗位津贴等级分布表

表F-3

注:凡通过公司统一考核而进行的岗位(职位)调整,其薪资享受相应的待遇。

岗位津贴依考核结果而确定。

第9条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9.1员工的月度绩效奖金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而评定;月度绩效奖金等级分布表如F-4所示。

绩效奖金的发放的正常比例为80%-150%,涉及到违反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和流动管理制度等条款的其他情况下,特殊发放比例为0%—80%,具体参照《绩效管理制度》。

月度绩效奖金等级分布表

表F-4

9.2.年终绩效奖金,具体由年终考评结果而核定。

第10条加班工资

加班申请严格依照《加班管理办法》审批,加班工资依照劳动法执行,以基本工资为基数

来确定其报酬,薪酬类型为D类的基本工资以S元/日为单位,具体如下表F-5所示。

条件:设周一至周五、周末、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小时数分别设为X、Y、Z。(X≤3)

表F-5

第11条学员、实习生薪酬管理

11.1模具制造部、物料部、品质部等生产操作类实习员工即学员;

11.2技术、设计、工艺、工程等部门的技术类实习员工称之实习生;

11.3上列实习员工,需要签订三个月的实习协议(部门名称:无;职位名称:学员或实习生),实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将实习员工分配至相应部门、确定职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11.4实习期-学员工资给付:具体如下表F-6所示。

表F-6

11.5实习期-实习生工资给付:具体如下表F-7所示。

表F-7

11.6学员工作时间:参照模具制造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加班工资按第10条执行。

11.7实习生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8小时;超过此时间,公司提供资源给实习生自觉地学习时间,以期尽快提高技能,更快适应工作。

第12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依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4章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13条公司于每月10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14条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15条公司薪酬总额每年核定一次,并根据每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消费水平以及公司的组织架构对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进行检讨调整,凡在一年内有过薪资调整的员工将视作本年度已经调整。届时,公司发布年度薪酬福利核定与调整通告。

第5章附则

第16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对本制度做相应调整。

第17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制度的执行情况陆续出台配套管理制度。

第18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

第19条本制度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3

第一节

1、目的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通过给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报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在公司内部制定公平合理的报酬给付体系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尽可能地体现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3、效力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领域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重要的依据公司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度、活动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本制度

4、适用范围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5、薪酬理念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标设定如下:

5.1薪酬水平与劳动力市场接轨,并具有一定竞争力;

5.2吸引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

5.3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绩效;

5.4促进组织内部公平待遇;

5.5推动团队协同工作

6、薪酬体系管理原则

6.1战略原则:公司的战略体现在薪酬体系设计中,并且通过薪酬体系的运行促进战略实施成功

6.2公平原则:包括内在公平和外在公平两方面含义:

6.2.1内在公平:员工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相比,觉得所得薪酬是公平的

6.2.2外在公平: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竞争力的

6.3竞争原则:公司薪酬体系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以薪酬调查为依据,设定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薪酬标准

6.4差别原则:以工作技能、工作责任、工作条件、工作强度为要素建立薪酬序列,按职位、年功、学历、职称确定基本工资,按绩效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6.5制度公开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员工清楚明确地了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对自己的报酬心中有数

6.6保密原则:员工基本工资的密级为机密,绩效工资的密级为绝密对于薪酬外泄的,或者互相打听工资的,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7、薪酬增长机制

7.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总额的确定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7.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发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二节薪资结构

1、本公司员工薪资体系采用岗位价值、绩效贡献、个人表现与实际收入直接挂钩的结构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利润分享计划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组成

2、公司员工月薪由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福利

3、员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利润分享特别奖励

第三节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因所处职务层次不同而确定的工资收入,是员工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2、为规范集团内部薪酬体系,根据公司当前的组织架构和职务所处层次将所有人员划分为17个职级,处在同一职级的所有岗位,其基本工资均相同,各职级对应职务具体见《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

1、绩效工资是公司为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而设立公司对员工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周期性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原则是“月度考核、季度汇总、季度兑现”,如下表所示,具体请参见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2、绩效考核成绩等级的评定,依据所在单位的不同性质和考核周期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等级强制分布比例,具体办法参见《绩效管理制度》季度考核成绩季度绩效工资优秀本人基本工资1良好本人基本工资08合格本人基本工资05待改进0

第四节业务提成

参考各公司现行的提成办法包括拥金以及项目提成,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同时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

第五节年终利润分享计划

1、奖金的来源:

1.1.公司作为决策机构与资源支持机构根据公司所有成员完成的经营指标情况按完成利润的相关比例提取部分利润具体参见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方案

2、年终奖的内部分配原则:不同员工区别对待,以员工行政级别、年终考核成绩与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为主要参考

3、年终奖具体分配计算公式:该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该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该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某员工的年终奖收入x年终奖分配总额∑所在分配单位:每位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说明:

3.1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分数:为该员工四个季度的考核分数的平均分;

3.2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是指《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中的等级数字;

3.3实际在册月数为员工当年实际工作的月数之和,当月15号(含)以后入职计05月;15号以前入职的计为1个月。

第六节福利

1、福利是指公司为吸引员工到企业来工作或根据需要而设计的作为改善员工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或作为员工基本收入补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实物的总和各职等层次员工因工作岗位与责任不同,具体享受的项目与标准会有所不同

2、以下具体项目和标准仅供参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2.1.年功津贴:

2.1.1.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企业,体现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企业的贡献,并希望员工能与公司长期地共同发展而设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除短期劳务工外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员工入职的自然月累计数满一年为准,不满一年不计),其公司工龄就算一年;

2.1.2.年功补贴按员工本人在公司的连续工龄,分段累计计算,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5年以内30元/年;6—10年50元/年;11年及以上80元/年

2.1.3.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不享受年功津贴

2.2.学历津贴与职称津贴不兼得,采用“孰高的原则”确定:

2.2.1.学历津贴:设立学历津贴的目的是尊重知识、吸引人才,增强公司人才储备和发展的后劲,学历津贴只适用于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限全日制教育以及自考本科以上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2.大学本科毕业1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150元/月,博士研究生毕业200元/月;

2.2.3.职称津贴:根据员工的技术职称确定,职称应以国家认证的为准,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4.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职称150元/月,正高级职称200元/月;

2.2.5.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不享受职称津贴

2.2.6.通讯费用:详见第12章通讯管理规定及财务部发布的《费用报销实施细则》

2.2.7.调驻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奉命调驻外地(东莞市外)或较长时间(1个月以上)驻分公司、筹备、改造、招商、拓展、借调等执行勤务时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

2.28.。食宿津贴:为让员工能安心工作,便于日常管理,公司为所有提供宿舍和公共饭堂服务,以使员工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4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标准及计算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激励和考核功能,明确劳资双方劳动与薪酬关系,根据原工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管理需要,特修订并颁布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区域分部、各属下分公司全体在职与在册员工。

第三条修订依据

1、董事会关于实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妥善调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见及公司新的发展规划。

2、保障各阶段经营目标的达成与绩效管理的实施,体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的经营管理原则。

3、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分公司分级管理和不同区域薪酬水平。

第四条指导原则

1、以绩效考核作为定薪、调薪主要依据的原则。

2、以贡献度、价值创造为薪酬激励之核心的原则。

3、易岗易薪、异地异薪的原则。

4、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原则。

6、效益优先、风险与利益对等共享的原则。

7、个人收入由本人创造及实施有效正负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体、兼容“项目激励工资制”、“营销激励工资制”、“计件与包干工资制”等多种个性化工资计算办法的薪酬分配体制,形成多元化、灵活性强、务实有效的薪酬综合管理体系。

第六条职责

1)薪酬制度与激励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执行;

2)薪资、奖励计算的审核;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公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公司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公司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公司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公司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公司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屋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公司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公司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公司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公司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公司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公司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公司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公司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公司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6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设置原则

该方案基于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和合法的原则。

2.1公平:不同员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报酬水平;同时,根据员工的表现性能,服务多年,工作态度,等等,动态调整的工资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公司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制定动态的升降管理,对同级工资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4经济性: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设定工资,使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够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岗位职级划分

5.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级;二层级(B):副总级;

三层级(C):各部门部长级;四层级(D):主管级、专员级;五层级(E):基层管理级;六层级(F):普工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具体薪级见:附件《八方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月应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月应出勤天数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屋公积金

11.1依照公司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屋公积金。

12、薪酬保密

办公室、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7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责

第三章: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第四章:试用期第五章:转正定级第六章:有薪假的相关规定第七章:薪资核算流程第八章:员工福利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通过有效的薪资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功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试用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资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第二章权责

第一条:各部门部长有对本部门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第二条:财务行政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三条:财务行政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心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第四条:财务行政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一条: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他;

第二条:行政办公人员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第三条: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第四条: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30%为基数,依据各系统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公司财务行政部每年组织一次晋升评定。晋升评定,每年由财务行政部统一组织。每年绩效考核总成绩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五条: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下个月工资中调整。

第六条: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由财务行政部统一报总经理签批执行。

第七条:管理层人员的晋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不要求必须统一评定。

第八条: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标准如下:

1、职称,职称补贴分中级、高级,必须由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认可的,主管以下人员享受,每月分别给予补助40、60元。

2、学历,学历补贴分中专、大专、本科以上,每月分别补助5元、10元、15元。

3、工龄,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员工进本公司满一年后从第十三个月开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资补贴,但月年功薪资补贴额度最多不超过100元。

第九条: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于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第十条: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第四章试用期

第一条: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条:使用期间不享受所有补贴

第三条: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第五章转正定级

第一条:一般员工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本部门负责人、财务行政部签批。第二条:财务行政部部根据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总经理核准定级。

第三条: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财务行政部统一上报,凡出现越级上报者,财务行政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嫁、产假、丧家、等六种假别。

第二条:六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嫁、丧家、共三种假别。第三条:法定假日包括:春节(3天)、端午节(1天)、五一(3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第五条: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六条: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第七章薪资核算流程

第一条:各系统考勤员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财务行政部。第二条:每月6日财务上报部门考核评定表;生产、营销相关负责人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将所有考勤评审并制作工作表,报财务行政部审核。

第三条:每月8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

第四条:每月10日财务行政部将工资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财务部负责。

以上工资核算时间,各部门严格执行,出现工资延误时,对责任人和责任主管各罚款50元。第八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第二条:为一线生产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条:为员工办理落户手续。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财务行政部。

第二条:本制度为大连海益海洋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统必须执行。如需修改,必须由财务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条: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8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交涉不成,企业除按比例减收或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执行合同时间比例赔偿劳务人员负担的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费用。

由外派劳务人员违反劳务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减收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及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外派劳务人员按约定缴纳服务费后的工资净额及奖金、加班费等归外派劳务人员所有。雇主通过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及时支付给外派劳务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

第十条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外派劳务人员履行了劳务合同并按期回国的,企业应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归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得早于外派劳务人中取得出国签证的时间。

第十一条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应就上述事项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外派劳务人员出示同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外派劳务经营许可证,乃至终止、取消经营权等处罚。企业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如数退还外派劳务人员,无法退还的应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改按本规定执行。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9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三: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四: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一: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二: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四: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五: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六: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七: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九: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一: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二: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省区经理、各部室负责人。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三: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3000元/月;

二级:副总经理,总监标准月薪2600元/月。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2400元/月;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2200元/月。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500元/月。

四: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五: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六: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的工资标准。

七: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八: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元。

九: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一: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二: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1、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三: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四: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五: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1、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七: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八: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l、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九;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二: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四: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五: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六: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七: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一: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二: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工地薪酬管理办法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薪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按月发放。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每月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40%,按月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30%,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G类高层经营管理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A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1)。

(三)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2)。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A类)、中初级主管(B类)。

(四)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3)。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A类)、中级技工(B类)及初级技工(C类)。

(五)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80%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4~6)。

第三章薪资确定与审批

第八条

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

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第十二条

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第四章 薪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6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 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五条 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发薪资。

第十六条 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6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

第十七条 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十九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100%,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50%-90%,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另文规定(附后)。

第五章 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薪资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和年度员工考核情况,及时调整薪资,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附表7),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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