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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醫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浙江中醫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在現在社會,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章程具有約束力,是組織所有成員的思想準則和行動規範,每個成員都應該遵章辦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章程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浙江中醫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浙江中醫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中醫藥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省代碼:0012)。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中醫藥大學。

第八條 學校地址: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310053)、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富春街道高科路,311402)。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定學校“三位一體”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作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職能組協同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學生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86613530。

第四章 計劃與報名

第十三條 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90名。招生專業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學制與收費如下表:

第十四條 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二)有志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

(三)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報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成績均不低於C等,同時綜合素質評價須不低於B等(我校認可往屆生高中會考成績等級與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其中各科學考等級不低於C等,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併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綜合評價不低於P等),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 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中醫學(5+3一體化培養)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低於8A;

2. 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臨牀醫學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低於7A;

3. 按上述基本條件,報考中藥學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不低於6A;

4.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上述各專業最低報考要求可以降低1個A等科目總數要求: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浙江賽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獲獎)。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級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以第一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獎(具體為“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或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高二年級組或高三年級組一等獎。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並獲得三級及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藝術特長測試獲得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國小藝術展演活動中獲得個人項目三等獎及以上;或在省級教育、文化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個人項目二等獎及以上。

(5)體育特長類:在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體育舞蹈、定向越野體育項目中,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體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八名(限個人項目)。

以上報考條件中所列各專業報考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以報名截止日期已取的成績為準,“綜合評價成績”中計算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以最終所得成績為準。

第十五條 報名途徑與要求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浙江中醫藥大學校園網首頁()或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中醫藥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申請表》,直接打印。

(二)我校今年安排3個專業開展“三位一體”招生,考生只能選擇1個專業填報,個人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三)書面材料要求與郵寄

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考生誠信承諾書》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申請人將所有書面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或以申請人所在中學為單位向我校招生辦公室當面遞交(申請材料恕不退還)。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書面評審資格,不另行通知。具體書面材料項目如下:

1. 《考生誠信承諾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

2. 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並附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

3. 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需複印在同一面A4紙上);

4. 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列各項賽事的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複印件,並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非必須項目)。

5. 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1000字以內。

郵寄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郵寄面單上請註明“三位一體報名”)。寄送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浙江中醫藥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23-119),聯繫電話:0571-86613520,收件人:徐老師,郵編:310053。

(四)考生誠信要求

考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户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 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綜合測試

第十六條 書面材料評審: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並在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根據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選考科目、競賽成績、個人陳述、高中階段獲獎情況等確定入圍我校綜合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7倍。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考生也可以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書面材料評審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20%)。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共10科。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試辦法: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採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學業水平、與相關專業的契合度為主,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採用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隨機抽取若干名考生組成一組,就抽取的考題進行個人觀點陳述並開展討論。面試分組和麪試順序由現場抽籤決定。

綜合測試結束後,按照不超過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以通過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

第十八條 考生須參加2017年大學聯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願。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三位一體志願時須將浙江中醫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願,且需填報“三位一體”學校綜合測試入圍專業,不允許跨專業填報。

第十九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願填報情況,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大學聯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選考科目相符科目數。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5%”計算形成。

第二十條 報考中醫學(5+3一體化培養)專業考生大學聯考文化總分不低於省第一段分數線,報考臨牀醫學專業考生大學聯考文化總分不低於省第一段分數線的95%,報考中藥學專業考生大學聯考文化總分不低於省第一段分數線的85%。若因考生未達到錄取要求,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大學聯考統招。

第二十一條 通過“三位一體”選拔錄取的考生,轉專業政策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招生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和書面材料郵寄時間:

2017年3月1日9:00-2017年3月15日16:00止

(二)學校通知入圍面試、網上繳費和打印准考證時間: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3日止

(三)報到和綜合測試時間:

2017年4月15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2017年4月22日9:00-2017年4月30日16:00止

第七章 入學資格複查、報考費和資助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三位一體”招生收取報名費110元/生;大學學習期間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大學聯考招生錄取學生同等的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招生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

郵編:310053

諮詢電話:0571-86613520

電子郵箱:

學校網址:

本科招生網址: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報名網址: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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