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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半年总结

基金监管半年总结

2017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省社保基金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认真遵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项社保基金专项治理中心工作,奋力拼搏,努力工作,全力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全省形成了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支持社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基金监管半年总结

一、2017年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部门联行,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2017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认真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首先,各级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各相关部门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有力的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与领导。其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地税、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扎扎实实的做好五项社保基金的自查自纠工作,本年度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召开了5次全省性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培训6次,印发了6期工作简报,指导全省工作。通过检查验收,我们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类指导,能够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制定了整改计划,限期纠正。各部门在检查验收期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圆满的完

成了各项任务,有效的推进了部门联动,大力推进了社保经办与基金监督工作。通过这次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金征缴,强化了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征缴力度逐年加大,保持了社保基金整体运行平稳,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2、严格审核,服务企业,积极推动企业年金

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按照企业自主、市场运营、政府监督的原则,严格考察和审核具备资格的机构报备的企业年金基金合同,按照规定,适时发放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认真履行对企业年金市场运营的监管职能。

3、规范流程,定期报告,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基金监督工作情况,举报案件受理情况、挤占挪用基金回收情况、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情况等重要工作实施定期报告制度,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信息渠道畅、准确、及时。为提高基金监督机构人员、队伍的素质,本年度组织了三期业务培训,并按照部规定对《社会保险审计检查证》持证人员进行了年检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监督工作人员的资格,增强了业务能力,提高了专业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不能实施主动监督。

2、监督体制没有理顺,专门从事基金监督的工作人员很少,大量的工作任务得不到及时落实处理,直接影响基金监督的工作质量。

3、监督工作缺乏协调,社会保障基金目前是多部门、多机构、多行业的管理体制,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协同监管,各自为政,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的现象严重,给经办机构形成了一个监督混乱的形象。

三、2017年工作设想

1、充分利用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完善基金监督政策。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保险费征缴、财政专户管理、支出范围和项目、财务管理、基金存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明确相关政策,统一口径,规范管理。督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要情报告制度,及时完善相关措施。

2、做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基金监督机制,实现对基金的全面、动态、适时监控。加强监督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社会群众举报,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处理,并通报查处情况。

3、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研究制定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章程,明确其形式、职责、监督检查办法和协调议事规则,提升基金监督工作的领导层次,整合基金监督资源,树立基金监督工作的领导层次,整合基金监督

资源,树立基金监督的权威性。结合机构政策,理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体制。

4、进一步加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监督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机构报备、年金资金提取审核、运营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这与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与各处室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管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高科技手段,组成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基金监督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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