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註冊會計師《稅法》專項練習題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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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題
1、某市煤礦聯合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具有專業培訓資質,主要生產開採原煤銷售,假定2012年度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開採原煤13000噸,不含稅收入15000萬元,銷售成本6580萬元;
(2)轉讓開採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650萬元,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300萬元;
(3)提供礦山開採技術培訓取得收入300萬元,本期為培訓業務耗用上年庫存材料成本18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30萬元;
(4)購進原材料共計3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進項稅稅額510萬元;支付購料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5)銷售費用1650萬元,其中廣告費1400萬元;
(6)管理費用1232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20萬元;技術研發費用280萬元;
(7)財務費用2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借款1000萬元所支付的年利息120萬元;向金融企業貸款800萬元,支付年利息46.40萬元;
(8)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合理工資820萬元;發生的工會經費16.4萬元(取得工會專用收據)、職工福利費98萬元、職工教育經費25萬元;
(9)營業外支出500萬元,其中含通過紅十字會向災區捐款300萬元;因消防設施不合格,被處罰5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上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涉及轉讓費用;②取得的相關票據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③煤礦資源稅5元/噸;④上年廣告費用稅前扣除餘額38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資源稅;
(2)計算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3)計算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5)計算企業2012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6)計算企業2012年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計算企業2012年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8)計算企業2012年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9)計算企業2012年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0)計算企業2012年營業外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1)計算企業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12)計算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2、某市一內資服裝生產企業於2010年10月成立,年底職工共30人,企業的資產總額為300萬元,企業2012年銷售收入720萬元,投資收益為33萬元,銷售成本和稅金523萬元,財務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共計210萬元,企業自行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萬元,當年度新增職員35人,資產總額增加到800萬元。企業已經按規定到稅務機關備案,取得所得稅優惠的審批。在彙算清繳時經會計師事務所稽核,發現以下事項未進行納稅調整:
(1)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科目隱瞞銷售自產服裝含稅收入11.7萬元;
(2)已計入成本費用中實際支付的合理為工資72萬元,並計提但未上繳工會經費1.44萬元,實際發生職工福利費15.16萬元,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1.08萬元;
(3)管理費用中列支的業務招待費15萬元;
(4)管理費用中列支企業的財產保險費用2.8萬元,為股東支付的商業保險費5萬元;
(5)銷售費用中列支的業務宣傳費20萬元,廣告費10萬元;
(6)投資收益33萬元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7)去年經稅務機關稽核認定的虧損額10萬元。
已知會計師事務所稽核該企業核算的進項稅額準確。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企業2012年度應補繳的流轉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計算企業工資及三項費用納稅調整金額;
(3)計算企業管理費用納稅調整金額;
(4)計算企業銷售費用納稅調整金額;
(5)計算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1、(1)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資源稅
資源稅=13000×5/10000=6.50(萬元)
(2)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增值稅=15000×17%-510-230×7%+18×17%=2026.96(萬元)
(3)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營業稅=300×3%=9(萬元)
(4)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合計=(2026.96+9)×(7%+3%)=203.60(萬元)
(5)企業2012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會計利潤
=15000-6580+650-300+300+130-18-18×17%-203.60-9-6.50-1650-1232-280-500
=5297.84(萬元)
【提示】材料用於培訓用途其進項不能抵扣,需要轉入培訓的成本支出。
(6)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廣告宣傳費扣除限額=(15000+300)×15%=2295(萬元)
本期實際發生廣告費用140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同時結餘2295-1400=895(萬元)
上年結餘廣告費用380萬,可以在本年稅前扣除。
本期廣告費用調整增加380萬元
(7)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業務招待費限額=(15000+300)×5‰=76.5萬元>120×60%=72(萬元)
所以,稅前扣除業務招待費為72萬元。
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20-72=48(萬元)
(8)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金融機構年利率=46.40÷800×100%=5.8%
非金融機構借款稅前扣除利息=1000×5.8%=58(萬元)
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20-58=62(萬元)
(9)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稅前扣除限額:
工會經費=820×2%=16.4(萬元)和實際發生16.4萬元一致,所以,工會經費不調整;
教育經費=820×2.5%=20.50(萬元)小於實際發生25萬元,所以,教育費調整增加25-20.5=4.5(萬元);
福利費用=820×14%=114.8(萬元)大於實際發生98萬元,所以,福利費用據實扣除;
綜上,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5萬元。
(10)營業外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捐贈限額=5297.84×12%=635.74(萬元)
向災區捐款300萬元,小於限額,所以,據實扣除,不用調整;
行政罰款要全額調整
營業外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
(11)企業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本期產品研發費用發生280萬元,按規定加計50%扣除。
企業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5297.84-380+48+62+4.5+50-130-280×50%-(650-300)=4462.34(萬元)
(12)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應納所得稅=4462.34×25%=1115.59(萬元)
2、(1)應補繳的增值稅=10×17%=1.7(萬元)
補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1.7×7%=0.12(萬元)
補繳的教育費附加=1.7×3%=0.05(萬元)
應補繳的流轉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合計=1.7+0.12+0.05=1.87(萬元)
(2)實際支付的工資72萬元,可據實扣除。
工會經費1.44萬元未上繳,納稅調增1.44萬元。
職工福利費納稅調增=15.16-72×14%=5.08(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72×2.5%=1.8(萬元),由於企業實際使用1.08萬元,不需要納稅調整。
工資及三項費用調增金額=5.08+1.44=6.52(萬元)
(3)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720+10)×5‰=3.65(萬元)<15×60%=9(萬元),只能按3.65萬元扣除。
為股東支付的商業保險費5萬元,不得在稅前扣除。
管理費用納稅調增金額=15-3.65+5=16.35(萬元)
(4)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業務宣傳費、廣告費扣除限額=(720+10)×15%=109.5(萬元),實際發生數30萬元,不用調整。
(5)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屬於免稅收入,應該依法調減所得。
2012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20+(10-0.12-0.05)+6.52+16.35-33-10=9.7(萬元)
所得為9.7小於30萬元,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不超過3000萬元,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題目提示企業已經取得所得稅優惠的審批,則可以確定其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按20%徵收企業所得稅。
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9.7×20%=1.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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