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者齋 >

範文 >工作方案 >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篇)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篇)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説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龍頭市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龍頭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樹立“責任重於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學校“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羣體性食品中毒處置領導小組,一旦發生羣體性食物中毒,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協調開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安全事故聯繫人:x

組員:xx

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以及各班主任

(三)食品中毒事件發生的應急處理

學校本着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衞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報告x或x、x(x),學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停止小賣部的經營活動,並於1小時內向x市人民醫院、x市人民政府和龍頭市教育局報告。

2、以最快速度組織力量將中毒人員送往人民醫院,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積極配合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留樣處。

4、組織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安排本校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7、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的詳細情況。

8、確保飲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潔工作。

(1)總務處做好學校各場所的消毒保潔工作。門衞要嚴格執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衞生室要準備好各類消毒物品。

(2)開學前食堂、廁所、公共活動場地、進行全面大掃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開學後做到每日清掃,校園每月消毒一次,辦公室、教室定期進行衞生檢查。

(3)學生用餐做到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衞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開,清洗乾淨,餐具高温消毒,防塵防害。

(四)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廣大教師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5、事件發生後,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未經允許,一切外來人員禁止進入校園。

(五)事故報告、處置聯繫電話

校長室:x

辦公室:x

龍頭市龍頭國小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一般表現為集體食物中毒,為了及時處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園幼兒及教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預案。

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官偉麗 副組長: 穆春燕

成 員:王小平 張俊傑 何波

二、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的報告

當共同就餐人員在就餐後的一段時間內同時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等症狀時應懷疑食物中毒。此時,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學校食物中毒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組長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崗,部署各項就治及處理工作。

三、具體措施及責任

1.組織搶救工作由負責人立即聯繫醫療單位,及時向醫院運送患者進行救治

2.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由保健醫生負責向部門報告。

3.由園長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説明事故的經過及嚴重程度,必要時請求支援;

4.現場的封閉保護。發生中毒的`食堂應立即封閉,任何人不得進入。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5.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四、食物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園內搶救工作的組織協調。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污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後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衞處、校醫院及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後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衞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衞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衞組。由保衞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信息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後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後,發佈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繫,互通信息。

(二)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繫,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衞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局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繫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局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並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衞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數據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羣眾的危害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後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通過羣眾和消費者舉報製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獲取安全信息。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羣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於食品安全信息報道,拓寬食品安全信息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並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並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製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並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發佈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燬,並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衞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佈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信息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項目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佈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後,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於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着特事特辦的原則,並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製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持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設備、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衞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持。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羣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羣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羣眾情緒,加強人民羣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發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信息。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採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7

本預案適用於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患病或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組織機構

星夢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處置職責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各成員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劉紅豔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組織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證據證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將中毒人員或吃過同樣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

(二)醫療救護。曹豔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迅速趕赴事發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並協調救治過程中所需特殊和緊缺藥品的供應。

(三)維護秩序。張桂霞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羣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介入現場調查取證,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當事人應依法控制,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必要時,封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的'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防止事件擴大。

(四)發佈信息。李張強負責制定信息發佈方案,及時採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佈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應當經應急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五)後期處置。柴聰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協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石豔豔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綜合協調,並指定人員負責信息收集、彙總和報送工作。

上述人員如遇人事變動、崗位和分工調整,接替人員自動頂替,以職務和分管工作為準。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8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下對於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安全事故主要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總共分為四級。分別是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時,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衞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處置原則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系,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要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要居安思危,以預防為主,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常態和非常態相結合,要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要防範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檢測,評估和預警,要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的'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安全事故發生之後,衞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衞生部,盲童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響應的建議經過國務院批准之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閃是縣級人民政府組成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全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張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尚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對包括我縣在內的2個以上縣區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1)對包括我縣在內2個以上縣區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出現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全縣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跨鄉鎮區域的,或超出事發地鄉鎮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縣政府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成立尚義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衞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衞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

2.2 辦事機構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衞生局,縣衞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有關配套措施,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報送。

2.3 成員單位職責

縣食安辦承擔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助鄉鎮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食物中毒事件組織調查處理;做好相關信息發佈。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鑑定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機構相關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受傷人員的疏散。

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等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組織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產銷假冒偽劣酒類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依法開展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檢驗和事件原因的調查處理等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經費支持。

縣文廣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相關技術鑑定、查處、規範等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對工作。

2.4 鄉鎮機構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組成的應急指揮體系。

2.5 專家組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應急處理小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和綜合組。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

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違法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療救治組:由縣衞生局負責組織。其職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辦組:由縣食安委辦公室牽頭組成。其職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溯源,查處違法當事人。

綜合組:由縣食安委辦負責。其職責:彙總信息,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3 運行機制

各鄉鎮、社區、村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 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預警系統,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及時向社會和公眾作出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 預測預警系統

依託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綜合發佈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系統。

3.1.2 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與縣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相一致,一般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1.3 預警發佈

當食品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鄉鎮要發佈ⅳ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ⅲ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ⅲ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ⅱ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ⅱ級標準,縣政府要發佈ⅰ級預警信息。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ⅳ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

ⅳ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ⅲ級、ⅱ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ⅰ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對於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後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發生後1小時內先行預報,並説明具體原因。應急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彙報有關情況。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彙總核實上報的應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將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鄉鎮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響到我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 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立即採取措施,先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2.3 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鄉鎮和社區、村委會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當食品安全事故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地鄉鎮立即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政府報告;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達到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標準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同意後,立即啟動相應縣級應急預案和開展相關應急響應,並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2.4 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和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5 擴大應急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實施擴大應急行動。

實施擴大應急時,除向縣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協調處置外,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3.2.6 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後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員會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終止應急狀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自行撤銷。

3.3 善後工作

3.3.1 善後處置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機構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 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會同事發地鄉鎮,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全面評估,並報縣政府備案。

3.4 信息發佈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政府辦公室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發布事件發生的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佈會、新聞通報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通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發佈信息。

4 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廣播電視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羣眾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資源

醫療衞生救援隊伍是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以鄉鎮、社區和村委會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財力保障

各鄉鎮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 物資保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縣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主要是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縣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縣工信局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縣級應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各鄉鎮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4.4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同時開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調查,農牧、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確保救助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 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和武警中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 市場秩序維護

工信、工商、發改、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場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查處藉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倒賣救助物資及調撥物資流入市場銷售的行為。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調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宣傳、教育、文體影視、科協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5.3 責任與獎懲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0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組員:、呼救員:

安全員:

上報員:

二、工作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呼救員: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準確地向臨近醫療單位發出求救信息。

安全員: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上報員: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報告。(九華山風景區中心醫院電話:2823538九華山風景區教育科電話:2821156九華山風景區食藥局電話:2821803)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具體處置對策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衞生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現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留樣進行封存,待相關部門取樣檢測。

四、責任制度

1、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教育主管部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2、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衞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1

xx幼兒園20xx——20xx學第二學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理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事件出現多例嘔吐、腹瀉、腹痛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長則立即向食品衞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理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食品留樣,並送往衞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安全主任、班主任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後期處理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衞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樣本,48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五、如實反映情況

園長及與本次中毒事件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陪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徵,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方法和加熱的温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六、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譽好的正規廠家或商家購買。除調料外,大部分食品由食堂加工製作,儘量不購現成的食品:督促保管保護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檢查保質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可從量及存放時間,妥善管理,不得出現發黴變質現象。倉庫內要做好滅鼠工作。

3、原材料的貯存要分類、分架、離牆、離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發要做到生熟分開。

4、已加工完的飯菜盛桶後要及時加蓋、離地,做好防蠅防塵工作。

5、飯菜按量製作與分發,不得存放剩飯菜。

6、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並做好詳細記錄。

7、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食堂;食堂人員禁止一人單獨在食堂。

8、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2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組織宣傳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防護意識和維護校園周圍公共衞生水平,加強對食堂衞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食物中毒的預防、報告、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校成立“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負責及時處理、上報、協調與落實學校的食品安全的防治工作。

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逐級簽訂工作責任狀。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進貨關。學校採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採購,確保所採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衞生關。

2、食堂倉庫貯存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庫房。定期對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衞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從業人員個人衞生關。定期按規定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5、食堂環境衞生關。保持食堂餐廳桌面清潔,地面乾淨、乾燥,窗户明亮,地溝暢通,紗窗和防護門齊全,防止飛蟲進入食堂。

6、每餐飯菜留樣。每個菜品留樣125克密封、冷藏存放保存48小時以上。

三、突發性事件應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鎮中心校中層班子成員、各班班主任。

1、組長職責:負責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的全面指揮,出現集體性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教育局報告,協調各工作小組的工作。

2、副組長1的職責:負責日常管理中的監督、檢查工作,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負責保護現場,協助上級衞生部的調查事件原因,接待上級新聞單位及家長。

3、副組長2的職責:負責日常的管理、檢查、督促、教育工作,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具體負責中毒人員的救治工作,及事件善後處理工作。

4、營養辦主任負責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發生時的後勤保障工作。

5、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做好衞生宣傳教育工作。當事件發生時,協助救治,並協助做好家長工作。進入應急狀態後,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由校長親自指揮。

(二)應急程序

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班主任、辦公室主任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總指揮。

2、校長及主管副校長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具體聯繫急救中心,並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後,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縣教育局報告。

3、辦公室主任負責安排交通工具,協助班主任把中毒學生送至醫院救治,安排應急車輛隨時待命。

4、班主任應加強對在校學生的管理,迅速瞭解本班學生狀況,及時報告,聯繫中毒學生家長,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家長的合作。

5、營養辦主任及食堂具體負責人要保護廚房,炊具、設備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並進行封存,以便衞生部門的檢查。待確認後等待衞生部門處理,事件發生後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做好後勤保障。

6、教導主任負責穩定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協助接待到校家長。

7、發生疫情時,門衞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園。

8、突發食物中毒應急處置完成後,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3

一、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綜合協調組

(二)事故調查組

職責:組織開展事件調查、現場處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作出調查結論,提出防範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事發單位迅速控制事態,對問題產品採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查封扣押,責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三)現場維穩組

職責:負責深入現場,收集各種信息,及時反饋指揮部,做好患者親屬安撫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

(四)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組

職責:組織媒體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協調媒體採訪,跟蹤網絡輿情,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視情況籌辦新聞發佈會。

(五)專家諮詢和應急檢測協調組

職責:抽調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諮詢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協調市內檢測機構開通綠色通道,開展應急檢測,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參考建議

(六)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資金、物資等後勤保障工作。

(七)處置督導組

職責:負責督導落實各工作組職能職責,對違反處置工作紀律的行為進行糾正或查處。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應急響應

酒博會期間,各區縣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立即上報市局值班室。經核實屬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區縣政府處置,市局進行指導;屬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實後,報市政府並開展處置。

三、事故處置

(一)控制問題食品。事故調查組對事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可疑問題食品和原料、工具、場地等依法採取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查清問題食品及原料的來源和市場流向,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召回、下架或銷燬問題食品。

(二)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可疑問題食品進行抽樣和檢測,儘快查明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措施意見和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的建議。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

(三)追蹤來源流向。事故調查組核實問題食品的生產廠家、經銷商、生產批號及流向,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追查並通報有關部門協查。

(四)加強現場穩控。現場維穩組對事發現場、酒店、醫療機構等場所出現的`患者家屬進行疏導穩控。

(五)及時報告情況。綜合協調組持續協調各組開展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變化動態和處置工作進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六)專家研判。根據調查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對事件性質、原因進行研判,作出研判結論和意見,並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七)新聞宣傳。收集相關信息資料,關注網絡輿情,接待相關媒體,撰寫新聞通稿,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處置不良信息。

(八)響應終止。當事件原因調查清楚、安全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後,領導小組做出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的決定。

四、工作紀律

(一)強化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高度負責,嚴禁脱崗,全體幹部職工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二)認真履職,確保隨叫隨到。酒博會期間,週末照常上班,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全體幹部職工要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開展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對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 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 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 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信息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發佈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序和權限,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説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 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説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採取電話、傳真、行為、網絡等多種方式同時報告當地政府、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保準確、及時,萬無一失。並視情況向事故可能波及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於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於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進程、處置進程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鑑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信息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燬等;

(2)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消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發佈預警信息。

五、後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信息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後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後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通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衞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衞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衞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衞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台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台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衞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佈。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佈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衞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衞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衞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衞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衞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衞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衞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衞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衞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衞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衞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羣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衞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後,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衞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衞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已採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並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衞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採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範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准並宣佈啟動Ⅰ級響應後,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並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並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採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衞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衞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儘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衞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後,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並銷燬。檢驗後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並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並有蔓延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並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並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後,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後級別採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佈

事故信息發佈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後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衞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並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後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並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繫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並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繫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繫,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瞭解的情況嚮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係;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並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彙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並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範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衞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衞生部門負責;

四、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後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一、 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並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後,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脱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zhezhai.com/zh-mo/fw/fangan/9o5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