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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市下半年教師資格面試公告

2015上海市下半年教師資格面試公告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以下簡稱“面試”)是教師資格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考察應試者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思維品質等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2015上海市下半年教師資格面試公告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2年上海市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人〔2012〕23號)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市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組織工作。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網現將2015年下半年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筆試成績合格

本市已參加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內(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本次面試。

  (二)另需具備以下任一條件

1.本市户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工作單位在本市且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户籍人員(持有2013年7月1日前辦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進類居住證或2013年7月1日後辦理的有效本市非臨時居住證)。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大四)以上在讀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含户籍未遷至本市,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外省市生源學生)。

4.本市户籍就讀於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升本大四)以上在讀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二、面試網上報名時間、報名流程及准考證下載

  (一)面試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下半年面試網上報名時間:11月30日0:00--12月2日16:00。

  (二)面試報名流程

  第一步:網上報名。

符合面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上報名。選擇上海考區、面試類別、面試科目,完成其他信息錄入。報名時間截止後,將關閉報名系統,逾期不再受理報考。

  注1:

  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並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所報類別筆試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方具備面試報名資格。網上報名系統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功能,筆試成績尚不具備資格的考生將無法進行面試網上報名操作。

(3)參加2015年下半年之前筆試合格的考生,在面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註冊和填報個人信息,重新註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

(4)參加2015年下半年筆試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註冊。考生如忘記註冊密碼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重置。

1自助重置密碼:考生可通過回答註冊時預設的“密碼保護問題”自助重置密碼。

2短信獲取密碼:考生可通過報名註冊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短信獲取密碼。

(注: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3拔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撥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進行密碼重置(客服電話:010-82345677)。

(5)考生個人網上報名完成後,報名網頁顯示為“待審核”狀態,考生經過現場確認後,報名網頁顯示為“審核通過”,此時面試報名全部完成。

  第二步: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需採集指紋信息,須由考生本人前來。

1.現場確認時間: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現場確認地址:盧灣高級中學(斜土路885號)盧灣教育文體中心一樓。

  注2:

現場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務。

 3.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會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②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專升本學歷需同時攜帶專科及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體户口提供户籍證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單位在本市的社會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②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專升本學歷需同時攜帶專科及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③2013年6月30日前相關機構頒發的.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cw9開頭)及有效期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後相關機構頒發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遷至本市的也可報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大四)以上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複印);

②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中需有學校名稱及註冊信息,印有“學生證”字樣的校園卡可作為學生證使用,其他校園卡不作認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本市户籍就讀於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大四)以上學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提供材料同(3)。

(5)以中專、大專學歷選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另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本科及以上學歷選報的不用提供此類材料)。

  注3:

  考生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身份證遺失的,可提供本人臨時身份證(已去辦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臨時身份證辦理回執資料)或社保卡或駕照或軍官證或帶有身份證號碼的護照的原件及複印件報考。

(2)考生學生證遺失的,可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3)考生學歷證書遺失的,可提供學校學歷證書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並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複印件報考。

4.採集考生指紋。將指紋輸入面試測評系統,用作考生面試簽到身份確認。

  友情提示:

1.現場無複印服務,請考生預先按要求準備齊全複印資料。

2.現場無停車位,請考生不要駕車前往。

 (三)面試准考證下載

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後,於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5日期間登錄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紙質面試准考證,瞭解面試地點、時間及相關信息。

  三、面試日期

2015年下半年國考面試日期為: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四、面試科目及大綱

  (一)面試科目

1.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面試不分科目。

2.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的面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體育、音樂和美術,共8個學科。

3.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的面試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其中,歷史與社會、科學麪試科目是2015年下半年起初級中學新增開考科目。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的面試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科技、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其中,通用技術面試科目是2015年下半年起高級中學新增開考科目。

4.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的面試科目同高級中學,中職專業課、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面試科目根據考生的專業選報相應的科目。

  (二)面試大綱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及中職文化課面試大綱請登錄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中職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面試大綱考生可在面試確認現場領取。

  五、面試方法與程序

  (一)面試方法

1.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備課(或活動設計)、試講(或演示)、答辯(或陳述)等環節進行;

2.考生面試試講過程須按照“講課”形式進行,“説課”形式不予給分。

  (二)面試程序

1.候考。考生持紙質面試准考證(手機拍成無效)、身份證件,按時到達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考生按照安排從面試題庫系統試題組中任選其中一道試題,幼兒園學段面試考生為二選一道試題,計算機打印出試題清單。

3.備課。考生進入備課室,根據試題清單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備課時間20分鐘(中職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面試備課時間50分鐘)。

4.回答規定問題。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

5.試講/演示。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

6.答辯。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

7.評分。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同時通過面試測評軟件系統提交評分。

  六、面試項目

各學段教師資格考試面試項目具體如下(中職教師面試項目同中學教師):

  七、面試結果查詢

2016年3月1日起,考生可登錄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上海教育人才網()或關注微信訂閲號“教師博雅”均可查詢到面試結果。

面試結果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如考生對本人面試結果有異議,可在面試結果公佈起10個工作日內(3月1--10日)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複核申請,複核內容為面試結果錄入是否有誤。申請須以郵件形式發送至郵箱,需註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准考證號、聯繫電話、簡要查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在5個工作日內答覆複核結果,複核結果為最終結論。

  八、違規處理

參加面試考生應遵守《面試考生守則》,誠信應考,如違紀作弊,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規定處理。

 九、考試合格證明及教師資格申請認定

  (一)考試合格證明

考生經筆試和麪試均合格後,可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製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2015年下半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領證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前後,具體情況請關注上海教育人才網()中相關領證公告。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前來領取合格證明的,將無法參加後續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二)教師資格申請認定

取得《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可於每年2月下旬、8月下旬關注上海教育人才網()中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與申請流程公告,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教育人才網(),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十、諮詢聯繫方式

1.網上諮詢:上海市教育人才網()→在線諮詢→業務諮詢→我要提問,工作人員將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2.電話諮詢:021--62523036(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為集中諮詢答覆時間)。

為確保考生順利參加面試,請經常關注上海教育人才網()相關信息發佈。

本公告內容,僅在本次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期間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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