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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歷年真題及答案精選:簡答題

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歷年真題及答案精選:簡答題

  綜合題

註冊會計師考試《税法》歷年真題及答案精選:簡答題

1. 位於市區某化粧品有限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1年3月發生以下各項業務

(1)以一般海運方式進口一批化粧品,成交價格1180000元、運費20000元。在自海關運往單位的途中發生運費10000元,未取得運費發票。此化粧品入庫後,其中的75%被生產領用繼續加工化粧品;(經海關審查,公司申報的完税價格 未包含保險費,公司的解釋是相關費用無法確定,海關對此依法進行調整)

(2)受託為某縣加工化粧品一批,委託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額85000元,加工結束向委託方開具普通發票收取加工費和添加輔助材料的含税金額共計46800元,該化粧品無同類產品市場銷售價格

(3)當月將生產的A化粧品1000箱銷售給某商場,取得不含税銷售額1500000元;合同約定分三期結算,自當月起,每月末結算一次。

(4)預收款方式銷售B化粧品215000套,不含税單價58元/套,貨物已經發出。同時發生運費支出和建設基金共計2000元,取得了運費發票

(5)取得化粧品的逾期包裝押金收入140400元。

(6)為某影視公司定做演員用的油彩和卸粧油一批,收取價税合計678600元 ,另收取運輸費50000元,優質費20200元,均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

(7)通過當地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銷售試製的新型化粧品100套,成本為100 元/套,不含税單價為130元/套(其中包含包裝物價值10元,會計上分開核算包裝物及化粧品)

(8)從農業生產者手中收購免税中草藥用於生產新型純天然化粧品一批,支付收購價款70萬元,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支付運輸企業運費1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9)以自產A化粧品1000箱投資某新開張的商場,雙方協商共擔風險,本月,該化粧品最高售價2000元/箱,平均售價1500元/箱。 (本月取得的相關發票均在本月申請並通過認證,進口關税為20%;化粧品消費税税率3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以元為單位)

(1)計算進口化粧品應繳納的關税

(2)計算進口化粧品應繳納的消費税

(3)計算進口化粧品應繳納的增值税

(4)計算受託加工業務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5)計算當月銷售及用於投資的A化粧品應繳納的銷項税額

(6)計算當月銷售B化粧品應繳納的銷項税額

(7)計算當月應向税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税額

(8)計算本月應向税務機關繳納的消費税。

2. A企業為設在上海浦東新區的國家鼓勵類的高新技術企業,2008年4月成立(企業同時在上海徐彙區設有分部),當年6月取得第一筆經營收入,2010年度企業在浦東新區的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取得銷售收入6000萬元,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租金120萬元

(2)銷售成本4000萬元,税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税700萬元,銷售税金及附加76.6萬元,

(3)銷售費用800萬元,其中廣告費600萬元

(4)管理費用60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00萬元、研究新產品開發費用100萬元

(5)財務費用100萬元,其中向其他企業借款500萬元,並按利率10%支付利息(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6%),匯兑損失20萬元

(6)營業外支出50萬元,其中向供貨商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向税務局支付2008年未納税款產生的税款滯納金2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的捐款10萬元

(7)轉讓技術取得收入300萬元,轉讓支出為25萬元。 另外,當年在徐彙區取得所得100萬元,已單獨計算分配成本、費用(不涉及以上業務)。 要求:按照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合計金額

(1)計算企業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廣告費用金額

(2)計算企業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

(3)計算企業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財務費用

(4)計算企業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贈

(5)計算該企業2010年應納税所得額

(6)計算該企業2010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含徐彙區)。

3. 高級工程師王平(中國公民)2010年3月工資收入8000元,另有以下收入

(1)獲得某企業支付的不競爭款項300000元

(2)一次取得建築工程設計費40000元,同時從中拿出10000元通過民政局向希望工程捐贈

(3)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國債利息2000元,單位集資利息3000元

(4)取得省人民政府頒發科技獎20000元

(5)將2008年研發的一項技術的使用權進行轉讓,取得收入30000元

(6)業餘撰寫中篇財經小説,在北京晚報上連載,3個月的稿酬收入分別為50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

(7)當月被派遣到某外資企業提供業務指導,當月外資企業支付其工資30000元(需上交派遣單位40%,有合同證明),原派遣單位仍支付其工資8000元,已知派遣單位和僱傭單位均扣繳了個人所得税

(8)將其所持有的一項專利的使用權分別轉讓給甲和乙兩個廠商,分別取得轉讓收入4000元和60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不競爭款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2)計算工程設計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3)計算利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4)計算政府頒發科技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5)計算轉讓技術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6)計算稿酬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7)計算當月工資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8)計算當月轉讓專利使用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綜合題解析

[解析](1)進口化粧品應繳納的關税

=(1180000+20000)×(1+0.3%)×20%=240720(元)

(2)進口化粧品應繳納的消費税

=[(1180000+20000)×(1+0.3%)+240720]÷(1-30%)×30%

=618994.29(元)

(3)進口化粧品應繳納的增值税

=[(1180000+20000)×(1+0.3%)+240720]÷(1-30%)×17%

=350763.43(元)

(4)受託加工業務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85000+46800÷(1+17%)]÷(1-30%)×30%×(1+7%+3%)

=58928.57(元)

(5)當月銷售A化粧品應繳納的銷項税額

=1500000÷3×17%+1000×1500×17%

=340000(元)

(6)銷售B化粧品應繳納的銷項税額

=215000×58×17%

=2119900(元)

(7)銷項税額合計

=46800÷(1+17%)×17%+340000+2119900+140400÷(1+17%)×17%+(678600+50000+20200)÷1.17×17% +130×100×17%

=2598110(元)

本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税:

進項税=350763.43+2000×7%+700000×13%+100000×7%=448903.43(元)

應納增值税

=2598110-448903.43

= 2149206.57(元)

(8)本月應繳納的消費税:

=(1500000÷3+1000×2000+215000×58+140400÷(1+17%)+130×100)×30%-618994.29×75%

4530900-618994.29×75%

=4066654.28(元)

2. [答案]

[解析](1)銷售費用中,廣告費税前扣除限額=(6000+120)×15%=918(萬元),實際發生60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

(2)管理費用中,業務招待費税前扣除限額:(6000+120)×5‰=30.6(萬元)<100×60%=60(萬元),可以扣除30.6萬元。

(3)利息費用扣除限額=500×6%=30(萬元),實際列支500×10%=50(萬元),准予扣除30萬元,匯兑損失可以在税前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財務費用=100-50+30=80(萬元)

(4)營業外支出中,企業間違約金可以列支,但税務機關的税款滯納金2萬元不得税前扣除。

利潤總額=6000+120-4000-76.6-800-600-100-50+(300-25)=768.4(萬元)

捐贈扣除限額=768.4×12%=92.21(萬元),實際發生10萬元,准予扣除10萬元。

(5)營業外支出中,企業間違約金可以列支,但税務機關的税款滯納金2萬元不得税前扣除。該公司2010年應納税所得額=768.4+100-30.6-100×50%+100-80+2-(300-25)=534.8(萬元)

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6)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在區外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當單獨計算其在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併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税税收優惠。本題中,已説明單獨計算所得,所以,可以單獨適用税收政策。

設在上海浦東新區的高新技術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税年度起,2免3減半,企業2010年應是減半的第一年,適用25%税率減半。該公司2010年設在浦東新區取得的所得應納所得税額=534.8×25%×50%=66.85(萬元)

徐彙區的所得,不享受上述浦東新區的優惠,按一般的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計算,應納所得税額=100×15%=15(萬元)

該企業2010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税額=66.85+15=81.85(萬元)

3. [答案]

[解析](1)不競爭款項應納個人所得税=300000×20%=60000(元)

(2)建築工程設計費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税税額:

① 未考慮捐贈因素時,應納税所得額=40000×(1-20%)=32000(元)

② 考慮捐贈因素時,可以扣除的捐贈限額=32000×30%=9600(元),小於實際的捐贈額,那麼只能在税前扣除9600,所以應納税所得額=32000- 9600=22400(元)

③ 設計費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税=22400×30%-2000=4720(元)

(3)利息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税税額:

① 國債利息收入2000元免税。

② 集資利息收入應納税額=3000×20%=600(元)

利息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税税額為600元。

(4)省人民政府頒發的科技獎20000元免税。

(5)轉讓技術使用權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税額=30000×(1-20%)× 20%=4800(元)

(6)稿酬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額

=(50000+20000+10000)×(1-20%)×(1-30%)×20%=8960(元)

(7)外資企業支付工資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為:

[30000×(1-40%)-2000]×20%-375= 2825(元)

派遣單位支付工資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為:8000×20%-375=1225(元)

該工程師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税額為:

[30000×(1-40%)+8000-2000]×25%-1375=4625(元)

該工程師應該持有兩單位支付工資時的代扣代繳證明自行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補交税款4625-2825-1225=575(元)

(8)轉讓專利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徵税;因分別轉讓給不同廠商,所以應按兩次所得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税=(4000-800)×20%+6000×(1-20%)×20%=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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