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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務師《涉税服務實務》考點:不得扣除項目的審核

2017税務師《涉税服務實務》考點:不得扣除項目的審核

導語:註冊税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註冊税務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從事税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下面和小編來看看2017税務師《涉税服務實務》考點:不得扣除項目的審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税務師《涉税服務實務》考點:不得扣除項目的審核

不得扣除項目的審核: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提示】罰金屬於刑事處罰,罰款屬於行政處罰,不可以扣除;罰息、合同違約金屬於與經營有關的合理支出,均可扣除。

【例題1簡答題】税務師審核“營業外支出”賬户,發現記載如下事項:繳納交通違章罰款5萬元;繳納税收罰款2萬元、税收滯納金1萬元;支付經濟糾紛的訴訟賠償20萬元;支付銀行罰息2萬元。

【答案及解析】繳納的.交通違章罰款、税收罰款及税收滯納金均不得在税前扣除,應當調增應納税所得額8萬元;支付的訴訟賠償及支付的銀行罰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無需納税調整。

【例題2簡答題】2010年7月,因違約拒收供貨方提供的預定貨物,向供貨方支付違約金4萬元,企業計入“營業外支出”,2010年企業所得税年度納税申報時未作納税調整增加。

【答案及解析】企業支付給供貨方違約金4萬元可以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不需作納税調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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