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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司法局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怒江州司法局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怒江州司法局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准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9日至9月23日,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面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時間為9月26日,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的時間為9月29日,成績公佈時間為11月下旬,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前。

怒江州司法局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文山州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

(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64號)和《雲南省司法廳公告》(第1號)的要求,現就文山州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文山州所轄的8個縣(市、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户籍為準,報名時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5)品行良好。

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7年應屆畢業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考區設置

,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設置昆明、曲靖、紅河、大理4個考區。

紅河考區:包括紅河州、文山州;

(三)報名方式與時間

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繳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四)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持護照報名的,報名時應當承諾本人護照合法有效,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需提供護照申請地或簽發地有關部門證明。

2.畢業證書。

(1)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學信網”查詢或認證。

對未能查詢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因報名人員網報時,錯誤錄入畢業證書相關信息,導致不能在學信網上查詢驗證的,考試成績合格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時,必須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供以上學歷證明材料的,責任自負。

雲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是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可受理學歷認證申請,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學府路2號。

(2)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3)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報名人員報名時不具有畢業證書的,原則上不予報名。畢業證書遺失的',須按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時補辦了畢業證明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時須具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3.放寬地户口簿。

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户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户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人員的户口簿主頁及本人信息頁,應打印有“户號”。沒有打印户號的老户口簿,請及時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髮。

報名人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已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網上填報信息時,對“是否選擇放寬地方政策”選項,按“否(放棄)”處理。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2寸(46mm×32mm)、彩色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應注意妥善保管。

上傳電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證件電子照片,照片必須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2)電子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

(3)電子照片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

(4)電子照片文件大小為40KB≤文件大小≤100KB。

(5)為便於報名人員提交符合規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報名人員可參照報名網站《電子照片製作指南》編輯,但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五)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雲發改收費﹝2005﹞1077號文件的規定,在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且上傳照片成功後的第3個工作日起,再次登錄司法部報名網站,通過網銀支付功能繳納報名費每人250元整。根據考務管理軟件設計,特別提醒:報名人員須於7月5日24時前上傳照片,並於7月10日前網上繳費成功,否則,視為無效報名。考試費繳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且不得再選擇其他報名地重複報名,同時須牢記自己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信息修改、下載打印准考證、下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報名人員在進行網上繳費時,應當仔細閲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謹防假冒網站詐騙,可以使用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雲南省農村信用社的網銀卡進行繳費。報名繳款完成後,系統將自動生成“雲南省非税收入電子票據”。

因報名人員的原因致使報名無效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已繳納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六)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9日至9月23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自行打印的准考證務必清晰,能夠準確識別面部特徵以及相關信息。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

試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和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登錄雲南國家司法考試網(網址:) ,認真閲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為維護國家司法考試的公平公正,請各位考生參考時遵守如下規定和考試紀律:

1.考場已配備考試專用文具:包括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擦,考生每場考試使用後須放回原處,不得帶出考場。考生參考時,除帶齊有效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外,其它自備文具及資料,均不得帶入考場。

2.考場統一配備了電子鐘,考生自備的各類鐘表,均不得帶入考場。

3.手機等各類電子設備不得帶入考場。

4.考點入口處,均設置了安檢通道,掃描參考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場拍照進行人臉識別比對,請各位考生於每場考試前,自覺配合工作人員的操作,順序入場。為避免安檢擁堵,確保考生按時進入考場考試,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點。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於9月26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9月29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於9月29日晚20時至10月3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説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彙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閲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現場審核時,必須提交與報名承諾信息相一致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和畢業證書的,視為不符合條件報名,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12月,各州(市)司法局對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進行受理和審核。具體事宜由雲南省司法廳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户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於2017年7月31日前,持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和畢業證書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雲南省司法廳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國家司法考試考前輔導。

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諮詢電話和各州市國家司法考試報名點及聯繫電話:

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諮詢電話:0871-641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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