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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0省明确异地大学联考政策

中国30省明确异地大学联考政策

中国30省明确异地大学联考政策 2014年5.6万名考生报名

中国30省明确异地大学联考政策

7月3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近些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并且参加升学考试。

  一是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

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专门设立“城市学前教育的综合奖补”项目,目的在于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通过这一行动,三年来已经有超过300万人次幼儿受益。

二是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采取“两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近些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万以上增长,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00万人左右,超过80%在公办校就读。

 三是推进中职免学费政策。

2009年以来,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中职免学费政策,而且不断地扩大范围。到2012年,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受益学生占到全部中职学生90%左右。到今年有19个省市已经把免学费政策扩大到全部在校中职学生。

四是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2012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46号文件。按照这个文件,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会考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大学联考政策。2014年有28个省市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大学联考问题,即“异地大学联考”问题。今年有5.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了大学联考报名手续。

中国将建居住证制度 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在当地大学联考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意见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意见指出,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屋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会考和大学联考的资格。

意见还指出,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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