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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是什么

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是什么

有很多的公司都会给员工安排员工宿舍,然而大部分的管理者不知道怎么管理好员工宿舍。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员工宿舍日常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是什么

  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一、 公司提供宿舍内部分设施设备供员工日常生活使用,以及必要的照明及室内的水、电供宿舍所有成员共同使用。

二、 员工缴纳行李押金200元,钥匙押金100元,此押金于员工离职交回行李和钥匙后予以返还。

三、 按照统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支持并配合公司做好宿舍日常管理。

四、 个人物品自行保管,自己打扫室内卫生;

五、 房间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无人时,关闭用电总开关。

六、 禁止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外来人员;严禁把违禁物品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

七、 退宿舍时,做好财产、固定设施、房门钥匙的移交。其宿舍的固定资产等设施由同宿留住人员负责,并签字确认。如该宿舍无留住人员由物业管理部负责接收并签字确认。离职人凭离职单到物业管理部,交还所在宿舍的房间钥匙后,由物业管理员签字确认方可到财务领取押金。

八、 未经公司允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私自转让床位或私自移动室内器具。如需要调整住宿的员工需申请上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九、 入住期内,员工若损坏室内公物需照价赔偿。

十、 未经公司物业部批准入住者,请住人负连带责任,各罚50元每次。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1、行政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

各宿舍要健全住宿登记制度,设置员工住宿一览表。宿舍管理人员要准确掌握住宿员工的个人情况和房间安排情况,杜绝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及留宿他人的现象发生。

2、完善住宿设施

企业应设置总服务台、楼层服务台、盥洗室、理发室、小卖部、医务室等。房间采光、通风条件要好,有防暑和取暖设施以及充足的空间。企业还应尽可能其他生活所需用具、比如床铺、被褥、书架、暖壶等物品。

3. 制定员工住宿管理办法

企业应规定入住单身员工宿舍人员的条件,制定迁入迁出时,应当履行的手续,房间及提倡用具的分配标准,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将上述内容张贴在墙上或制成手册。

4. 做好统计工作

企业行政部要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加快房间周转,提高房间床位利用率。

5. 建立宿舍管理委员会

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负责管理宿舍事务的行政部人员和住宿代表组成,负责定期征询住宿员工和所在单位的意见,以改进住宿管理工作。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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