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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外调申请书

最新外调申请书

篇一:

最新外调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62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xxxxx市XXX区XXX街三巷25号。

贵院受理申请人诉被告xxxxx离婚纠纷一案,该案被告对申请人存在家庭暴力、人身受威胁的事实,申请人已在xxx市公安局xxx派出所报案。由于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调查收集该报案材料,为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到xxx市公安局xxx派出所调取前述事实(xxx年4月3日、2xxx年4月20日的报案)的相关材料,以作本案证据之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舜天路建工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张玉松 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麻新英,男,汉族,1957年3月生

住所地: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府佑路一中道口鑫宇盛五金劳保商店

申请事项:

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

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诉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及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2)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 ,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xx年1月22日

标签: 外调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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