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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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与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安徽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规章制度,全文如下:
一、入学与注册
(一)新生入学
1.按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与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学籍注册
1.学校应将实际报到入学的学生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注册,对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分别予以在线标注。
2.学籍注册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坚持“年年清”制度(即待报到人数为0)。学校需补充注册学籍或调整学籍注册状态,应通过平台提交申请表,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核准备案。
3.学籍注册工作流程:
(1)明确新生报到情况;
(2)补充学籍信息;
(3)完善数据格式和结构;
(4)在线注册(入学日期统一标注为3月1日)。
(三)专升本资格复查
1.学校应对专升本学生报考学历条件进行复查,将其学籍信息上传注册后,平台自动对注册“报到入学”的专升本数据进行初审,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各学校下载、复查。复查合格的,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不能取得学籍,不予注册。
2.复查方式:
(1)主动清查:学生本人注册学信档案,绑定前置学历,平台次日自动清查。
(2)学校清查:学校收集学生前置学历信息,在线单条清查或批量上传清查。
(3)学历认证: 前置学历为1991年以前的或尚未注册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学历认证方式进行清查。
二、学籍管理
(一)转学
1.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转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学:
(1)专升本资格复查暂未通过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录取分数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毕业年级的;
(6)应予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转学流程:
省内转学:
(1)经转出学校继续(成人)教育学院(处)同意(签章)并在平台提交信息;
(2)商转入学校继续(成人)教育学院(处)同意(签章);
(3)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4)转入学校在平台确认接收。
省际转学:
(1)经转出学校同意(签章);
(2)商转入学校同意(签章);
(3)转出学校在平台提交信息后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转入学校在平台确认接收。
4.申请材料:《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1)、《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名单》复印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考生信息表》。
(二)转专业
1.学生应当按照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确有必要转专业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办理。需经省教育厅核准转专业的,由学校继续(成人)教育学院(处)同意(签章)并在平台提交信息后,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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