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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汇报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汇报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在民主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并结合平时的工作实践作了一番思考,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汇报

一、目前村级民主监督的主要特点

1、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普遍建立。全县所有村都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民议事会民主监督机构。民主理财工作基本落实,各村通常采取理财小组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方式审理村财务收支情况。在本届村“两委”换届过程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对村务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

2、党务、村务公开与财务监督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自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以来,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常抓不懈,县里每年组织督查,乡镇每季度一查,经过不懈的努力,使我县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及公开的时间都比较规范。尤其是大多数村在财务如实公开和逐笔公开上收到很好的效果,堵住了不合理开支,同时使得群众心中明白,给了干部清白。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的全面推行,为村级财务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村级集体资金和有关帐簿由开发区、乡镇(街道)经管站统一管理,各经管站按行政村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乡管村用,村级设置现金日记帐。各村会计将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连同原始凭证,上报经管站,经工作人员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加盖审计专用章后,方可入帐。

3、重大村务监督日趋完善。凡是有重大村务的村,在决策上,以及决策的实施中都能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办理。凡是涉及村集体公益事业、工程建设、租赁、承包等重大事项基本上都能依照规定程序办理。村民民主监督功能在民主决策这个环节上得到了较好运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民主监督意识淡薄。一方面农村基层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由于村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参差不齐,加之信息的不对称,使他们对法律政策的理解不透彻,造成村

民无法有效正确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有相当数量的村民民主监督意识还处在朦胧状态,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民主政治上有哪些权利,更不知道如何去行使,往往把民主监督权视为是身外之物,常常被忽视。

2、村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近年来,我县制定完善了多项制度,如村务公开、村级财务乡级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很细,操作性也很强,但是存在在个别村执行效果不好的现象,有的只是写在纸上或挂在墙上,落实不到位,造成制度形同虚设。通过对各村支部书记的调查分类,无论是担任支部书记20年以上的,还是经过推举,正常顺利接任的,或是在村务混乱的情况下接手的,只要是走群众路线、坚定地按规章制度办事,都能够维护本村稳定发展。例如,在三十里铺的小徐和张庄两个村中,村民议事会起到了作用。小徐村是由两个小自然村组成的,村中事务无论大小,均召开群众会,各户派代表参加,进行集体表决,维护了该村的稳定和团结。在张庄村,村中事务召开党员干部会,通过党员干部将村委决定带给群众,为群众解疑答惑。

3、监督方法单一,涉及面比较窄。目前我县村级民主监督大多停留在财务监督上,民主监督涉及面多限于决策环节和部分管理环节。在村民自治的四个环节中,民主监督的保障作用在民主决策环节中发挥的比较好。主要原因是在民主监督操作上缺乏规范性的依据,党支部难控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见不能得到集中并发挥作用。

4、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监督机制的运转缺乏保障。目前,村民议事会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报酬多以误工补贴形式给予,我县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许多村都没有办法兑现,因而,有效的制度也就落实不了。

三、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思考

1、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认识。要抓好民主权利教育,这是最紧要的。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权利教育,唤醒群众、武装群众、发动群众,让广大村民真正理解民主与监督的含义,懂得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个人利益的密切联系,从而增强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监督能力。另外,要教育农村基层干部懂得民主监督的意义,明白民主监督的力

量,学会运用民主监督的方法,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武装起来,去攻克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关。

2、完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层面。目前我县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主要有民主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两个组织。村民理财小组是从村民代表中产生专门从事财务监督的专业小组,不承担其他方面的直接监督任务。因而,仅凭现有的监督组织很难把村级民主监督抓到位。针对当前农村实际,考虑在现有组织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即:各自然村整合村民议事会、理财小组,成立村务监督小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行政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辖管自然村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组成。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以3-7人为宜。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一般要由热心村里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的本村村民担任。同时承担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消除群众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以及参与组织评议村“两委”干部等使命。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不脱离生产,由县财政每年给予误工补贴。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离任后不再享受任何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关的经济待遇或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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