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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房产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房产纠纷现在已经不少见了,当遇到房产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房产纠纷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房产纠纷的司法解释

一、尽可能维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效力

意见原文:切实依法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准确把握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原则,尽可能维持合同效力,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正常流转。

解读:在人口众多的我国,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土地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加剧了人多地少的不均衡现状,严重影响土地交易市场的供需关系。因此,建立一个高效有序运行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交易,以保证土地利用效力的最大化,是土地交易制度的核心内容,对国民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稳定土地交易市场,是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内容。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要从为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高度,依法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尽可能维持合同效力,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正常流转,维护土地交易市场秩序。

二、最大限度避免连锁案件引发群体事件

意见原文:妥善处理因发包人资金困难产生的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拖欠劳务分包人工程款等连锁纠纷案件。

权威解读:目前,发包人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工程款现象十分严重,引发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拖欠劳务分包人工程款、拖欠材料供应商材料款、拖欠施工设备企业设备租赁费等纠纷案件。连锁案件的审理涉及众多主体利益,关系到不同企业的生存发展,处理不当易激化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对此,意见还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因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引发的连锁纠纷案件中,要统筹协调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力争通过案件审判盘活现有的.存量资金,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的结果。调解不成的,要综合考虑连锁案件的整体情况,根据当事人的偿付能力和对方的资金需求,确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最大限度避免连锁案件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三、商品房销售纠纷慎用解除合同

意见原文: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解读:当前,商品房销售市场中房地产企业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损害购房人利益的情形仍然存在。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购房人以各种理由解除合同的纠纷凸显。

成熟规范的市场交易秩序、良性发展的房地产企业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基础条件,因此,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同时,要高度关注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发展,通过“放水养鱼”,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发展,避免购房人的损失扩大,这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意见要求,要妥善处理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房屋销售广告纠纷,认购协议中定金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房屋面积纠纷,制裁恶意违约行为,保护购房人利益。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确因资金暂时困难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房产纠纷处理方法

(1)洽谈处理。

(2)调停处理。调停,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两边,在不能经过彼此洽谈处理纠纷时,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分、消费者协会或别的安排部分的掌管下,经过说服,促使两边当事人依据有关商品房出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则,彼此谅解,达成宽和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处理的一种方法。

(3)裁定处理。裁定又称公断,是指买卖两边在争议发作之前或争议发作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裁定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性规章、规则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判定。裁定不受机关、社会团体和自个的干涉,裁定委员会与机关之间没有隶属联系。裁定判定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裁定判定是结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疑问。如要选用裁定方法处理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有必要订有裁定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裁定处理。假如两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裁定,那么就不能选用这种方法处理纠纷。

(4)处理。购房纠纷的处理,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分调停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部分投诉,由该管理部分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详细行为。就方法而言,处理通常经过一级决议和复议两个期间。其间,一级决议是复议的条件和必经程序。包含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子的复议依《复议法》的规则进行。

(5)诉讼处理。购房纠纷的诉讼处理,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别的诉讼参与人的一起参加下,处理购房纠纷的一种方法。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作购房纠纷的对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安排,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当地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进行审理。

诉讼是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详细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安排,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详细行为的机关。购房纠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据《诉讼法》的规则进行审理。

无论是民事诉讼,仍是诉讼,均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假如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定不服,可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再对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定不服,可在两年内请求复审。但关于已收效的判定书,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房产纠纷的产生原因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

一是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是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四是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五是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六是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七是房屋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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