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者斋 >

从业资格证 >职称考试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银行结算账户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银行结算账户

导语:银行结算账户(Bank settlement accounts),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银行结算账户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的范围: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

3.银行结算账户分类:按照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照存款人分为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体户账户按照单位账户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

1.账户开立原则:存款人自主。

2.账户开立地点:存款人注册地或者所在地。异地结算的,可以异地开户。

3.账户名称:单位账户为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个体户有字号的为字号名称,没有字号的,为“个体户”字样加经营者姓名;自然人账户为身份证件上的名称。

4.账户开立程序:存款人申请;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应当报当地人行审批;一般存款账户和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由开户行审批,5日内报人行备案;存款人与开户行应当订立合同;存款人应当在银行预留签章卡片。

5.账户开始使用时间:正式开户3个工作日后。

6.应当变更银行账户的情形:存款人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等开户资料变化。

7.变更银行账户程序:存款人5日内通知开户行;开户行及时变更;开户行2日内报告人行。

8.应当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形:存款人撤并、解算、破产、被吊销执照或者存款人迁址需要销户。

9.销户的程序:存款人5日内向开户行申请销户;存款人未清偿开户行债务的,不得申请销户;银行知道存款人撤并、解算、破产、被吊销执照情况后,可以主动停止其账户的对外支付。

  三、账户管理

1.基本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

2.开立基本账户的证明文件:企业和个体户为营业执照(正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人事部门的批文或者登记文件;部队为军级以上单位财务处证明;社团为社团登记证书。存款人如果从事生产经营,还必须有税务登记证明。

3.基本账户的使用:日常现金收付;工资、奖金支取。

4.一般账户:在基本账户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设的账户。

5.开立一般账户的证明文件:开立基本账户的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证;借款合同或者其他结算证明。

6.一般账户的使用:可以办理先进存缴,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7.专用账户:为特定用途资金而开立的账户。

8.常见的特定用途资金:单位卡备用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屋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9.专用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开立基本账户的'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证;特定用途资金来源证明。

10.专用账户的使用:单位卡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其资金由基本账户转入;预算外资金账户可以收取现金,但不得支取;基本建设资金账户可以收支现金,但开户时应当报人行批准;其他账户可以收支现金,但应当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

11.临时账户:因为临时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的账户。

12.外地施工临时账户开户证明文件:临时机构设立批文、企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基本账户开户证。

13.外地经营临时账户开户证明文件:临时机构设立批文、企业执照、临时经营地工商批文、基本账户开户证。

14.临时账户的使用:有效期最长2年;可收可付。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15.个人结算账户开户证明:居民身份证、军警身份证、港澳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护照。

16.储蓄账户就是个人结算账户。错。储蓄账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个人结算账户还可以办理转账收付。储蓄账户可以申请确认为个人结算账户。

17.个人结算账户用途:支票、汇兑、信用卡、借记卡、定期借记、定期贷记。

18.定期借记:收款人委托付款人开户行,按照约定定期扣划付款人的款项给收款人。

19.定期贷记:银行按照付款人的付款凭证,定期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20.哪些款项可以转入个人结算账户?一切合法款项。单位划款给个人账户,应当提供完税证明,每笔款项超过5万元的,还应当提供付款依据作为合法款项的证明(例如借款合同、奖励证明等)。

21.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在异地开设的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和个人账户。

22.异地开户证明文件:同本地开户,但是异地开立基本账户,必须有本地(注册地)人行证明。

23.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cyzgz/zhicheng/rdzv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