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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

《税法一》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希望能帮到大家!

《税法一》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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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类型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二章第2讲

【知识点】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类型。

间接计算法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提示】我国增值税经历了“转型”和“扩围”两大改革:

转型——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实现全面“转型”,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扩围——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进。

增值税类型



特点



优点



缺点



生产型



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保证财政收入



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



收入型



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一种标准的增值税



没有逐笔对应的外购凭证,计算存在难度



消费型



(我国2009年全面实施)



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凭票扣税,便于操作管理,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



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而减少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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