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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基本误区有哪些

车险理赔基本误区有哪些

车险理赔工作具有被保险人的公众性、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标的流动性大、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道德风险普遍特点。那么,关于车险理赔基本误区有哪些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车险理赔基本误区有哪些

  误区1:交强险最高可赔12.2万元

常说的交强险12.2W元的限额是指:只要被保险人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在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W元的限额不是所有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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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2: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很多车主就根据字面理解以为自己买了“全险”,其实在保险术语中根本不存在这个词语。

商业保险改革后,车险有主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别,其中主险有4种,附加险有11种。

主险:

1.机动车损失保险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附加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

2.自燃损失险

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4.车身划痕损失险

5.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6.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7.车上货物责任险

8.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9.不计免赔率险

10.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11.指定修理厂险

即便是你投保了全部的车险和附加险(共计15款),也不能说是“全险”,因为还有很多种情况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误区3: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我投保了保险,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付的。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

首先驾驶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保险法定免赔。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驾驶员存在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误区4:心存侥幸未续保

有些车主在交强险过期后忘了续保,也有些车主认为晚几天续保没关系,然而就因为心存这样的侥幸,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你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事故的驾驶人不是你车主本人,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你也要在交强险12.2万元的限额内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误区5: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先打122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6: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很多车主都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

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

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后,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定损一旦完成,理赔额度也基本确定了。

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甚至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

  误区7: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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