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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專項試題及答案

2017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專項試題及答案

  案例分析題

2017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專項試題及答案

  背景資料:

某河道工程專案法人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檔案》(2009年版)編制了施工招標檔案,招標檔案規定不允許聯合體投標。某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檔案由投標函及附錄、授權委託書(含法定代表人證明檔案)、投標保證金、專案管理機構、施工組織設計、資格審查資料、擬分包情況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組成。投標檔案擬將渠道混凝土砌塊襯砌專案分包,填報了擬分包情況表。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該投標人中標,並簽訂合同。施工期第一個月完成的專案和工程量(或費用)如下:

(1)80m3/h挖泥船施工,河道疏浚(5km,斷面積48m2);

(2)施工期自然回淤清除(斷面積2m2);

(3)河道疏浚超挖斷面積(4m2);

(4)排泥管安裝拆除,費用10萬元;

(5)開工展布,費用4萬元;

(6)施工輔助工程,包括浚前掃床和障礙物清除及其他輔助工程,費用50萬元。

1.渠道混凝土砌塊襯砌專案分包中,擬分包人須提供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2.根據《關於建立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號),投標檔案中資格審查資料須提供的企業和人員證書有哪些?

3.根據背景資料,施工期第1月不能另行計量和支付的專案有哪些?

4.若80m3/h挖泥船單價為12元/m3,每月工程質量保證金按工程款的5%扣留,計算施工期第1月應支付的工程款和扣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

  參考解析:

  1.【參考答案

分包人的資質、業績及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屬於分包單位人員的證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合法工資關係的證明材料、社會保險關係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其為本單位人員的身份檔案)。

【考點解析】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水利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其他施工企業,或者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企業或組織完成的活動,但仍需履行並承擔與專案法人所籤合同確定的責任和義務。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質分為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投標人擬分包時須在投標檔案中填報擬分包情況表,說明分包金額,擬分包人的資質、業績及其擬投入的專案管理機構。

專案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所承擔工程的規模、技術複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

本單位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聘用合同必須由承包人單位與之簽訂;

(2)與承包人單位有合法的工資關係;

(3)承包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或具有其他有效證明其為承包人單位人員身份的檔案。

  2.【參考答案】

(1)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4)專職安全生產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考點解析】

為了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水利部決定在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制度,並頒發《關於建立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E2005]80號)。

根據上述檔案,水利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的主要規定如下:

(1)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參加水利工程投標;

(2)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得參與水利工程投標並不得擔任相關施工管理職務。

  3.【參考答案】

(1)施工期自然回淤清除(斷面積2m2);

(2)河道疏浚超挖斷面積(4m2);

(3)排泥管安裝拆除,費用10萬元;

(4)開工展布,費用4萬元。

【考點解析】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檔案》(2009年版),疏浚工程計量和支付規定,在江河、水庫、港灣、湖泊等處的疏浚工程(包括排泥於水中或陸地),應按招標設計圖示輪廓尺寸計算的水下有效自然方體積計量。施工過程中疏浚設計斷面以外增加的.超挖量、施工期自然回淤量、開工展布與收工集合、避險與防干擾措施、排泥管安拆移動以及使用輔助船隻等所發生的費用,應攤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單價中,輔助工程(如浚前掃床和障礙物清除、排泥區圍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專案)另行計量。

因此此題中,自然回淤量、超挖量、開工展布、排泥管安拆移動均不能計量,相關費用應包含在疏浚工程單價中,幾何斷面尺寸範圍內的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輔助工程可以計量。

  4.【參考答案】

河道疏浚工程費用:48×5000×12÷10000=288萬元;

第1個月工程款:288+50=338萬元;

應扣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338×5%=16.9萬元;

應支付的工程款:338-16.9=321.1萬元。

【考點解析】

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檔案》(2009年版)工程質量保證金從第一個付款週期在付給承包人的工程進度付款中(不包括預付款支付和扣回)扣留5 %~8%,直至達到規定的質量保證金總額。一般情況下,質量保證金總額為簽約合同價的2.5%~5%。依據此題第3點分析結果,本月完成的應可計量的費用為338萬元,據此計算應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16.9萬元,實際支付承包人當月工程款32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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