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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的離退休制度(通用13篇)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遼寧的離退休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通用13篇)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1

一、 員工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不需經本人提出申請,各部門應在其達到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通知本人,並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的一個月內辦完有關手續,不再列入在編人員。

二、 退休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的年齡退休,未達到年齡提前退休者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 員工雖已達到退休年齡,但因工作需要,報經人力資源稽核,總經理批准,辦理延期退休手續。

四、 不具有退休條件,但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辦理退休手續。

五、 各部門每年年初應填寫本年度員工退休人員名冊,做到按時退休。

六、 辦理人員退休,應按各部門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查對本人工資臺賬,計算並填寫測算統計表,連同審批表一併交人事部。

七、 退休人員勞保福利規定:

1、 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員工,按政府勞保規定,由財務部按退休標準計發退休費,不再列為在編人員。

2、 領取退休費的職工,享受本單位在職員工洗理費標準。

3、 退休員工,享受國家的'副食品補貼。

4、 員工退休後,其醫療待遇,直系供養親屬醫療待遇不變,外購藥品憑醫院外購單予以報銷。

5、 退休員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直系供養親屬救濟費標準同正式員工。

八、退休人員的檔案:

1 人力資源部建立退休人員檔案,對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有系統地記載,定期統計、歸檔。

2 建立部門退休人員檔案,包括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家庭住址、技術專長等。 3 對退休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隨時登記並統計退休人員情況。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2

1、目的

為了規範退休管理程式,維護公司及員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2、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

2.1男性員工年滿60週歲。

2.2受聘於管理、技術(業務)崗位的女性員工年滿55週歲,受聘於操作維護崗位的女性員工年滿50週歲。

2.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指男性員工年滿55週歲、女性員工年滿45週歲,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2.3.1從事高空或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3.2從事高溫或井下工作累計滿9年的;

2.3.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2.3.4男年滿50歲,女年滿45歲,工作年限滿10年,經江陰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3.5因工緻殘,經省勞動鑑定委員會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員工退休手續辦理流程及相關職責

3.1每年10月,人力資源部統計下一年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並通知員工所在部門做好人員規劃及儲備。距員工法定退休年齡前60天,人力資源部下發《員工退休通知書》至員工所在部門。在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前1個月,各部門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實際情況,可安排員工提前休息。

3.2在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前,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與員工面談,表達公司對其辛勤工作的肯定,安排小範圍的歡送活動並妥善安排員工的工作移交。

3.3員工應按照部門內工作交接要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並填具《工作移交清單》。移交手續包括:交還各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結算各項財務費用等。完成工作移交手續後,員工將《工作移交清單》提交人力資源部辦理退休手續。

3.4辦理退休手續時,員工應攜帶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戶口簿原件等相關材料。

3.5人力資源部應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員工到達退休年齡的當月)辦理員工退休審批手續。

4、退休員工薪酬結算

4.1崗薪工資、月獎:至員工辦理退休手續的當月,員工崗薪工資全額發放。

4.2季度獎、年終獎:季度形式發放獎金時,按員工當季實際出勤月數於季度末核發;以年終獎形式發放時,按員工當年實際出勤月數於年終核發。

5、公司補充福利

5.1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公司增加發放一個月工資和月獎(以退休前12個月工資月獎的平均數作為計算依據)。

5.2公司給予退休員工每人每月xxx元補充養老金。

5.3公司組織退休員工每年一次體檢,個人申請不參加體檢的,由公司發放xxx元體檢費後自行安排。

5.4重陽節、春節節日發放節日慰問金,公司組織對部

分退休員工的慰問。

6、退休人員相關事務管理

退休員工的聯絡方式等有關資訊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工會作為公司與退休人員溝通的橋樑,要及時瞭解退休人員的思想,關心退休員工的健康、生活,組織活動等。

7、本制度經職代會常任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後試行。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3

老幹部在統計戰線上勤勤懇懇工作了幾十年,是我們統計事業的寶貴財富,為做好老幹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領導

1、老幹部工作是黨的幹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局黨組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黨組的議事日程,局長經常過問老幹部工作,分管局長認真抓好老幹部工作,做到有計劃、有佈置、有檢查、有總結。

2、建立與老幹部聯絡制度,黨組每半年向老幹部通報一次機關工作情況。經常聽取老幹部工作彙報,及時解決老幹部工作中的問題。重要工作主動徵求老幹部的意見,充分發揮老幹部的參謀、監督作用。 3、局年終工作總結,要把老幹部工作作為總結內容之一。

二、認真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

1、認真組織好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學習,及時組織老幹部參加各種政治活動和有關會議。

2、要保證離退休幹部按規定閱讀檔案。

三、認真做好老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

1、老幹部住房,按規定標準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照顧,並努力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

2、按規定做好老幹部的生活福利工作。

3、檔案規定給老幹部調整和加發各種生活補貼時,辦公室要及時辦理。

4、按離退休幹部公用經費開支範圍使用老幹部經費,每年年底向老幹部通報經費開支情況,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老幹部酌情給予適當的補助。

四、做好老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1、關心老幹部的`身體健康,建立老幹部健康檔案。

2、要按照醫療部門的安排,組織好老幹部的健康查體工作。

3、離退休幹部住院需要護理的,由家屬子女負責,單位給予協助。

五、創造條件積極發揮老幹部的作用

1、大力宣傳我局老同志的奉獻精神和先進事蹟,在工作上、生活上給予支援和方便。

2、全市統計會議、年度工作計劃和作出重大決策時要聽取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

3、發揮老同志的政治優勢,可請老同志講黨課、講傳統。

4、採取多種形式,開闢多種渠道,發揮老同志作用。

六、組織老同志開展有益於身體健康的文體活動

1、局裡要制定本年文體活動計劃,做到年有計劃,月有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文體活動。

2、動員身體較好的老同志積極參加文體活動,以增強老同志的身心健康。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4

一、活動室按時開放。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大聲喧譁,謝絕小孩和無關人員入內。

三、室內禁止吸菸,不許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四、報紙雜誌僅供室內閱讀,禁止外借或私自帶出,調換或轉借他人。

五、要愛護公物,丟失損壞應照價賠償。

六、桌椅沙發和活動用品只能在室內使用,概不外借。

七、工作人員要認真保持室內衛生,要做到地面一天一拖,桌椅一天一擦,麻將棋類活動用品一週一洗,窗簾桌布一月一洗。

八、工作人員要熱情為老同志服務,及時提供活動用品,認真解決活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5

老幹部活動中心是老幹部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視窗,是政治理論學習、宣傳的重要陣地,是加強老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和黨支部建設的重要平臺,是老幹部豐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活動場所。為更好地發揮陣地作用,維護正常秩序,保證活動安全,更好地為老幹部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活動管理

(一)凡我會離退休人員均可按規定時間進入本中心活動;外單位和其他人員使用活動室需徵得離退辦同意方可使用。

(二)開展活動,要專人負責,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加強監督和管理,嚴格各種活動、器材的操作程式,嚴防各種問題發生。

(三)到活動中心活動,自覺遵守活動場所有關規定,做到文明健身、健康娛樂,團結友愛,愛護設施,注意安全。

(四)在活動中,要自覺維護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不吸菸、不亂扔雜物。

(五)活動時,保持良好的活動氣氛,注意行為噪聲、禁止大聲喧譁吵鬧,確保活動中心室內安靜舒適。

(六)自覺愛護公物和活動器材,愛護報刊、雜誌,活動結束後,把器材、書刊、報紙放回原處。借閱報刊雜誌,需要辦理登記手續,每次只限一本,按期歸還。

(七)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嚴禁攜帶易燃物品入內,不準賭博和進行各種危險及不文明的。活動。

(八)自覺遵守活動規定,嚴禁開展非文明和偽科學的活動,嚴禁翻閱別人信袋內的.報刊、雜誌及工資條。

(九)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不準攜帶兒童進入中心,嚴禁各類傳銷、推銷人員進入活動中心。

(十)室內活動結束時要關好門窗、燈、電、水開關,確保活動中心安全。

(十一)活動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週六、週日、節假日休息。請自覺遵守開放時間。

二、安全管理

(一)活動中心安全保衛工作實行責任制,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中心負責人為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設立安全保衛工作崗位,負責具體工作。

(二)活動中心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並認真落實。

(三)加強工作人員經常性安全保衛工作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確保安全。

(四)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重要情況須及時報告。

三、衛生管理

(一)認真做好活動場所及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

(二)建立衛生檢查制度,落實衛生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遇重大突發衛生事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消毒保潔工作,防止疾病擴散傳播。

四、財產管理

(一)嚴格執行《貿促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資產帳冊。

(二)定期執行固定資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報廢須辦理報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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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以下簡稱離退休幹部工作),根據xxx、xxx有關離退休幹部方針、政策和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院離退休幹部在各個不同歷史時期,為革命和建設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應繼續受到全院同志的關心、尊敬。

第三條:在國家沒有新規定之前,退休幹部原則上應與離休幹部統一管理,待遇分開。離休幹部工作要貫徹中央關於“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的原則。

第四條:離退休幹部工作,要切實在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好老同志,使老年人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樂。健康長壽,安度晚年。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離退休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化管理。院老幹部工作委員會研究、部署、協調、檢查全院離退休幹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第六條:建立和實行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逐級落實工作責任。黨政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黨委、人事、後勤、離退休等部門要齊抓共管,互相配合,分清責任,共同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第七條:各級領導要關心和支援離退休幹部工作。要認真貫徹、及時傳達xxx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屬地和我院的有關規定,保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的落實。

第八條:單位每年召開一至二次離退休幹部座談會,主要領導要向離退休幹部通報本單位的情況,溝通思想,密切感情,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第九條:單位在改革過程中出臺的改革辦法和意見,凡與離退休幹部有關的事項,應由領導事先徵求離退休幹部的意見,出臺後要向老同志做好解釋工作。

第十條:單位每年要對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分管領導要親自參加,逐項檢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簡稱“兩項待遇”)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檢查結果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第十一條:各級領導對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關心支援,工作中的困難要及時解決。有關部門對離退休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上要給予必要的支援。

第三章:工作部門

第十二條:要按照中編委和有關部門的有關檔案精神,加強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的建設,做到工作機構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工作人員與工作量相適應。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實行規範管理。

第十三條:院離退休幹部局,歸口管理全院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貫徹國家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符合我院實際的離退休幹部管理規章制度;對院屬各單位退休幹部工作進行巨集觀指導、監督檢查;承擔院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第十四條:分院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代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所在地區院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總結交流工作經驗,表彰先進,開展學術研討活動,幫助解決工作中的疑難問題。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要加強同當地黨和政府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的聯絡,爭取支援和幫助。

第十五條:院屬單位集中的地區,院或分院要研究適合本地區實際的退休幹部管理辦法,不斷增加社會化管理內容。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積極穩妥地促進退休幹部管理逐步向社會化管理過渡。

第十六條: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的人員,要選派政治素質好,黨性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工作中要做到熱心、耐心、細心,主動周到,敬業愛崗。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反映離退休幹部的要求,積極宣傳黨的政策,熱心幫助離退休幹部解決政策允許範圍內的各種問題,主動爭取領導的支援和有關部門的配合,共同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第四章:政治待遇

第十七條: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與同級在職幹部相同。落實政治待遇的具體工作,由單位黨政有關部門和管理離退休幹部的工作部門承辦。

第十八條:堅持理論學習制度、傳達檔案通報情況制度、參加重要會議制度、參觀學習制度,重大節日走訪慰問制度和在職幹部聯絡制度。確保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得到落實。

第十九條:加強黨支部建設,健全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組織生活。黨組織要認真安排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不流於形式,要加強指導,保證質量。要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必要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保持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有針對性的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黨性、黨風建設,讓老同志珍惜光榮歷史,保持晚節。

第二十條:對行動不便的老同志,在不違反保密規定的原則下,可由專人把重要檔案、報告錄音等送到家中以便閱讀、收聽。對行動不便的黨員同志,可通過定期家訪,電話聯絡等形式,保持與組織的聯絡,及時接受黨的教育。長期在外的黨員,按流動黨員的辦法管理。

第二十一條:離退休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協助人事部門處理。對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做好解釋工作。

第五章:生活待遇

第二十二條:離休幹部所需的各項經費(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福利費、探親路費、電話費、降溫費、建房費和按規定配備汽車等項費用)和退休幹部經費(包括退休費、生活補貼費等),由所在單位列入預算。事業單位在有關事業費專案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列支;企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第二十三條:離休幹部除在合同醫院就診外,可按規定就近選擇一個醫院就診。醫療費按規定實報實銷。離休局(所)級以上黨政幹部和相當級別的技術幹部,可享受保健(特診,高幹)醫療。單位醫務部門要有醫生負責或兼管離休幹部的醫療保健,有條件的要建立離休幹部病史檔案。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離休幹部體檢。

第二十四條:退休幹部的醫療費按規定報銷。在國家醫藥費制度改革未實行社會統籌和社會保險前,單位在進行醫療改革時,要充分考慮退休幹部的實際情況,做出合理安排。退休幹部應享受不低於在職幹部的醫療待遇,定期體檢,除在合同醫院就診外,可按規定就近選定一個醫院就診。

第二十五條:按國家規定發給離退休幹部離退休費和按規定報銷的醫療費,是離退休幹部安度晚年的基本生活保障,各級領導必須切實解決拖欠問題,必須建立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二十六條:離休幹部的公用經費和特需費,由各單位根據xxx統一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的規定,按離休幹部人數做出預算,合理使用。

公用經費主要用於離休幹部的參觀、學習、文體活動等項開支;特需費主要用於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購置病殘工具補助和為離休幹部服務所需要的少量開支。當年餘款,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七條:離退休幹部的“福利費”和“集體福利基金”按在職幹部的標準提取。主要用於離退休幹部的困難補助和非生產(工作)性福利的開支。

第二十八條:要按國家有關政策和參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向離休幹部發放護理費。副部長級以上幹部原配有服務員(或發自僱費)的,離休後可繼續保留,但不再發給護理費。沒有享受護理費的.離休幹部,因病殘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規定發給護理費。

第二十九條:幹部離休後,繼續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另外本人可按現行差旅費標準報銷一次探視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車、船費。

第三十條:離休幹部健康休養,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安排。

第三十一條:在國家用車制度改革前,離休幹部用車仍按中央有關規定執行。原配有專車的幹部,離休後待遇不變;副部長級以上離休幹部要保證用車;司局級離休幹部要保證看病用車;處級及處以下離休幹部患急病應保證用車。在單位車輛不能保證用車的情況下,經有關部門同意,可租用車輛,費用報銷。各單位在用車制度改革中,應充分照顧老同志的利益。

第三十二條:幹部離退休後,原是工會會員的,應按工會章程的規定,辦理保留會籍手續,免交會費,享受會員的待遇。

第三十三條:退休幹部活動經費(以下簡稱活動經費)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參照單位所在地方有關政策,確定活動經費的標準。

活動經費從退休幹部辦完退休手續的當年提取。

活動經費要予以保證。按規定編報預算,由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按專款專用的原則掌握使用。活動經費餘款,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活動經費主要用於參觀、學習、開展文體活動以及管理工作中的必要開支等。

為增加活動經費,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業發展,制定特殊政策。

第三十四條:離退休幹部的住房由所在單位負責解決,其標準與同職級在職幹部相同。符合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其住房由所在單位與接收安置單位洽商解決,標準可參照接收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住房標準。在進行住房改革時,各單位要參照執行本地區政府對離休幹部實行減、免、補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離退休幹部住宅電話使用和電話費報銷,參照院有關管理辦法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退休幹部生活困難,同在職幹部一樣,可向原所在單位申請困難補助。

第三十七條:單位在提高在職職工非生產性福利待遇的同時,應適當考慮到離退休幹部“共享”改革成果的問題。

第三十八條:離退休幹部逝世後,由所在單位遵照中央規定喪事從簡的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協助親屬辦理。要做好善後工作和遺屬工作。

第六章:活動場所

第三十九條:單位要建立老同志活動場所。人少而又住地集中的單位,可幾個單位聯合建立。

第四十條:要管好用好活動場所,經常組織老同志開展有益的活動。活動室(站)要訂閱必要的書報雜誌,購置一定的文體用品,專人管理,建立制度,經常開放。活動內容和方式要結合老同志的實際狀況,力求豐富多彩。切實把活動場所辦成老同志學習和進行文體活動的中心。

第四十一條:認真開展老有所學工作,豐富老同志的晚年生活。要利用活動場所辦好京區老年大學京外單位有條件的也要辦老年大學或組織老同志自願參加地方老年大學學習,並根據老同志的興趣,舉辦各種專題講座。第七章發揮作用

第四十二條:從實際出發,支援和鼓勵有精力有能力的離退休幹部,本著自願結合,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採取多種形式和途徑發揮作用。對有專長的同志,要引導他們在科普教育、技術諮詢、技術培訓、學術活動和社群服務及精神文明建設中積極發揮作用。

第四十三條:對在發揮作用中成效顯著,事蹟突出,社會效益好,經濟效益高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鼓勵,宣傳和表彰。

第四十四條: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和原工作單位對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要加強管理,並進行檢查和指導。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7

離退休職工之家是離退休人員開會、學習和進行各種娛樂活動的場所。為充分發揮活動中心的功能,更好地為離退休人員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凡到離退休職工之家參加活動的老同志,請主動出示活動證件,自覺遵守活動中心的'各項規定,維護活動秩序,共同把活動中心辦成老年之家,使之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陣地。

二、凡到離退休職工之家活動的同志,應發揚團結友愛精神,舉止文明,衣著得體,講究禮貌,互諒互讓。

三、保持室內安靜,請勿大聲喧譁。

四、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禁止吸菸,請勿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五、愛護活動中心的一切設施、裝置、物品,不得帶出室外,如有損壞請賠償。

六、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七、請勿帶領無證人員及兒童入內。

八、嚴禁利用離退休職工之家器材賭博。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8

開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體活動,是離退休教職工強身健體、陶冶性情、延年益壽、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穩定離退休教職工隊伍、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措施。為了保證全體離退休教職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參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提高老年文體活動的參與率,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基本原則

1、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比賽活動和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活動,一要進行安全論證,安全係數不大的活動不能批准;可以開展的活動,也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指派專人負責落實。二要進行安全教育,說明注意事項。為防止人身意外,組織者對於高齡、有特定疾病不適應參加此項活動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勸其不參加。

2、積極自願的原則。離退休教職工要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自願選擇參加各種文體活動。

3、就近為主的原則。依託各種文體團隊,立足校區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適當進行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市區的比賽(表演)活動和外出旅遊活動。

4、分層負責的.原則。

①校區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文體團隊建設和校區的各項文體活動,協助有關方面抓好校區離退休教職工參加全院性的活動。

②學院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和外出比賽的選拔活動,協助離退休工作處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動。

③離退休工作處負責抓好離退休教職工文體活動的領導、協調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比賽等活動。組織參加校外比賽、表演和旅遊活動,離退休工作處要派工作人員負責行車、就餐、服務、安全等事宜。

二、組織管理

1、活動的計劃。年初由離退休工作處和院老年協會共同討論,制定全年文體活動計劃,內容包括專案、形式、時間、地點、負責人等,各校區老年協會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本校區的活動計劃,並報離退休工作處備案。

2、活動的方案。每項活動必須制定完整的方案,內容包括活動形式、參與物件、時間、地點、交通、器材、服裝、安全措施、服務措施、注意事項、有關責任人等。大型活動的方案必須經集體討論制定。

3、活動的審批。組織全院性的活動或代表學院外出參加比賽和表演必須報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准,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活動或外出住宿的活動必須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

4、比賽活動。組織全院性的比賽活動或外出比賽活動僅限於離退休教職工。

①組織的院內各種比賽活動以校區為單位組隊參加。

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麻將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兩支代表隊(共8名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門球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一支代表隊(以勝出隊為基礎,適當吸收其他優秀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其它比賽,根據情況在全院公開選拔若干支代表隊。院老年協會要提前做好有關組隊工作。代表期限為一年。

5、表演活動。組織全院性的表演活動或外出表演活動,經院老年協會研究同意和離退休工作處批准,可適當吸收我院內退人員及教職工配偶參加。

6、旅遊活動。以自費公助的方式,委託旅行社進行組織。可適當吸收我院教職工及教職工親屬自費參加。

7、活動團隊。對文體活動團隊實行年審制。每年二月各校區老年協會要研究文體活動團隊的調整,並將各團隊名稱、負責人、隊員名單報學院老年人協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審批。

8、書畫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由書畫協會另行制定。其它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基本保障

為了用有限的經費開展更多的活動和保障活動的正常開展,原則上只提供基本條件的經費。

1、器材。日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只提供活動場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將、棋牌、健身器、收錄機、電視機、影碟機、門球、羽毛球網、乒乓球桌及網、檯球桌及配套器材等),個人活動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門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劍、腰鼓等)。比賽時,除組委會提供的參賽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參賽用具一律由參賽隊員自理。(門球參賽隊的號碼布及隊長臂章由離退休工作處提供)

2、交通。參加院內交流活動一般情況下乘坐學院班車。參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一般情況由離退休工作處租車。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一般情況乘坐學院班車或公交車(按比賽時間據實報銷),特殊情況須報請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准後可合乘計程車。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交通費按比賽活動的檔案要求辦理。參加其它文體活動,交通費自理。

3、伙食。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若因活動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補貼伙食費10元。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伙食費按比賽活動的檔案要求辦理。院內白天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和外出訓練活動、交流活動,一律不得補貼伙食費(包括校區經費)。

4、服裝。一般情況下比賽活動和表演活動所需服裝由隊員自理。特殊情況下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代表學院參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藝活動和學院大型表演活動,可給予我院離退休教職工隊員適當的補貼或紀念品。

四、獎勵措施

1、獎勵範圍。僅限於我院離退休教職工。

2、獎勵物件。全院性的各類比賽活動,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20人以下的為前三分之一)的個人。代表學院參加市級以上的比賽,成績為前三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的個人。

3、獎勵辦法。

①參加全院性的各類比賽(包括參加襄樊市老年專案的選撥賽),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報名參賽實際人數每人獎勵價值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一、二名的參照集體專案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三、四名的每人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五至八名的每人獎勵價值8元的獎品。未獲獎的參賽隊員,發給每人價值不超過5元的紀念品。

②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教育戰線比賽獲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獎勵價值25元、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前三名者參照集體專案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四至八名者,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老幹局組織的全市城區比賽和全市比賽,獎勵標準分別提高5元和15元。比賽的團體名次與個人名次均以證書為憑。

③經學院領導批准參加省級以上比賽,集體或個人獲第一、二、三名,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分別獎勵現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參加城區組織的比賽和其他群眾團體組織的比賽以及對外交流賽、友誼賽,一律不發獎品或紀念品。

⑤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為大型活動和推廣新專案聘請的藝術指導或教練,離退休處給予一定的紀念品。

五、本規定此次修訂變動較大,從2014年1月1日起試行。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9

一、成立以後勤黨總支書記為組長,由退休黨支部書記、總公司工會主席、辦公室負責人、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總公司離退休工作管理小組指導、落實總公司的離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養、校區把離退休人員分成四組,推選有一定組織能力、身體狀況較好的退休同志擔任組長,協助管理小組做好總公司與離退休人員的聯絡、溝通工作。

三、把離退休管理工作列為總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學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計劃並要求下屬各部門參與離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健康檔案資料,完善管理資訊網路,及時瞭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體情況。

五、每逢單月離退休人員回校之際,管理小組派出聯絡員協助學校離退休工作處做一些相關工作。

六、不定期召開管理小組、離退休小組長、全體離退休人員等不同層次的'會議,研究、討論總公司離退休工作,傳達學校重大會議精神,通報總公司有關情況。

七、重視退休黨支部建設,委派總支委員擔任支部書記,定期組織退休、退養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八、關心離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體健康狀況,組織好有關活動,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勵離退休同志參加學校老年大學的學習,每人每學期可向總公司報銷一門課的學費。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發事件,總公司和該同志所在部門及離退休小組派員前往慰問。

3、每年老人節,組織老同志外出一日遊,活動內容有:登高、參觀杭州新景點和展覽等。

4、每年春節前,召開老同志迎春茶話會。

5、以部門小組為單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賀生日。

6、每年“三八”節,總公司組織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動。

7、協助學校離退休工作處組織好老同志春遊、秋遊活動。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難(如水電安裝、維修、傢俱挪位等),總公司及時派員上門解決。

9、以小組為單位,給予訂閱保健類報刊、雜誌。

10、總公司聘用非在編人員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安排身體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親屬。

九、總公司員工經批准退休後,所在部門組織一定範圍的歡送會,總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十、老同志去世後,由總公司代表學校負責協助家屬處理好喪事和善後工作。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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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門服務管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離休退休幹部(以下簡稱軍休幹部)。

第二條 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應當從維護軍休幹部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軍休幹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軍休幹部服務保障和教育管理機制,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堅持政治關心、生活照顧、服務為先、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 軍休幹部服務管理由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實施。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軍休幹部服務管理的指導,及時研究解決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服務管理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幹部的專設機構,承擔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第四條 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應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的要求,逐步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

第五條 對在軍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服務管理內容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軍隊各級組織在舉行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時,民政部門應當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幹部參加。

第七條 在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時,民政部門應當協調當地人民政府和軍隊有關負責人走訪慰問軍休幹部。

第八條 民政部門、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落實軍休幹部相應政治待遇,組織軍休幹部閱讀有關檔案,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

第九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做好以下服務保障工作:

(一)按時發放軍休幹部離退休費和津貼補貼;

(二)按規定落實軍休幹部醫療、交通、探親等待遇,幫助符合條件的軍休幹部落實優撫待遇;

(三)協調做好軍休幹部的醫療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檔案,開展醫療保健知識普及活動,引導軍休幹部科學保健、健康養生;

(四)組織開展適宜軍休幹部的文化體育活動,引導和鼓勵軍休幹部參與社會文化活動;

(五)定期瞭解軍休幹部情況和需求,提供必要的關心照顧;

(六)協助辦理軍休幹部去世後的喪葬事宜,按照政策規定落實遺屬待遇。

第十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提高軍休幹部遵紀守法和遵守服務管理機構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第十一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組織軍休幹部開展文明建立活動,引導軍休幹部保持和發揚優良傳統,發揮政治優勢和專業特長,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 服務管理方式

第十二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軍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全時值班,並採取定期聯絡、定人包戶等方式,為軍休幹部提供及時、方便的日常服務保障。

第十四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堅持共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為軍休幹部提供細緻周到的服務。對身邊無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軍休幹部,應當重點照顧並提供必要幫助。

第十五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拓展社會化服務,根據需要引進郵政、銀行、生活服務等社會服務專案,提高服務管理的質量和效益。

第十六條 鼓勵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社會力量為軍休幹部提供服務。

第十七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建立軍休幹部服務管理資訊系統,配備必要的技術裝置,提高服務管理資訊化水平。

第十八條 鼓勵和支援軍休幹部成立各種文體組織和興趣小組,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十九條 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是在服務管理機構內軍休幹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組織。

服務管理機構內設有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指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活動,發揮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定期聽取軍休幹部管理委員會工作情況報告,研究解決其反映的問題。

第四章 服務管理機構

第二十條 民政部門根據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精幹高效、便於服務的原則設定、調整服務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服務管理機構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對重大問題實行民主決策。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政策公開、財務公開、管理公開,接受軍休幹部和工作人員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黨組織建設,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設定會議室、活動室、閱覽室、榮譽室等場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體育活動場地,創造良好休養環境。

第二十四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軍休經費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第五章 服務管理工作人員

第二十六條 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政策和業務知識學習,掌握服務管理技能,培養良好作風和職業道德,尊重軍休幹部。

第二十七條 服務管理機構新聘用工作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外,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逐步提高社會工作、護理等專業技術人員比例。

第二十八條 服務管理機構應當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崗位練兵、業務競賽等活動,提高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和服務管理能力。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發布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暫行規定》(民政部令第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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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定期召開黨小組會、黨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上好黨課。

二、每年開展一次以黨員自我教育為主的民主評議活動。

三、每半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黨員向黨支部(黨小組)彙報自己的'學習、思想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四、黨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支部(黨小組)活動,應主動向組織請假。

五、離退休老幹部外出時間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按規定及時把組織關係轉到臨時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或由所在單位機關黨組織出具有關證明,委託所接收單位黨組織負責管理。

六、離退休幹部黨費原則上每月一次,繳費金額為當月工資額度的0.5%,支部收齊之後應立即上繳鎮黨委,由鎮黨委代為上繳組織部,由組織部確定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黨費留存比例。

遼寧的離退休制度 12

1、黨支部要把組織離退休幹部政治理論學習作為支部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按照黨委的.統一部署,制定學習規劃,安排學習內容,做好學習記錄。

2、黨支部一般每季度組織黨員學習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時,由支部靈活掌握。

3、學習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可採用集中學習、分散學習、專題講座和就近參觀考察等形式進行。提倡多讀、多看、多想、多交流,相互促進,共同提高,保持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永葆先進。

4、重點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知識,學習法律法規和現代科學知識,學習《黨章》,努力提高政治理論水平。

5、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離退休幹部黨員,可以不要求參加集體學習,但支部要指定黨員負責聯絡,送學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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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視和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主要領導應經常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

二、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無特殊情況,不得拖欠離退休費和醫藥費。

三、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爭創“五好家庭”(讀書學習好、鍛鍊身體好、發揮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團結互助好)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

四、對離退休人員做到“三必訪”,即家庭生活困難必訪;生病住院必訪;出現其它異常情況必訪。

五、及時解決離退休人員的實際困難,為離退休辦好事辦事實和服務好。

六、積極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文化活動,使他們老有所樂。

七、離退休人員應積極理解和支援在職人員的工作,顧全大局,共同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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