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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策劃書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策劃書

為規範全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加強餐飲具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工作的緊急通知》(衛辦監督發〔20xx〕27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魯衛法監字[20xx]24號)要求,制定本行動方案。

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策劃書

一、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重點打擊、全面規範的原則,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監管體系,加強對餐飲具清洗消毒的監督管理,逐步規範全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保障人民群眾餐飲消費安全。

二、整治內容

(一)強化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管整治。依據《消毒管理辦法》《消毒服務機構衛生規範》等規定,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重點監督檢查餐飲具消毒單位的選址、消毒效果驗證、消毒方法、工藝流程、工作環境、設施裝置、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包裝材料、消毒質量控制、索證驗證、生產和自檢記錄、從業人員查體和培訓、包裝標識等內容。

(二)規範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生產經營行為。餐飲具消毒企業要按照《集中式餐飲具消毒企業衛生管理規範》的要求進行硬體設施的改造,在生產過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務場所應嚴格按照去渣、洗滌、清洗、消毒、包裝、貯存的流程合理佈局;使用的裝置、餐飲具、洗滌劑、包裝材料等,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並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嚴把終端關口,消毒餐飲具必須做到每批次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建立不合格產品召回制度,嚴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階段。 5-6月啟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通知要求,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

(二)自查自糾階段。7-8月,對不符合《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及相關規定要求的,根據專項檢查結果,依法處理。

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已取得營業執照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建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將有關監督資訊、檢驗報告等存入檔案。按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範(試行)》的內容,填寫《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現場監督檢查表》,同時製作衛生監督文書。對餐飲具檢測不合格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依據《消毒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總結階段。9月10日前,對此次專項整治檢查工作進行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集中精力,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的各類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進行一次清理檢查,用實際行動展現政府執法部門維護人民群眾餐飲具消費安全的'決心。

(二)健全機制,標本兼治。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飲具消毒服務機構和餐飲服務單位檔案(一戶一檔),落實監督管理人員的監管責任和企業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三)加強宣傳、暢通訊息。大力宣傳餐飲具消毒的基本知識和監督管理的重要意義,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引導人民群眾舉報投訴違法行為,提供案件線索。對具有典型意義的大案要案要及時曝光,震懾違法犯罪分子,擴大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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