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熱】
- 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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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代理合同1
上海xxx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xxx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為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為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資訊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關法規,以平等互利為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向,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所有的位於×××地產專案(以下統稱本專案)的銷售代理。
1-2、乙方受託代理本專案的範圍:總建築面積約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或自行單獨進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項。
1-4、雙方簽約資質:
1)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專案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
2)乙方:身份資訊。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2-1、本約期限:從本約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滿後的續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3-1、甲方負責對該專案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3-2、確保專案進行市場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與客戶契約的合法和契約承諾,並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購買人購買的該專案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質量、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3、負責收取購買方按約定所支付的款項。
3-4、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或銀行按揭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作為本專案銷售的總代理,乙方負責本專案全程市場營銷。
4-2、作為本專案銷售的總代理,乙方全面負責現場對客戶的接待、推介、跟蹤服務等工作,及本專案銷售控制和銷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義負責與客戶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督促客戶付款,解釋簽約問題,並辦理後續的登記、銀行按揭、公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並配合甲方的工作監督。
第五條、本專案銷售價的規定
5-1、銷售價:甲方確定本專案銷售價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簽訂後,即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的代理售房價格,乙方不得低於該價銷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價的基礎上實際超出的部分全部歸乙方所有,以此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佣金。
第六條、款項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進行本專案銷售,按甲方確定的銷售價為基數計算的銷售款由購買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賬戶。
6-2、乙方在代理甲方進行本專案實際銷售中,超出甲方確定的銷售價進行銷售所超出的款項直接由乙方向購買方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要嚴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時,另一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約另有規定的、雙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屬於嚴重違約行為,要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7-2、甲、乙雙方應本著精誠合作之原則,協商解決合同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本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附則:
本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本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合同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年月日起開始生效;
2.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資料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洩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5.1.2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5.1.5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5.1.6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5.1.8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專案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3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廣播廣告指令碼–發展廣播廣告指令碼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5.4製作部分包括:
5.4.1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5.4.2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5.4.3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傳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5.5.5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物件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5.6綜合推廣
5.6.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專案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6.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專案5.1.1–5.3.6),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專案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專案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專案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1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9.1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委託代理合同4
東莞市卓誠融資擔保有限公(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託廣東騰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各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黃慶林、曾偉為甲方上述糾紛案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予訴訟。
三、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詳見授權委託書。
六、收費辦法:根據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的收費標準,雙方商定本案的代理費為:元(不含稅) 。代理費須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付清。代理期間,乙方不收取除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其它律師費用。代理費不包含以下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異地辦案(市外)差旅費、查檔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止。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廣東騰銳律師事務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權
1.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衝貨問題。
3.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合同簽訂後,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為嚴格規範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託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並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並責成乙方補償被衝貨方的所有損失(衝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_______%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一次性提貨__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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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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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受託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週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稅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並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並同意終止合同後,乙方將剩餘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餘服務費用。
(3)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檔案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代理註冊公司事務達成一下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註冊 的 公司擬註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為:
經營範圍:
公司名稱及經營範圍以工商局營業執照為準。該公司註冊資金為 萬元,實收資本 萬元
法人:
1.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2.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3.身份證號碼:佔 %的股份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代辦註冊公司,辦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
1.營業執照正副本,電子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程式碼IC卡。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三、註冊及代理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四、乙方應按期為甲方辦完註冊公司業務,如因非政策性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註冊後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託,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申請註冊是用於合法的商業運作,並承擔該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
七、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辦理時間的延誤,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如在辦理過程中因註冊公司相關法規改變按相關新法規執行。
九、本委託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9
______律( )民字第 號
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的_______糾紛一案,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一、二審及執行代理人。
二、代理許可權:
特別授權(詳見授權委託書)。
三、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四、證據提供與案情介紹。
1、甲方應在不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向乙方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所有證據。乙方律師收到證據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據。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與律師共同參加證據交換、質證和出庭,則應在舉證期限內書面向乙方完整陳述案情;甲方口頭陳述並由乙方製作由陳述人簽名的筆錄,視為書面陳述。
3、乙方可對案情進行必要的調查取證,但對調查取證的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4、乙方如發現甲方隱瞞或捏造事實、隱瞞或偽造證據、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甲方的協助義務。
1、甲方應儘量由本人或委託最瞭解本案事實的人員一名,與乙方共同參加訴訟活動,其主要職責是向法庭陳述本案事實。
2、如需乙方單獨出庭(包括交換證據和質證程式),則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實陳述僅以已取得的證據和甲方的書面陳述中披露的事實為限。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返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
七、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代理費依收回金額的_______%,甲方在實際收到每一筆債權款項後_______日內支付相應律師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履行地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委託代理合同10
協議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進口專案事宜, 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專案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專案進口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 專案。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 甲方義務:
1. 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 □免稅證明, □進口許可證, □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檔案, □ 。
2. 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
4. 甲方須在貨到港前 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 %)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 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 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 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 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 乙方義務:
1. 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 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 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 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 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 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 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絡,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 [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 %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 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 %的違約金。 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x(0.0x%)的違約金。
九、 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地址:
電話:
郵編: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 。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簽訂《 委託代理合同》。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 30000元 。(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30000元 )。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影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 由甲方承擔。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 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標的費 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 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66565666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 專案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託代理專案的位置、面積
1、代理專案座落位置: ;
2、代理專案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二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起價為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影印件。
2、提供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的影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專案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暖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三),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8、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2%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 50%
第九條 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每月20號,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專案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專案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就 專案(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 元。乙方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絡和 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稽核招標檔案。招標檔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對外 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 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並指定一位專案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絡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檔案;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 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式。組織開標大 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 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 的問題。
3、工作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 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案聯絡人情況:
甲方全權代表
乙方全權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附表(裝置清單)
委託代理合同15
委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託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以委託人向受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許可權為準。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託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託人向受託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託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託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託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餘費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託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託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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