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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委託代理合同

【熱】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1

甲方:

【熱】委託代理合同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傢俱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後,甲方按剩餘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後再採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範圍內辦案費(包乾)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依授權委託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託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託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乙方為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檔案)。甲方對其所提供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檔案資料負審。甲方的檔案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檔案。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5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021-50818675 傳真:021-50814463 郵編: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具體事項見授權委託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恆傑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託人須知:委託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委託人的主張及律師的法律意見部分或全部有不被採納的可能。委託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敗訴的可能。承辦律師的行為標準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

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路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宣告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甲方委託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sbn書號:

委託代理合同7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8

XX代[20xx]XX號

委託方:XX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XX

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寶慶西路291號

受委託方:XX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長沙市____路____號___大廈___層

甲方因與XX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XX中級人民法院(20xx)XX執字第XX號),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指派律師XXX為甲方與XXX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許可權及工作範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絡、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託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託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並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採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託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許可權內應當勤勉盡責

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

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XX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並經雙方協商,

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餘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範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絡人電話:

時間:xxx年 月 日

乙方(蓋章):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時間: xxx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9

委託人: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授權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套的各項事宜。

二、授權範圍: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套,總面積在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區___路以東,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日之內,先付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著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專案及價格

1.代理專案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專案裝置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專案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裝置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裝置價格(大寫):___________。配置見附件。

二、裝置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裝置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裝置安裝除錯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終端使用者需將裝置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後,甲方在一週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髮票。

(3)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專案運作的整個週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裝置,專案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後出售的裝置,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裝置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佣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裝置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專案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專案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於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於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智慧財產權保護合同》及《專案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籤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智慧財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籤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洩漏甲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字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裝置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智慧財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 代理 委託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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