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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為確保我院實驗室安全與穩定,以保證正常執行為宗旨,按照“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本著建立一個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機房安全體系的目標,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突發事件處置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中心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組成。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驗室的具體情況,配備更新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路設施的檢修、改造,增強抵禦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對實驗室造成危害的能力。

4、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具體實施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5、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後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的.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建立健全機房管理制度

(1)在正常工作日內,實驗室相關管理員負責對機房進行監控,主要職責是:巡視網路裝置及系統的執行情況,發生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消除網路故障隱患,保證實踐教學的正常執行。

(2)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主控機房。(如控制室、管理室)

2、機房內嚴格採取防雷(如電源保護開關、防雷插座等)、防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備滅火器等)、防塵、防靜電等措施以及機房入口處24小時監控錄影等措施。(注:監控系統的建立正在籌備中)

3、對實驗室裝置進行常規維護,做好巡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實驗室教學的正常執行。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與處置方案

(一)應急預案的啟動

1、突發事件發生後,實驗室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及時有關情況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事件名稱、發生地點和時間、報告時間、涉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事件初步性質、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可能的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 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本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2、在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快速作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並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4、事後,要對其他實驗室和相關人員及學生進行教育,要及時部署和落實學院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類似突發事件在本單位再次發生。分析總結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學生實驗機房應急預案

當學生上課期間機房發生觸電,火災等突發事故時,實驗指導教師第一時間迅速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迅速做好搶救和滅火工作,並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員並119報警電話,若發生學生受傷事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實驗室管理員及時報告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電源系統應急預案

(1)定期檢查實驗室供電裝置的執行狀況和電路線纜器材情況,當發生下列突發事件時,按照以下方案進行處置:

(2)當實驗室發生供電突然停電或是電源異常時。首先應和學校相關部門聯絡確認是否正常停電以及預計停電時間。檢查不間斷電源的電池可供電時間,確保裝置正常執行,如遇到突然斷電,應及時將空調等不在UPS電源供電範圍內的裝置及時斷電,預防突然來電時瞬間電流過大導致裝置損壞等現象。

(3)當確定停電原因是在本身供電系統範圍內,立即彙報給負責領導,並及時聯絡相關維護人員達到現場檢修。

(4)恢復供電後,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逐步恢復機房裝置和UPS的供電,以防瞬間電流過大造成裝置損壞。

注:UPS電源正在配備中,故此應急預案將其考慮在內。

3、網路和伺服器絡系統應急預案

(1)發生網路故障時,首先檢查機房裝置情況,確定網路故障的原因。

(2)確認原因後,若為短時間內可恢復的,應儘快聯絡網路維護人員,及時處理和排除故障。

(3)當確認原因為短時間無法恢復,應該及時向負責領導彙報,並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做好上課機房調整的準備,以保證教學實踐的正常執行。然後再聯絡維護人員,及時處理故障。

4、機房管理室消防和防雷應急預案

(1)上班工作時間發生火警,還在機房工作的人員應及時緊急撤離,並立刻撥打119報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量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減少電子裝置的損壞。同時採取關閉電源總閘等措施,儘量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和破壞。

(2)非工作時間或節假日休息時間發現火情後,要立刻撥打119報警,並立刻通知領導,做好火災的處置工作。

(3)火情結束之後,機房相關人員應全體趕赴現場,並向相關領導彙報。同時立即聯絡相關網路公司和裝置相關廠家,及時評估事故損失情況,研討恢復網路系統正常執行的最佳解決方案。

(4)遇雷暴天氣或接上級部門雷暴氣象預警,應關閉所有伺服器,切斷電源,暫停內部計算機網路工作。雷暴天氣結束後,及時開通伺服器,恢復內部計算機網路工作。因雷擊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核實、報損,並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

5、裝置盜搶應急預案

發生盜搶事件後,要保護好現場然後報警,並向領導彙報情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偵察工作。待現場處理完畢後,要組織相關人員估計損毀情況,並聯系相關網路和裝置廠家,積極做好恢復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執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許可權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及時準確傳遞、釋出,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區域性、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祕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呼叫;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裝置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資訊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訊、網路相關單位落實通訊、網路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訊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專案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汙染的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汙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汙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資訊。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汙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執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裝置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資訊,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釋出,涉臺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資訊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釋出、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資訊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資訊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訊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訊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訊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排程應急通訊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訊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裝置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排程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釋出或配合上級單位釋出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訊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路執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執行資訊。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援。

(5)參與事件調查。

、執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路,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資訊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執行提供決策支援。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計程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訊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資訊釋出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資訊釋出

①Ⅳ級預警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釋出,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資訊: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釋出,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釋出。

(3)預警資訊釋出內容

預警資訊釋出的內容應包括:釋出機構、釋出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資訊釋出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釋出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線上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資訊。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訊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資訊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釋出預警資訊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資訊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資訊釋出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資訊,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資訊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資訊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資訊。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資訊釋出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訊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資訊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排程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資訊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資訊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裝置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釋出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援。

9.資訊釋出。

(1)資訊釋出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資訊釋出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釋出。

(3)資訊釋出內容。

資訊釋出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資訊釋出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行動通訊、氣象資訊釋出平臺、網際網路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釋出資訊。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資訊資料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呼叫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式。

(八)通訊和資訊保障

市經貿資訊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訊網路,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訊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訊網路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置,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呼叫制度,以及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定各種設施裝置,劃定各類功能區,設定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資訊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援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裝置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釋出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網際網路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資訊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稽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絡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3

1、大樓設計要求:主供停電,備供自動投入。當外線故障導致主供電源停電時,值班員工要檢查真空開關的指示牌是否分閘,再檢查電壓和指示燈,當明確失壓斷電後,將主供電源進線櫃真空開關退出,掛上”有人工作,禁止臺閘”指示牌。

2、備用電源處於非自動位置,故主供電源斷電時不能自動臺閘,檢查備用電源進線櫃的電錶和指示燈,真空開關應處於準備臺閘位置,臺上備用電源進線櫃開關。

3、檢查饋電櫃和變壓器出線櫃是否正常。

4、檢查低壓受電櫃,併合上低壓總開關。

5、向供電局排程室報告並瞭解外線故障情況。

(一)內部故障

當高壓櫃真空開關、高壓電纜或變壓器出現故障時(短路或接地),非誤操作引起,除該局壓櫃停電,甚至會引起主供電源或備用電源的受電櫃停電,此時值班人員應遵守下列程式:

1、將故障櫃的'真空開關退出(若引起火警,1人用手提式二氧化碳氣體滅火器滅火,1人向消防中心報告火警)。

2、將故障櫃的低壓總開關退出,掛"有人工作,禁止臺閘"指示牌。

3、將低壓母聯合閘,保證大樓設施用電。

4、向物管部主管和維修班報告故障經過和處理情況。

5、物管部召開事故分析會,邀請供電局、廠商及有關方面參加,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和處理措施,並書面總結報告有關部門

(二)市電全停

1、當兩路市電全停,啟動發電機。

2、退出市電聯絡開關,臺上發電機聯絡開關,嚮應急負荷供電並每隔15分鐘檢查一次發電機執行狀況,如燃油量、水溫等。

3、監視市電進線電壓,儘快與供電局聯絡,一旦市電恢復正常立即退出發電機電源,恢復市電。

4、及時書面向上級領導報告。

5、市電失壓,發電機如不能正常自動啟動,則用手動啟動。

(三)通知使用者

供電系統緊急故障發生後,主管管理員預計修復時間,並按轉、停電通知使用者規程,通知受影響的使用者。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檔案,結合學校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證實驗室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護實驗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防止環境汙染,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明確分工,依法規範。對突發安全事故反應迅速,科學處置。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處、公安處、後勤管理處、發生事故的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二)各學院實驗教學中心、科研實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

(三)事故初起階段,在研究室負責人、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領導下,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學生協同處置突發事件。實驗中心主任或研究室負責人無法處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學院領導,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執行機制

(一)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對實驗裝置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裝置器具、實驗室安全行為、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裝置,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要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裝置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三)安全狀態監測

1、實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由學院進行獎勵。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線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裝置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裝置電氣效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實驗室水、電、氣執行狀況的檢查等。

(四)資訊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彙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領導、學校公安處、地方應急處置單位等,請求協同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後,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傳播應急處置

1、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傳播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對傳播事故進行確認,並對傳播的病原體性質及擴散範圍進行充分評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標本,防止微生物擴散。

3、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並留取本底血清或相關標本。

4、對造成汙染的工作環境及汙染物進行消毒。

5、配合醫院等有關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

(二)試劑操作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強鹼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後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乾淨毛巾擦淨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後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後塗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後用甘油氧化鎂塗在紗布上包紮。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6、誤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後用乾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後送醫院治療。

(三)儀器裝置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金屬外殼的儀器裝置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裝置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溼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汙染物質溢位,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式關機,清理汙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並熟悉其操作規範,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區域性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學院領導報告,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支援。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後,實驗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學生幹部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儘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五)汙染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發生汙染事故後,現場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儘快通知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救助受傷人員,儘可能防止汙染區擴散。

2、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接到通知後,迅速到達現場,指導相關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如發現事故難以控制,要儘快通知分管院長,並請求相關部門援助。

3、發生事故的學院領導應針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組織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裝置,確保處置方法科學有效。

五、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

六、善後處理工作

(一)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後,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

(二)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後處理並恢復其正常狀態。

(三)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後的防範工作。

七、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保障

(一)通訊保障。當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處置,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作好記錄,保證應急處理資訊的暢通無阻。實驗室相關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通。

(二)技術保障。聘請相關專業的專家,加強實驗室規範化建設,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防範意識,加強實驗室安全監測與預警方面的業務培訓,組織應急演練,提高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

(三)預案管理。應急預案要定期評審,並根據形勢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進行完善修訂。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科學技術處、公安處、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5

各科室:

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是指突然發生車禍、爆炸、倒塌、踩踏、火災、颱風、泥石流、工礦事故、航空事故、戰爭等致多人受傷,總傷員人數達到10人以上或總傷員人數未達到10人而危急重傷員(如休克、嚴重多發傷、生命徵不穩定者)達3人以上時;突發集體中毒人數在10人以上或集體中毒人數未達10人而危重病人(深昏迷、休克、呼吸衰竭及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等)達4人以上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件,為了做好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發生時的救治工作,為了更有效地組織搶救力量,做到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按搶救程式實施救治,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減少因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造成的損失,我院特制定了本預案。

⒈目標與任務:是為了做好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時的救治工作,為了更有效地組織搶救力量,做到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按搶救程式實施救治,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為了保障和維護正常的醫院醫療秩序和社會穩定。

⒉領導機構:醫院設立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醫院有關部門領導組成(小組名單見“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急救小組成員名單”),負責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應急救援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醫院院長、書記擔任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執行小組,具體負責協調安排醫院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各項工作,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

⒊應急準備: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醫務科、護理部定期對醫院有關部門和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總務科、藥劑科、裝置科相應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裝置、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工作。

⒋資訊報告制度: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時,“120”院前醫生在現場應用救護車載無線手機(號碼:139605637XX)立即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急診科負責接診工作的急診內、外科醫生和值班護士發現發生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時應用“120”專線電話(0598—83336XX,83254XX)向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按事態發展逐級上報,總值班應當在接到報告的同時迅速向突發重大傷情及重、特大集體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報告,經有關領導核查無誤後由醫務科長及相關領導在小時內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彙報。

⒌啟動條件和程式:突發事件發生後,執行小組應當組織醫院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型別、級別,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執行小組可緊急啟動醫院應急系統。應急預案啟動後,醫院有關科室部門,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事件應急執行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關的控制措施,實施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搶救措施。應急處理預案啟動時,被通知醫生、護士及相關人員應以最快的速度趕到急診科,向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搶救領導小組報到,服從院搶救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和接受搶救任務。院前急救小組隨救護車出診現場,實施院前搶救。院內搶救小組做好院內搶救的準備和接診工作,隨時投入急診搶救室的搶救工作。院前搶救小組應按傷員和中毒人員的病情輕重劃分搶救功能區,並於患者右足踝或右手腕處掛國際受害標誌,填寫急救識別卡(紅色——傷情最重,需立即搶救;黃色——重傷,但病情穩定;綠色——輕傷,可現場處理;黑色——已死亡,可留屍體隊處理)。院內搶救小組實施安全運輸回院病人的繼續救治工作。醫院開通急救綠色通道,實行一條龍全程跟蹤負責制,由一名醫生、一名護士和一名擔架員(工友、護理員或實習生)全程負責一名傷員,病情變化及檢查結果應向上級醫生和搶救小組成員報告,專科醫生及上級醫生負責搶救工作的統籌和指導,各施其責,保證搶救工作的快速、有效開展,共同完成搶救任務。醫院收費處、藥房、化驗室、ct室、光室、b超室、相關病房也要同時開通急救綠色通道,使應急預案得以順利實施。

6.擬擴充床位以收治成批傷病員的方案:擬增加的床位用屏風隔離,設在院病房大樓一樓寬敞的大廳、各科室的教學間、走廊。床架、床板及床上用品由總務科負責準備。擬增加的床位數如下:內科一區:5張,內科二區:5張,內科三區:5張,傳染科:5張,外科一區:5張,外科二區:5張,外科三區:5張,外科四區:5張,一樓大廳用屏風隔離可加設床位30—50張,輸液位50—100個。如不夠,可設在中西醫結合醫院的鄰居市財經學校的教室,兩張桌子合併就成為一張簡易床,大約可設300—500張。藥品由藥劑科負責準備,醫療裝置由裝置科準備,耗材和一次性用品由供應室準備,人員由醫務科、護理部落實。

7.獎勵辦法:醫院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醫療衛生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提請有關政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8.懲罰措施:醫務人員或相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紀律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2)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3)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突發事件監測職責的;(4)拒絕接診病人的;(5)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排程的。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6

為推動平安校園建立活動深入開展,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六十鋪鎮王寨國小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1)領導小組:

組 長:湯傳偉 副組長:餘守富

組 員:各班班主任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聯絡電話:13966563361(校長)

(3)領導小組職能: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及各教師員工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湯傳偉組長:負責全面統籌和指揮工作。

餘守富副組長:協助統籌和指揮工作及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

成員分工:

盧文淵:負責校園安全、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和治安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

王茂傑:負責教學活動安全管理。

馬玉青:負責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及集體活動安全。做好對心理有障礙學生的輔導工作。

馬志平:負責教師活動安全。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和黨委、政府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縣教育局彙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上報市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發出緊急集合訊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地帶。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告119、

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上報縣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區域,迅速將情況報告縣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發現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市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書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縣教育局,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2、若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縣教育局。

3、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要加強門衛管理,嚴格門衛進出制度。

2、學校外來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同時向其發出其警告。

3、學校內發生不良分子襲擊、行凶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報告120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並將有關資訊及時報縣教育局。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學校要切實加強食堂食品衛生和飲食、飲水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教育局、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報告,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3、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5、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常見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配合有關部門利用學校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市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做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對突發事故採取的措施和方法(步驟)

(1)組織搶救;(2)保護現場;(3)通知監護人;(4)上報主管部門;(5)控制輿論;(6)組織人員專門處理;(7)遇重大事故時發生家屬鬧事時,校長和當事人暫時迴避;(8)講公德道義,主動上門慰問;(9)向有關職能部門講清情況,寫出書面調處報告。(10)對有關責任人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做出處理。

六、強化責任制,預防發事故發生。

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防範勝於救災,學校要制定完善學校的規章制度,落實職責,不斷組織教職工學習有關檔案,提高認識,加強督查,杜絕失職、瀆職行為發生,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保持學校長治久安。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實施細則》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餐館,特製本預案。

一、組織形式

本餐館負責人為食品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同時配備了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食品採購人員,食品原料驗收和食品新增劑管理人員,廢棄油脂管理人員的組織機構,職責份工明確,根據各自職責,實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則

由本餐館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佈置,統一調配,對食品安全達到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及時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者進行處理,實行專人負責,專人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餐館負責人,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製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記錄,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組織本餐館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餐館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餐館分職人員的工作記錄,現場檢視餐館內的各項食品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發現本餐館內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的,做好消費者的解釋和相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使消費者解除心理負擔、棄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8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水災、地震、火災、風災、中毒搶救等。

1、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藥劑科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藥品應急: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絡,儘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1、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稽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並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稽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稽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迴圈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稽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2、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職責,並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負責人、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等。

3、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⑴人力資源組:由科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負責人彙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絡電話,及每人的職責,並製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激勵並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並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資訊,進行市場資訊的追蹤;並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採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採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汙染區,與汙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製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調劑部門的負責人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路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並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為臨床提供用藥資訊,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床藥學組: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資訊、臨床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資訊,以適當的方式向臨床傳遞合理用藥資訊。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採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後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採取措施,勇於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定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汙染區、半汙染區的藥品善後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於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汙染區、半汙染區。但由於特殊需要進入汙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汙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汙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汙染區剩餘藥品消毒應在汙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剩餘藥品消毒方法採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汙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汙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儘可能不進入半汙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汙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汙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汙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汙染區的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半汙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採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開啟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汙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後剩餘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應及時聯絡配送單位,儘早退回剩餘倉庫庫存消毒藥品。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於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9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公司經過30多年的地下開採,留下了約600萬m3的採空區,在北礦區、東礦區和鐵石崗礦區都有分佈,其中北礦區最大,約有450萬m3。目前三個礦區的採空區都已與地表塘口貫通形成塌陷區。

塌陷區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1)持續高強度的回收下,使覆蓋岩層受到極大的破壞(如厚度減小、鬆動加大、散體移動與塊度在同等條件下加快、岩層滲水性也發生變化),這就給地表水創造通道,從而引起井下爛礦、泥石流、溜井衝渣,尤其是在暴雨期問題更為突出。

(2)塌陷區防洪溝遭破壞或堵塞,邊坡洪水瀉入塘口,對井下防汛、生產和作業人員構成威脅。

(3)露天塘口一旦發生坍塌易使空區充填料發生大範圍的移動,產生的衝擊波對井下裝置和人員造成傷害,對移動帶內採石廠人員、車輛也構成危害。

(4)露天塘口塌陷區周邊活動的人員、車輛存在墜落危害。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當露天塘口墊層區內突發大規模墊層陷落、井下泥石流事故時,應遵循以下處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事故搶險工作必須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進行。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積極組織搶救,首先應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科學施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程序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人員傷害。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1) 接受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領導,並落實應急指令。

(2) 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領導和決策。

(3) 統一協調應急狀態下的各種資源。

(4) 審批應急管理規劃和應急預案。

(5) 指揮現場應急處置,確定應急處置方案,下達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總指揮職責:

(1) 負責指揮應急救援行動。

(2) 啟動和終止救援搶險命令。

(3) 負責組織制定好公司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方案,並督促檢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責任的落實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4) 對應急救援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行使決策權。

(5) 負責落實上級部門對應急處置的要求。

副總指揮職責:

(1)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 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

(3) 總指揮外出時,按排名先後順序接替總指揮領導應急救援工作。

3.2.2排程中心

責任人:××,職責為:

(1)行使防汛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2)負責24小時值班報警工作。

(3)負責定時監收天氣預報,認真填寫天氣預報記錄。對於天氣異常(大雨、暴雨等)情報,必須立即向井下防汛指揮部和井下單位通報。

(4)認真填寫汛期值班記錄;負責對外電話聯絡。

(5)負責與六合區、冶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絡。

3.2.3救援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組長:××,職責為:

(1)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討。

(2)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3)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4)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和防範措施。

3.2.4警戒疏散組

組成單位:安保處及事故單位,組長:××,職責為:

(1)發生事故時熟悉事故地點周圍的.緊急疏散路線情況。

(2)承擔現場警戒和保護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發生後的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3)負責做好事故中可能危及到的人員的疏散和撤離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做好要害部門的警戒工作。

(4)確定受傷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

3.2.5物資和供電保障組

組成單位:綜合部、水電公司等,組長:××,職責為:

(1)綜合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採購、儲存和救援時的發放工作,確保物資質量和足夠的數量,各二級單位按規定也要備齊相應救援物資。

(2)水電公司負責保障供電系統的完好(包括架設臨時線路),負責供電線路及裝置的修復工作。

(3)向外單位聯絡好公司不足的相關救援裝備和器具,確保應急救援需要時能及時增援。

3.2.6醫療救護組

組成單位:公司醫院等,組長:×× ,職責為:

(1)做好防護器材和應急藥品的準備工作,加強救護車的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2)發生事故後,迅速組織醫療人員、器械和藥品趕赴事故現場,最大程度的為受傷人員有效地開展救治,並及時送往醫院。對重傷員要及時轉送醫療技術條件好的大醫院。

(3)負責事故救援及災後的防疫工作。

3.2.7搶險隊伍組

組成單位:礦山專業救護隊及公司二級單位救援分隊(組長:××)。

各單位救援、搶險分隊由本單位骨幹組成,人數8-10人,其中必須指明一名具有責任心熟悉業務的隊員擔任隊長。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單位內部各類事故的救援,輔助公司內其他單位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視情況支援友鄰單位的救援。主要職責:

(1)熟悉公司地質條件、礦井井巷佈置、重點要害目標、主要裝置的結構、工藝流程及各種應急狀態下的避災線路。

(2)熟悉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積極參加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搶險、搶修能力。

(3)熟練使用各種救援裝備和器材,做好維護和保養工作。

(4)聽從指揮部的指揮和工作安排。

(5)礦山專業救護隊與單位救援分隊要密切配合開展好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事故現場遇難、遇險人員的搶救,裝備、物資的轉移,險情的排除和事故源的控制工作。

(7)實施搶險救援時動作要快,恰到好處,分工明確,確保自身安全,保持與指揮部的正常聯絡,及時向指揮部彙報搶險救援現場的變化和救援進展情況。

3.2.8通訊後勤保障組

組成單位:經服公司等,組長:××,職責為:

(1)對公司通訊設施做到勤檢查、勤維修,保證24小時能有效地進行內、外部聯絡,確保通訊的暢通。

(2)負責指揮部和專業組之間通訊的聯絡和協調。

(3)做好救援人員和受害人員的後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各井下單位

(1)沿採礦地表陷落區邊界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加強對防洪設施維護,每年雨季前組織對防洪溝進行清理。

(2)封閉井下通往採空區的廢棄井巷工程,嚴禁人員及裝置進入陷落區和採空區。

(3)每季度將採掘位置資料進行彙編,並編制一次塌陷區地表、井下對照圖,及時掌握採空區的位置變化情況。

(4)每年書面通知一次毗鄰的鄉村和企業,對塌陷區的安全情況提出注意事項,防止事故發生。

(5)定期組織對塌陷區的安全管理和現場監督進行檢查,及時整改隱患。

(6)堅持每天對北礦區上部礦體觀測點進行監測和下部空區對應區域檢查,同時做好地表付井周圍觀測點的檢測,並定期進行分析。

(7)堅持每天對鐵石崗礦區地表三個露天陷落區進行巡視,檢查是否有異常。為確保井下作業人員和設施的安全,防止井下因地表邊坡突發崩坍,瞬間充填井下采空區,產生強烈衝擊氣浪或泥石流(暴雨期),而採取以下措施:

①、在日常生產中-150水平東1#、東小礦房下盤運輸巷各出礦口嚴禁出空,並要具備阻隔泥石流或衝擊氣浪下行的礦石厚度。上盤出礦口要留出便於泥石流下行的通道,並在上盤與下盤的聯絡巷中預先構築兩道封閉牆,防止衝擊氣浪或泥石流對井下作業人員和設施造成傷害。

②、要正常保持地表與井下通道的暢通,為防止大量的泥漿瞬時湧入井下采空區、出礦進路、運輸大巷,可以選擇在東1#、東小礦房上盤的適當位置,留出空隙通道以便水流淌,防止空區大量積水。在水流淌的通道處制定防止人員進入的防範措施。

③、保持地表與井下的通訊和資訊暢通,發生連續暴雨或塘口已出現滑坡的情況下,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做好安全防範,並禁止人員在井下-150m水平等易發生井下泥石流區域生產作業。

4.2預警行動

當各相關單位、部門監控到以下資訊時,必須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室(礦排程中心,電話 :79033 ),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下達預警指令:

(1)地表塌陷區有大量洪水湧入;

(2)井下有泥石流發生跡象;

(3)井下有發生湧水跡象;

(4)露天塘口墊層區內突發大規模墊層陷落。

5.資訊報告程式

險情發生後,現場人員最大可能的查清情況,並就地利用通訊工具(程控電話、礦用通訊電話等),立即向本單位排程室和領導彙報;二級單位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值班室(礦排程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79033)報告,值班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指揮部人員報告,指揮部接到報告後,下達救援命令,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將情況及時上報。

6.應急處置

6.1響應程式

事故發生後,各單位必須按照制定的應急響應程式,確定響應級別,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按規定進行及時上報。當公司應急救援能力不足,指揮部應向 “六合區非煤礦山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公安消防部門請求救援。

6.2處置措施

(1)當塘口湧入較大洪水時:

詳見《井下防汛專項應急預案》。

(2)人員墜落塌陷區時,在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如下:

①、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搶救受傷人員,視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②、當發現廢石發出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停止救護作業,並通知、組織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③、當墜落人員被少部分坍塌石頭和渣土覆蓋時,搶救或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並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當人員墜落被埋事件發生後,應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搶救工作,積極進行搶救,現場要有指揮並有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人員。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公司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排程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隊伍保障見附件2,物資、裝備配備情況見附件3。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預防和處置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影響和損害,保障電廠安全執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由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局)及以上單位組織或認定的、具有重大影響和特定規模的政治、經濟、科技、文化、體育等活動,需要電廠採取應急保障措施保障電廠安全執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

1.4 工作原則

重大活動電廠應急保障應當遵循“超前部署、規範管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原則,在局統一領導和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下,電廠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許可權,負責電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 突發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2.1電廠概況

電廠位於黃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陽市與濟源市交界區,管理著小浪底水利樞紐及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小浪底水利樞紐總裝機容量180萬千瓦,單機容量300MW,西霞院反調節水庫總裝機容量14萬千瓦,單機容量35MW。電廠主要執行黃河下游防洪、防凌、減淤、供水、灌溉及電網電力供應和系統調峰任務。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庫容水庫和高電壓、大容量發變電裝置,其大壩、庫岸、洩水洞群、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對下游、電網及電廠安全生產構成重大威脅。

3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指揮機構

電廠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共同組成,負責電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3.1.1 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 總工程師

成 員:各分廠廠長 各部門主任

3.1.2 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成 員:安全監察部成員

3.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3.2.1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執行政府部門和局關於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的工作部署;

(2)監督電廠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協調各部門職責的劃分;

(3)部署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及生產恢復工作;

(4)及時向局報告電廠突發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3.2.2 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水工搶險組:負責水工設施裝置在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工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2)發電搶險組:負責發電系統在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執行排程分廠、發電維護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3)水電供應搶險組:負責小浪底水利樞紐區域供水供電系統在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電供應部及受委託的執行單位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4)後勤保障組:負責車輛排程、後勤物資供應、醫療救助協調。該組由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組成,由廠辦公室主任負責。

(5)技術諮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參考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監察部組成,由總工程師負責。

4 資訊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局。

(2)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上報局有關單位。

5 應急響應

在接到上級單位的相關要求後,預案啟動。電廠各部門按照“超前部署、規範管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原則,負責對所管理範圍內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資訊、常規監測資料等,開展跟蹤檢查、監測、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預測分析結果,當發現突發事件有關資訊時應啟動相關專項預案。

5.1 應急響應程式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以下程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突發事件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性質、影響範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可能後果;突發事件中的裝置損壞、人員傷亡情況;突發事件發生後的組織、技術措施和人員到位的實際狀況。

5.1.1 應急響應啟動

在接到上級單位的相關要求後,預案啟動。電廠各部門按照“超前部署、規範管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原則,負責對所管理範圍內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資訊、常規監測資料等,開展跟蹤檢查、監測、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預測分析結果,當發現突發事件有關資訊時應啟動相關專項預案。

5.1.2 應急響應行動

(1)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有關突發事件報警資訊後,立即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相關專項預案,控制事態影響。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電廠突發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3)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有關部門通報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根據搶險工作的要求做好應急救援配合工作。

5.2響應分級

響應級別分為三級:

5.2.1 一級

當出現一級應急事件時,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小浪底建管局,聯動單位和部門為局屬各單位(部門)或外單位(部門)。

5.2.2 二級

當出現二級應急事件時,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小浪底水力發電廠,聯動單位和部門為廠屬各部門。

5.2.3 三級

當出現三級應急事件時,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執行排程分廠,聯動單位和部門為分廠各部門。

5.3應急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生產人員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各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按照相關專項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搶險救援。

(1)水工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型別開展水工設施裝置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金結裝置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2)發電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型別開展發電系統設施裝置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發電裝置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3)水電供應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型別開展供水供電系統設施裝置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供水供電裝置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4)後勤工作組應根據事件現場情況積極協調車輛排程、醫療救助人員滿足現場需要,及時提供搶險應急物資。

(5)技術諮詢組應根據突發事件型別對現場應急救援提出處理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

5.4 應急結束

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環境符合有關標準;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6 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電廠成立由各專業生產人員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崗位專業技術培訓和應急救援技能訓練,熟悉應急知識,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人員名單及聯絡方式見附件一。

6.2物資保障

配置一定的應急物資和技術裝備,建立並落實嚴密的日常檢查、維護等標準化管理制度,使各類事故處於可控狀態,應急系統處於完備狀態。應急物資清單見相關專項預案。

6.3 通訊保障

各生產現場配置生產電話;各辦公場所配備辦公電話;各應急指揮人員配備應急專用電話;個人攜帶行動電話。電廠人員每人配發聯絡通訊錄。人員名單及聯絡方式見附件一。

通訊維護部門定期檢查維護通訊裝置,保持通訊暢通。

7 培訓與演練

7.1 培訓

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生產技能、緊急救護法、消防培訓等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

7.2 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每年定期開展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根據預案內容選擇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全面演練其中的任何一種。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8 後期處置

(1)重大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電廠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8.1 培訓 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生產技能、緊急救護法、消防培訓等專業培訓, 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

8.2 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每年定期開展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根據預案內容選擇桌面 演練、功能演練、全面演練其中的任何一種。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1)恐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恐怖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電廠有 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恐怖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 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成員:全體教職工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種類

1、建築物安全事故。

2、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3、火災安全事故。

4、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5、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四、校內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值日行政負責制。

2、學校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善後工作。

4、對緩報、暪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五、事故處理

(一)、建築物安全事故

1、迅速指揮學生疏散至安全地方,將事故資訊報告教育局。

2、及時搶救傷者並報告119、110、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設定危險警示牌,加設隔離護欄。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者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課,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的隔離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報110、120和衛生防疫部門並請求援助。

3、通知患者家長、親屬並送定點傳染病醫院治療。

4、學校對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2

學校組織的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文體教學活動和表演活動等,以及軍事演練、科普學農、春遊等大型學校集體活動,這些活動人員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種類多,很容易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為防患於未然,提高學校對校內外集體活動突發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各學校須制定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防範措施,並因地制宜地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一、加強安全知識健康教育,提高法制意識

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大力開展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和提高學生在發生意外事故後的自救自護能力。組織學習《未成年保護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國小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如何加強防範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檔案和要求,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

二、組織活動前對可能引發各種校(園)內外各種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進行預測

進行大型集體活動前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體育裝置、體育器械(具)等存在安全隱患;活動場所缺乏消防設施和裝置;活動場所的建築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對以上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並根據活動性質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全程活動的監督,明確資訊報告人和資訊報告的程式。

三、制定或完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防範措施

各學校、幼兒園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好學生和幼兒參加的各項集體活動,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務必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一)、各學校、幼兒園在活動前要擬定詳細行動計劃,包括活動時間、地點、路線、參加人員、服裝要求,交通通訊工具的準備飲食安排、活動總負責人、各部分專項工作負責人、各班級(學段、年級、小組)負責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說明,做好組織分工、配齊工作人員,並將整個活動計劃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在組織活動前,要爭取得到開展活動場所所在的當地政府、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和電力等部門的支援和幫助,要派專人事先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儘量不要組織學生前往。具體內容如下;

1.1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防止火災、人群擁擠踩踏、舞臺踏陷、騷亂或溺水事件的發生

要從安全形度明確進、退場時間、地點、順序和座席區域,要給每個班規定固定的座位區域並定出互不衝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個學校參加活動規劃時要與相鄰的兄弟學校協調,以免發生衝突。會前畫展出平面圖分發到班,指揮學生排隊依次入場和退場。

1.2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明確場館內所能容納人數的最大限額。使用室內會場時,會場所有前後門邊門可以隨時開啟進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夠應急使用的情況下方可指揮入場舉行集會。檢查消防設施、安全通道、公共場所的電器及消防設施,發現並排除可能引起火災的不安全因素。

1.3確保有關器械、裝置、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運動器材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2、如組織參觀活動,應在時間安排上儘量做到提前預約,避免先在參觀人數處於高峰的時間段。

3、注意選擇天氣較好的時間,根據季節、氣象預報情況提示活動參與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儘量避開連雨季和冰雪天氣出行,以防自然災害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並督促各項制度的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異地軍訓、學農、遊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地就餐的,必須在承辦單位的支援和幫助下,配合衛生防疫部門事先調查就餐地點,查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並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後,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保活動的環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5、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公路、鐵路、衛生、公安等到部門,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落實交通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落實活動中的安全防範措施

1、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安全意識

要求全體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堅守崗位,避免疏漏。一旦發生事故,則應以保證學生安全為核心,臨危不懼,沉著處理,切不可拋棄學生,臨陣逃脫。

2、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後、活動前、活動後、返校前、返校後,都要清查人數,避免走失學生。

3、乘車、乘船按核載人數乘坐,不得超員,不與司機攀談,大聲喧譁;不得將肢體伸出窗外,不向車窗外扔廢物。

4、不允許學生攜帶危險品及不潔淨食品飲水。

5、保證各個環節上的安全責任人堅守崗位,如班主任堅持跟班,在進出口安置指揮進退場的專職人員,配備喊話筒或其他指揮用具;在場館內的疏散通道主幹線、安全門、消防設施、電源等處設專人負責,並使各種安全設施處於應急準備狀態。

6、要以班級為單位,根據座次區域距入口的遠近,安排進出場順序。

7、在館室內的參觀活動應強調讓學生認識並牢記安全門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8、活動過程中保證秩序,嚴禁學生在座席內嬉戲、打鬧、大聲喧譁。教師所處位置要儘量使自己所負責的學生在視野所及和指揮有效的範圍內,如果所負責的學生較多,要分割槽域讓班幹部協助管理。

9、戶外集體活動,一般20-30名學生配備一名教師,並建立必要的組織網路和通訊網路。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10、對活動中使用的花環、花束、氣球、樂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標牌、旗幟、橫幅道具都要認真考慮,在設計上考慮學生的年齡,要輕便、易拿、防火,儘量沒有尖銳的稜角。製作的橫幅儘可能用紗幅底(紗不兜風,能減輕舉橫幅學生的負擔)。對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嚴格的規定。對活動中使用的有關器械要進行認真檢查。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

為了妥善處置國小部突發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師生的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特制訂《xx市xx實驗學校國小部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採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儘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儘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群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彙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訊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裝置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後立即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衛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常

4、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洩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並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絡,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著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並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保護好事故現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幹事、班主任

主要職責: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當天值日人員、班主任及時將傷員送往醫務室或醫院,並酌情暫墊醫藥費。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xx國小部

  XX年9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4

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吉首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1、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明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

2、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家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

3、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4、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裝置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市衛生局電話:85xxxx8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話:82xxxxx3,市疾病控制中心電話:82xxx62。

5、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樣品和資訊,不得拒絕。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立即向負責食品安全的分管領導報告,並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院聯絡(市人民醫院電話:8xxxx0),及時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7、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妥善處理事故善後事宜,降低損失,維護穩定。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5

為應對學校防不勝防的突發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最大努力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維護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中突發事故主要指危及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

一、傳染性、季節性或暴發性疾病;

二、群體性師生食物中毒事故;

三、來自校內外的襲擊、傷害性事故;

四、組織師生外出活動時的意外交通事故;

五、集體活動、樓道或課間大量學生的相互擠壓事故;

六、校內的火災事故;

七、建築和裝置的安全事故;

八、教職工、學生家長中可能激化的矛盾;

九、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事件。

二、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一、早預防。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後勤服務工作,堅持按章辦事,規範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隱患。

二、早發現。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檢查制度,關注學校每位師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安全隱患和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三、早報告。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資訊,必要時向公安和醫療、防疫等部門發出求助資訊。

四、早救治早隔離。堅持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發現疑似傳染性疾病的,對密切接觸病人的人群和班級,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疏散、隔離、檢查和觀察等防治措施,並及時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三、一旦學校出現突發事件,立即啟動以下各職能人員,全力投入事故的處理工作。

一、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行政班子其他成員和工會主席為成員組成。其職責是:

(1)儘速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3)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公安、醫療、防疫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5)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6)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詢原因和落實責任。

二、現場控制組:由事故涉及部門的直接分管領導(含中層領導)任組長,事故涉及的直接工作人員、事故發現者、親歷者為成員組成,其職責是: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排查其他發病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傷病員到醫院救治;

(3)接待家長,做好情況解釋說明及思想疏導工作,安撫家長情緒;

(4)組織班主任管好班內學生。

(5)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三、通訊聯絡組:由辦公室負責,職責是:

(1)按照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通報情況。

(2)做好學校內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四、資訊資料組:由辦公室負責,其職責是:

(1)採集突發事故全過程的各種資訊資料。

(2)撰寫有關突發事故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3)作好相關資料的分類統計、分析工作。

五、醫療救援組:由值周教師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護送受傷或發病者去醫院救治。

(2)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並跟蹤瞭解傷病情動態。

(3)接應趕到醫院的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激情況。

(4)隨時與分管領導保持聯絡。

六、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相關班主任參與,其職責是: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後勤支援。

(2)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進行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3)做好家長接待工作,做好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的後勤服務工作。

(4)積極聯絡保險部門,協助投保者的家長爭取保險理賠。

七、消防技術組:由學校電路維護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1)做好消防栓和電源控制工作。

(2)迅速開啟水源開關和斷開失火部位電源,並奔赴火災現場等待工作安排。

四、各類事故(件)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發現師生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將發病人員送鄉醫院會診,必要時撥打120急救(現場控制組、醫療救援組)。

二、領導小組組織成立臨時事故調查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並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炊具等,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注意觀察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臨時事故調查組由分管後勤副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食堂管理員為成員組成。

三、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安撫工作,迅速向上級教育、衛生、政府等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後勤保障組、通訊聯絡組)。

(二)傳染病(含師生突發疾病)應急預案:

一、師生在家中出現疑似傳染性疾病後,應迅速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屬非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學、上班。

二、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迅速到鄉醫院就診,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任還應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家長或監護人不能陪同的,由班主任送去醫院就醫。

三、立即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要組織人員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後勤保障組)。

四、迅速將疫情報告市疾控中心和教辦(通訊聯絡組)。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緊急撥打122事故處理電話,迅速報告交警部門(現場控制組)。

二、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現場控制組、醫療救援組)。

三、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記下肇事車輛的牌照,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現場控制組)。

(四)發生地震、暴風雨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一、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加強防範(學校分管領導)。

二、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對危險區域發出安全預警,劃出隔離帶,禁止師生通行,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值周小組)。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要樹立生命至上,不戀錢財的生命價值觀。根據情況,必要時採取停課等措施,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通知未上學學生在家等候通知(值周小組、班主任)。

四、教育教學活動(含放學)危及師生安全時,應及時取消活動,並做出合理安排,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盡力避開危險區域和時段(活動組織者)。

五、在上(放)學途中,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要避開危險地段。學校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班主任)。

六、一旦突發地震、暴風雨等自然災害,應及時將事實情況彙報上級主管部門(通訊聯絡組)。

(五)建築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和建築物倒塌時,嚴格禁止學生參與救火,事故現場的教師要積極組織學生自救,並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和倒塌區域的安全地段。

二、事故現場的教師在一邊組織指揮學生緊急疏散時,還要以最快的速度將資訊向學校領導報告。

三、學校要迅速組織力量(在校的全體教職工)到現場施救,採取先救人後救財,並利用一切救火裝置組織自行撲火,並立即撥打1二十、119求助。

四、學校領導要立即通知消防技術組成員到達現場切斷電源,開啟水閥。

五、疏散集結地點一般設學校操場,若遇緊急情況,則直接疏散出校園(後勤保障組、班主任)。

(六)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件)應急預案:

一、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並送鄉醫院救治。班主任迅速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能陪同的,班主任陪同到醫院就醫。

二、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周小組,及早將闖入者逐出學校。

三、發現校內有可疑人員在對師生襲擊、行凶、行竊和與師生鬥毆,現場第一位發現事件的教職工,應迅速採取措施進行勸止,並將情況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或拔打110報警求助。

五、資訊報告:

一、安全緊急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資訊,採取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領導彙報,事態嚴重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二、向外釋出事件情況,需經學校領導同意,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任何人不得虛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突發事件,或擅自接受報刊、電臺等媒體的採訪。

三、事態應急期間,學校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教職工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六、附則:

一、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未列入本預案的事故應急預案以單獨檔案制訂。

二、本預案自xx年x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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