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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9月24日開考

2016年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9月24日開考

2016年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將於9月24日開考,為期2天。雲南省總共有16920人報名考試,創歷史人數新高,昆明考區設定2個考點,分別是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

2016年雲南省國家司法考試9月24日開考

建立國家司法考試製度,是黨中央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社會的進步,法治的進步,制度的進步,教育的進步,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

據瞭解,雲南省總報名人數為16920人,同比增長17.3%,報名人數再創歷史新高。在報名人員中,法學專業考生10080人,佔報名總人數的60%;本科以上學歷考生12849人,佔報名總人數的76%;政法系統考生3466人,佔報名總人數的21%;35歲以下考生14761人,佔報名總人數的88%。年齡最大考生71歲,最小考生18歲,平均年齡27歲。今年,我省報名人員的綜合情況表明:法學專業考生、高學歷考生、政法部門考生、中青年考生的人數呈明顯上漲趨勢。

今年,雲南省共設定4個考區、6個考點、567個考場組織考試。四個考區分別是:昆明、曲靖、大理、紅河考區。其中,昆明考區主要承擔昆明、玉溪、普洱、版納4個州市的考試任務;大理考區主要承擔滇西8個州市的考試任務;曲靖考區主要承擔曲靖、昭通2個市的考試任務;紅河考區主要承擔紅河、文山2個州的考試任務。

昆明考區設定2個考點:分別是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大理考區設定2個考點:大理新世紀中學、大理州民族中學;曲靖考區的考點是:曲靖市麒麟區第一中學;紅河考區的考點是:紅河蒙自市第二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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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的區別?

【回覆】先履行抗辯權與不安抗辯權雖然都是針對雙務合同中有履行先後順序的情況適用,但兩者之間的區別是較為明顯的。

一方面,先履行抗辯權是由後履行一方針對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是由先履行一方針對後履行一方將不會或不能履行債務而享有的抗辯權〕

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辯權行使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不僅要互負債務,而且雙方的債務應形成對價關係,這樣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才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辯權行使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雖然要互負債務,但法律並未強調雙方所負有的債務應當具有對價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辯權並不僅僅是針對後履行一方不履行行為作出的,抗辯與後履行一方的行為之間並不一定具有相應性。

【問題2】合成物與集合物的區別。

【回覆】單一物指形態上能獨立存在的物,如一匹馬;合成物指由兩個以上的物結合而成的物,如房屋、汽車。合成物的構成部分雖然沒有喪失其個性,但形體上已經成為統一體,所以,合成物在法律上的地位與單一物沒有區別。集合物指由多個單一物或合成物集合而成的物,如一群馬、一個運輸企業的全部汽車。

【問題3】什麼是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

【回覆】1.記名提單

記名提單又稱收貨人抬頭提單,是指提單上的收貨人欄中已具體填寫收貨人名稱的提單。提單所記載的貨物只能由提單上特定的收貨人提取,或者說承運人在卸貨港只能把貨物交給提單上所指定的收貨人。如果承運人將貨物交給提單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該人佔有提單,承運人也應負責。這種提單失去了代表貨物可轉讓流通的便利,但同時也可以避免在轉讓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

使用記名提單,如果貨物的交付不涉及貿易合同下的義務,則可不通過銀行而由託運人將其郵寄收貨人,或由船長隨船帶交。這樣,提單就可以及時送達收貨人,而不致延誤。因此,記名提單一般只適用於運輸展覽品或貴重物品,特別是短途運輸中使用較有優勢,而在國際貿易中較少使用。

2.指示提單

在提單正面“收貨人”一欄內填上“憑指示”(To order)或“憑某人指示”(Order of……)字樣的提單。這種提單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單又分為託運人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提單和選擇指示人提單。如果在收貨人欄內只填記“指示”字樣,則稱為託運人指示提單。這種提單在託運人未指定收貨人或受讓人之前,貨物所有權仍屬於賣方,在跟單信用證支付方式下,託運人就是以議付銀行或收貨人為受讓人,通過轉讓提單而取得議付貨款的。如果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指示”,則稱為記名指示提單,如果在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或指示”,則稱為選擇指示人提單。記名指示提單或選擇指示人提單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銀行的名稱,也可以是託運人。

指示提單是一種可轉讓提單。提單的持有人可以通過背書的方式把它轉讓給第三者,而不須經過承運人認可,所以這種提單為買方所歡迎。而不記名指示(託運人指示)提單與記名指示提單不同,它沒有經提單指定的人背書才能轉讓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單在國際海運業務中使用較廣泛。

3.不記名提單

提單上收貨人一欄內沒有指明任何收貨人,而註明“提單持有人”(Bearer)字樣或將這一欄空白,不填寫任何人的名稱的提單。這種提單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即可轉讓,或提取貨物,極為簡便。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提貨,承運人交付貨物只憑單,不憑人。這種提單丟失或被竊,風險極大,若轉入善意的第三著手中時,極易引起糾紛,故國際上較少使用這種提單。另外,根據有些班輪公會的規定,凡使用不記名提單。在給大副的提單副本中必須註明卸貨港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

【問題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

【回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6.羈押期間不同:刑事拘留一般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並罰時不超過20日。

7.法律後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對於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處罰。

【問題5】證明責任和舉證責任是不是同一個概念。

【回覆】不是一個概念。

證明責任與舉證責任的區別主要有五點:

(1)作用條件不同。證明責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適用,而舉證責任僅在事實真偽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2)法律後果不同。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敗訴,另一方勝訴。

(3)主體不同。案件的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或反駁意見都有證明的責任;而舉證責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擔。

(4)可轉移性不同。在同一案件審理中證明責任可以在雙方當事人之間轉移,如原告提出主張並證明,被告反駁,證明責任就由原告轉移到了被告。舉證責任往往是法律事先規定好的,在同一案件中不可來回轉移,否則會造成雙方都須對真偽不明的案件承擔敗訴後果的矛盾,也使當事人無法做出預期判斷,違背法律穩定性原則。

(5)目的不同。證明責任是為了查清事實,但總有無法查清事實的案件,法院又不能判雙方當事人都敗訴,本著公平原則,規定一方承擔敗訴後果,就是舉證責任的分配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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