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繳納什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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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繳納什麼稅你知道嗎?你對旅遊業繳納什麼稅瞭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旅遊業繳納什麼稅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旅遊業應繳納哪些稅(費)
(一)營業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文規定,旅遊業取得的收入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的徵稅範圍,其適用稅率為5%,計稅依據規定如下:旅遊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外旅遊,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旅遊遊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旅遊業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一併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區來確定,城市市區7%,縣城、建制鎮5%,其他非市區、縣城、建制鎮1%;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
(三)企業所得稅。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旅遊公司等旅遊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但為了支援和鼓勵發展旅遊業,國家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旅遊企業或經營單位給予了一定期限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徵或免徵所得稅一年(財稅字〔1994〕001號文)。
旅遊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旅遊業應納稅所得額。旅遊業每一納稅年度的各項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總額減除(經稅務機關核准)准予扣除的各項費用、支出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同時適用兩檔照顧性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怎樣計算旅遊業應納的稅(費)
旅遊業應納稅(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稅稅額=營業額×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附加率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為便於旅遊業納稅人熟練掌握計算方法,自行計算應納稅(費),現舉例計
算如下。
例:某旅遊公司組織30人旅遊團從武漢到珠海、 深圳等地10日旅遊,按包吃、包住並負責交通、門票等費用,每人收取旅遊費3000元。旅遊結束,進行結算,替旅遊者每人支付的房費為400元、餐費為500元、交通費為800元、門票費等費用400元。試計算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應納的稅(費)。
(該公司目前仍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照顧的期限內)
解:(1)應納營業稅
①適用稅率:服務業5%;
②計稅營業額=3000×30-(400+500+800+400)×30=27,000(元)
③應納營業稅稅額=27,000×5%=1350(元)
(2)應納城建稅稅額=1350×7%=94.5(元)
(3)應納教育費附加=1350×3%=40.5(元)
(4)該公司組織這次旅遊共應納稅費為:1350元+94.5元+40.5元=1485元
三、旅遊業如何申報、繳納應納的稅(費)
(一)申報和納稅地點。根據稅法和相關法規規定,旅遊業的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嚮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繳納地點隨營業稅申報納稅地點而定。
(二)納稅(費)期限。
1.稅法規定,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個月。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繳納期限比照營業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旅遊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併、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三)納稅程式
1.旅遊業納稅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應根據以上介紹的計算方法,按季計算出應(預)繳企業所得稅,按月(次)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3.納稅人應在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年度(或實際經營期)終了後4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表,並按規定預繳、清繳稅款;在納稅期滿之日起十日內報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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