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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民營企業的長效激勵措施

淺談民營企業的長效激勵措施

引導語: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管理手段、方式、工具幾乎可以總結為“胡蘿蔔加大棒”——幹得好,給胡蘿蔔:請再接再厲;幹得不好,打一大棒:請吸取教訓,別再犯錯。下面是yjbys小編為你帶來的淺談民營企業的長效激勵措施,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淺談民營企業的長效激勵措施

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80、90後員工成為公司的主要勞動力,越來越多的管理者發現“胡蘿蔔加大棒”的方式已經逐漸失效。

實際上,我們可以將管理中的大棒理解為“飢餓”和“恐懼”。以往,除了極少數人以外,絕大多數人處於維持生活的邊緣並經常有捱餓的危險。一次收成不好就足以迫使農民鋌而走險成為小偷、甚至**犯,也足以使他失去唯一能使他免於淪為乞丐的一小塊土地。現在,即使在很偏僻落後的地方,最貧窮的人也處於僅能維持生活的經濟水準以上。同樣,現在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的勞動者)知道,即使他失去了工作,他和他的家人也不會捱餓。他可能要失去一些他本來想做的事,但他能維持生活。即使在某些非常富裕的地區,馬克思所講的流氓無產階級和失業者還繼續存在,但他所講的無產者卻消失了。

同樣,即使在哪些恐懼繼續存在的地方,恐懼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再起激勵的作用。恐懼不再是一種激勵,而是一種反激勵。其原因之一是教育的普及,另一個原因是形形色色企業、組織的出現。教育的普及使得人們具有可被僱傭的條件,使他們有更廣闊的活動範圍。在目前的社會中,即使教育程度不高的人也有各種就業機會。而且人們可以橫向流動。一個人失去了工作仍然是不愉快的,但卻不再是災難性的了,隨之而來的便是管理中的“大棒”越來越失去作用。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經常聽一些管理者埋怨——現在的年輕人完全説不得,稍微説重一點,他就辭職不幹了的主要原因。

“大棒”已經失效,那麼“胡蘿蔔”呢?隨着互聯網、智能手機的快速普及,溝通變得越來越簡單、高效,僱員和老闆之間的信息也變得越來越對稱,一棵小小的“胡蘿蔔”已經不能滿足僱員的需求了,尤其是那些有能力的資深員工,所以,員工忠誠度、凝聚力、流失率仍然是許多企業持續面臨的問題。實際上,很早以前,西方很多企業已經不再使用“僱員”的稱呼,而用“合夥人”或“合作伙伴”,其區別在於,後者能夠獲得公司股權、期權或者工資以外和公司效益息息相關的額外的激勵,通俗點講,他們是老闆或股東。比如,零售巨頭沃爾瑪規定,員工只要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每週工作超過20個小時,平均可以得到年薪5%的紅利。但紅利是先記在賬上,直到人離開公司時才能取,由於紅利是以公司的股票支付,而股價飛漲,許多經理退休時都成了百萬富翁,甚至許多普通員工也是如此。而這直接形成了良性循環:員工努力工作——公司業績好——員工獲得紅利多——員工更努力工作,穩定性、忠誠度、凝聚力隨之更高。

很多老闆(包括管理者)總是抱怨員工的“打工心態”,做事馬虎、不認真、缺乏責任心,事實上員工又何嘗不是在“打工”呢?!君不見當年生產大隊時,哪個幹活的人不都是“出工不出力”、“磨洋工” 的。***同志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包產到户”,用當時農民的話説“以前都是給集體幹活,誰願意出力呀!現在不同了,都是給自己幹活,多勞多得,誰還不願意出力呢?”企業雖然不至於到“生產大隊”這個地步,但其本質無異,尤其“大鍋飯”制度的企業。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借鑑“包產到户”的方式對員工施行激勵,以充分提高其積極性。德魯克先生講管理的本質在於行而不在於知,我認為管理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及責任心,無論我們是使用360度考評、績效考核還是目標管理等管理工具,其最終目的`都是希望員工有更高的積極性、更強的責任心、把事做好做到位、做出成果。然而這些西方管理工具在國內企業少有使用得很成功的案例,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員工的“打工心態”。如何避免員工的這種心態呢?我們認為,最直接、最有效的解決方案就是讓員工自己當“老闆”,事實上,很早以前,日本的稻盛和夫先生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在他的企業裏發明了“阿米巴”經營方式,即將員工按生產線或工序分成不同的小組,每個小組獨立“經營”,小組成員的收入和經營的業績直接掛鈎,稻盛先生在很多場合都談到這是京瓷、KDDI及日航成功的重要原因。國內引進比較成功的屬海爾,海爾稱之為“內部模擬市場”。其實,無論是阿米巴、內部模擬市場,還是包產到户,其本質都是讓員工自己當老闆,杜絕“打工心態”,進而調動員工積極性、責任心,使得他在公司這個平台上和公司一起將蛋糕做大,蛋糕做大後的好處是他能分到一杯羹。

慶幸的是,越來越多的民企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並思考如何通過長效激勵來提升員工的忠誠度、工作的積極性以及有效防止“打工心態”,比如,陝西某火鍋店有一條制度:員工在公司工作滿5年,即可使用公司品牌回自己老家(與公司業務區域不衝突的地方)開店,通過公司審核後,公司還額外提供資金、技術等支持。還有一種更常見的方式即為股權激勵,像華為,有近一半的員工持股,我認為,這也是華為近30年來蓬勃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下面,我們介紹一個簡單、可操作性強、且實踐效果明顯的長效激勵方案——股權激勵(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股權”)。

案例:

陝西某餐飲公司成立於上世紀90年代,主要經營陝南菜,經過二十幾年的發展,目前已經成為以餐飲為龍頭、集星級旅遊飯店、大型專業餐飲酒店、專業大型會議中心及房地產開發於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餐飲目前共有5家店,其中西安2家。

2013年下半年,公司斥巨資入駐西安某五星級酒店,公司在集團範圍內組建最優秀的管理者、員工團隊,負責該門店的經營管理,基於餐飲行業受影響較為嚴重,同時為進一步提高新團隊員工的積極性,集團決定以該店為試點,推進“股權改革”。在我們的協助下,該方案內容大致框架如下:

一、公司內部成立基金。民營企業轉變為股份制企業,流程繁瑣,程序複雜。所以,我們在公司成立了一支基金,(基金由民選的管理者及員工組織基金委員會共同管理),由基金持該門店一定比例股份,員工從基金會裏認購“股份”,當員工退出時,也只是從基金裏退出,不考慮溢價,保障公司利益。

二、門店投資測算。公司核算整個門店投入資金,通常只算實際投入資金(不含品牌估價等),然後由公司高層決定拿出多少比例給予員工持股。經過我們一段時間的調研及對數據的分析,該門店總投入2000萬元,公司高層開會決定拿出40%,即800萬,由該基金持股(即員工持股)。

三、選定持股人員。很明顯的,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持有公司股權,它是員工個人在公司做出貢獻後回報的一種體現,是一種權力,所以要“劃一條線”——規定哪些人可以持有公司股份,我們給該門店劃了四部分人:(1)核心管理團隊成員,如店長、經理等必須入股,否則調離崗位; (2)公司核心高管必須入股;公司高管及門店核心管理團隊成員的經營、管理能力、積極性與門店效益息息相關,如果他們不參與,激勵的有效性將大打折扣;(3)優秀員工有入股資格,但可以結合自身經濟狀況自願選擇,條件為:1)在公司服務兩年以上的普通員工,2)現職1年以上的領班、主管;(4)表現優秀,對公司貢獻突出,願在公司長期發展,但不具備上述條件者。

四、入股金額。有些企業在“股權改革”中,施行乾股,即直接配給員工一定比例股份,參與公司分紅,實踐證明,效果並不理想。所以,我們要求員工“持股”必須繳納資金。結合第三條,計算是入股人員數量,然後統一分配:經理及以上人員需要繳納10-20萬元,普通員工5-10萬元。出於人性化考慮,所有符合條件持股人員可以先繳納70%的股金,其餘30%從個人薪資中逐月扣除,年度分紅則按金額計算。

五、分紅。分紅利潤率: A=年度實際利潤/資金總額,個人所得分紅金額=個人繳納入股金額*A,分紅額度:由公司按照當年的利潤率(A)將紅利提出,基金會根據個人參與繳納的金額分發紅利,一年一清;如當年沒有利潤,則不分紅;三年期滿後本期基金分紅結束清零,所有成員退出,依據公司經營情況,退還員工本金(注意,若公司經營出現虧損,則個人本金受到相應影響)。

六、退出機制。原則上,所有持股人員3年內不允許退出。所以,因過錯被辭退、自動離職、個人主動辭職者,屬於違約行為,憑繳納基金時的收款收據只退還個人所繳納本金。同時,因個人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從事本崗位工作者,由個人提出申請,經基金會審核同意後,憑繳納基金時的收款收據全額退還個人繳納的本金,如果滿年則參與當年分紅,不足一年按當年銀行同期利息和實際月份付給利息。

該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期間甚至有符合條件的普通員工提出“我今年一年的工資不要了,算直接入股行不行?”。事實上,該方案對員工積極性的提高非常有效,通常來講,如果員工犯了錯,管理人員或同事指出來,員工會不樂意,甚至記恨,而“股權改革”後,因為大家都是“老闆”,不會存在“誰為難誰”的問題。所以,至少有兩方面很明顯的改觀:1)員工之間會相互幫助、監督;2)所有員工自己會主動想辦法解決問題,因為是門店人員自己制定的一些解決辦法,自己又是執行者,所以效果非常明顯,執行力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同時,有兩個階段性數據顯示出“股權改革”的有效性:1)新店營業後,僅3個月便實現了營收平衡;2)2014年7月我們過去回訪時,公司高層向我們反饋,新店較以往新店效益提升30%。所以,公司計劃來年在所有門店全面推行“股權改革”方案。

很多人以為讓員工持股,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多給員工發一些工資、福利,其實不然。真實的情況是,員工持股後能夠大大提升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及執行力,從而創造更好的效益,通俗點講就是公司與員工一起將蛋糕做大,然後員工分得一杯羹,完全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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