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項目管理考點:施工質量不合格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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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204050 施工質量不合格的處理
1Z204051 工程質量問題和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
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稱質量不合格;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要求稱質量缺陷。
按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分類:
①一般事故:死亡3 人以下;重傷10 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 萬元以上,1000 萬元以下;
②較大事故: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傷;1000 萬元以上5000 萬元以下經濟損失;
③重大事故: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5000 萬元以上1 億元以下經濟損失;
④特別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100 以上重傷;1 億元以上經濟損失。
按事故責任分類
①指導責任事故:工程負責人片面追求施工進度,放鬆或不按質量標準進行控制和檢驗,降低施工質量標準;
②操作責任事故:澆注混凝土隨意加水;
③自然災害事故。
1Z204052 施工質量事故的預防
施工質量事故發生原因:
①技術原因
②管理原因③社會經濟原因
④人為事故和自然災害原因。
1Z204053 施工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處理
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①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②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③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
④相關的建設法規。
施工事故的處理程序:
①事故調查
②事故的原因分析
③制定事故處理的方案
④事故處理(技術處理和責任處理)
⑤事故處理的鑑定驗收
施工事故處理的基本方法:
⑴修補處理⑵加固處理
⑶返工處理
⑷限制使用
⑸不作處理:
①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
②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
③法定檢測單位鑑定合格的
④出現的質量缺陷,經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⑹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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