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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誠信應考承諾書

學生誠信應考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學生誠信應考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00字説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譁。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後,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後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閲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2015級 3班

承諾人(簽字):

中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誠信考試,誠實做人”

——梧田一中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期末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實事求是,杜絕一切形式的考試作弊行為。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

2、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考場內睡覺和做與考試無關的活動。

3、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籍、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4、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沒收試卷,並報告考務中心進行曝光,該考生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5、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6、“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經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取得真實成績。

本人已認真閲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 級:梧田一中 年( )班

承諾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閲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15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道德品質的考驗。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每個人的共同責任。讓我們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正,讓我們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考生守則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譁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考試結束後考生方可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並保持好考場內的衞生。

六、考試結束鈴聲響後,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同學負責收取各排試卷,收好後放於講台由教師取走後方可退場。

七、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為違紀:

1、不按號入座,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的行為;

2、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監考老師安排,頂撞監場老師的;

3、不遵守考試信號,提前或考試結束後仍答題的;

4、考場內從事與考試無關事情的行為;

(二)學生有下列情形的認定為作弊:

1、學生在考場內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書籍、試卷、紙條的;

2、考試過程中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傳送紙條、使用電子工具的;

3、考試過程中抄襲他人答案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

(三)學生違紀、作弊的處理

1、凡違紀的同學,學校給予記過處分,全校通報,該科成績為0分;

2、凡作弊的同學,學校給予記大過處分,全校通報,通知家長,所有科目成績為0分;

本人已認真閲讀並詳細掌握上述《考生守則》和《學生違紀、作弊的`認定與處理》的相關規定,並保證在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

承諾人:

年月日

誠信應考承諾書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講究誠信,迴歸誠信,是當代大學生對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繼承與發揚。為進一步增強自己的誠信意識,樹立大學生良好的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同時為了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的;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不替他人考試,不找同學替考,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我們鄭重承諾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學 院:

專 業:

班 級:

2012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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