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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租賃合同15篇

荒山租賃合同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荒山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荒山租賃合同15篇

荒山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使用地點: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押金: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

一、在乙方自願的情況下,甲方將腳手架租給乙方使用,所出租的'腳手架、滑輪及配件均需要得到客户的質量認可、方能租賃。

二、租賃時間:從日起至送還之日為止。租賃腳手架時,按當日計算。超過下午六點歸還腳手架,租金按隔日結算。

三、乙方租賃時,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交押金,方可租用。發貨時按租賃合同當面點清,離店概不負責。

四、施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請嚴格檢查,規範操作,注意安全。禁止拋砸腳手腳,嚴謹踩踏斜撐上下。在地面紮實、平整並且腳手架不高於三層時方能移動腳手架。腳手架上有人及物品時禁止移動。搭建三層以上,施工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而且不能使用腳輪,腳手架底部必須用鋼管斜撐(木斜撐)或加固用雙排。腳手架的踏板上不能附加任何物體來作為增高或攀爬。

五、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如有遺失、損壞,照價賠償。租金實算,何時賠償何時租金終止。賠償價格為:門架壹片180元,十字斜撐壹件120元,踏板壹塊180元,連接棒壹只20元,剎車輪壹只150元。

七、乙方如須代辦送、接貨,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腳手架送還甲方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租金結算內容(説明:一組腳手架包括門架兩片,十字斜撐兩件,踏板一塊)高腳手架(注:)矮腳手架剎車輪只

每天總租金(運費另算,來去運費共元)

甲方簽字: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最終解釋權為_______

荒山租賃合同2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荒山開發,改善生態,甲方決定將權屬內的約__________畝荒山對外出租,經甲方全體村民代表同意,並報______________鎮XX批准,由乙方承租。為此雙方充分協商致,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出租荒山約為_____________畝,東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賃費數額及繳納辦法

每年共計交給甲方租賃費______________元,籤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賃費__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賃費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租荒山區域內無樹木;

2.甲方在原有路況基礎上保證乙方路通,以國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載為標準;

3.按時按量收取租賃費。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2.開發投入經營性税費自行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證照,全部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終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2.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3.如乙方未按時按量繳納租賃費,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造成損失乙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必須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至人民法院。

九、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

十、合同履行期內如遇法律政策調整,按新規定執行,造成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兩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終止變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雙方同意長期租賃。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經簽證機關簽證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荒山租賃合同3

甲方:(原承包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甲方願將屬原承包人的.山場權轉讓給乙方承包,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畝荒山,轉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為伍拾年,從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證書及合同在乙方經營期內歸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積、四至等內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來承包期間的造林貸款及其它債務,乙方概不承擔;

四、乙方為承包事項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滿應將山權歸還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證單位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位於 畝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種植、養殖、具有農業特色的農家樂等休閒、度假、餐飲、建設等經營項目。

土地性質:農村集體土地

土地類型:甲方未對外承包或租賃的土地

土地面積:荒山畝,土地 畝

四至為:

東 至:西 至:南 至:北 至: (詳見出租土地定界圖)

甲方承諾:該塊土地為非國有土地,土地權屬沒有異議。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70年,即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價款及交付時間

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萬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屬物、建築物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發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處理好地方及村民關係。

2、甲方有權要求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權。

4、甲方有權代理村民與乙方簽訂本合同,並已經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時徵得了當地政府的同意,即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內所有墓地根據村民意願自主遷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開發中需要遷墳,甲方有義務協助村民遷出墳墓,費用由乙方承擔,每座墳墓費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土地範圍內新建墓葬墳地。

6、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經營權、收益

權和繼承權,乙方可以自主組織土地開發、生產經營和產品營銷。

7、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自主對第三人轉讓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被轉讓人享有本合同的約定權益。但轉讓期限不得超出甲乙雙方約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賃期內,國家所有補償及依法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的農業税費,歸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9、乙方在開發建設中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民工(技術工種除外)。價格隨行就市,甲方不得無故刁難乙方,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乙方在承包區內的合法權益,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外人不得入內,嚴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種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動,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的變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國家給予乙方承包區內所有的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內需要將承包土地使用權指定給繼承人時,可自主與繼承人簽訂繼承文件,不需要變更本合同,但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3、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內無故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滿,甲方若繼續對外出租該土地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金標準在原合同總金額上可上浮30%,租賃期限、租賃條件與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該宗土地的,可聘請雙方都認可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乙方在該宗土地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地上建築、地上附屬物、土地前期開發投資、土地增值收益等)進行評估,由甲方按照評估價值對乙方予以補償。

6、本合同期滿,若如乙方不再續租,可自行處置承包土地範圍內地面建築物及附屬物並享有受益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遵守承諾,加強協作溝通,建立互信。甲方應當提供其享有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發包權的相應證明,保證乙方的權益不因甲方出租權瑕疵而遭受損害。

2、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登記等手續、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係、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權。

3、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土地文件證明及村民身份證明,不得出具虛假證明。如有不實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退還租金,並賠償乙方投資全部金額,及違約所造成的連帶損失。因單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律判決。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改造、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 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可以將合同到 鎮政府進行簽證、 鎮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十、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鎮政府簽證機關、備案單位、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附件: 1、出租土地定界圖; 2、授權委託書; 3、村民身份證複印件; 4、林權證、承包權證複印件; 5、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荒山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士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徵得該地所有權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經營的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關法規,自願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出租標的物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畝(面積以實際開發的地形圖面積為準)整體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與現有林權證期限一致,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2、租金以現金人民幣每年支付一次。簽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後租金)合同簽訂_____日內,甲方將該地權屬過户登記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權證之日,即付給甲方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50%(面積以林權證為參考)乙方工程開發煉山後,以實際驗收的可開發面積為準,付清其他剩餘款項。

3、甲方對乙方實際開發面積的測量如有異議,可請所在縣(區)以上單位林業局複測,複測過程必須有乙方技術人員在場並簽字確認。複測結果如與乙方測量結果相差超過6%,則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按時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權對租賃前林地林木進行砍伐,林木收益歸甲方

(3)合同簽訂前,國家撥發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4)甲方有權對該山地林業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維護,對林地經營用途進行跟蹤

(5)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權到該地開發項目中優先務工。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合同簽訂已徵得家庭其他成員同意,甲方具有簽署租賃合同的資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的.生產經營開發,不得偷盜,損害林地作物

(3)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林權過户等一切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無條件保證乙方的施工環境,及時協調處理好乙方與周邊羣眾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關係及糾紛

(5)乙方如欲用該地進行綜合開發須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相應手續時,甲方與村委會應予協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租賃地

(2)乙方可以以租賃地作抵押進行貸款

(3)乙方可以開發的租賃地向政府等部門申報項目補助、扶持資金等全歸乙方所有

(4)乙方對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權利,且甲方不得以現有的公路通行便利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3)乙方在開發林地時,不得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和恢復

(4)乙方對租賃地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將林地荒蕪,合同簽訂兩______年內,乙方應全部開發所有林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別約定

1、由於林業綜合開發週期較長,故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在租賃期內,甲方或其土地權屬發生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確有必要時可變更合同當事人,租金支付給予新的權利人

3、因國家重大建設需要徵用租賃地時,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補償歸甲方,地表物補償歸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應予以退還

4、甲方按山林荒山狀態整體交付乙方使用開發

5、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時,甲乙雙方可視情況自然終止或部分終止、變更合同。

6、乙方原則上同意甲方羣眾依據歷史習慣在租賃林地葬墳,但不得損壞乙方的林木。造成損失時,甲方應責成損害人賠償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或合同無法履行時,應雙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的經濟損失以投入成本和餘期租賃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為基數

2、甲方有意破壞乙方生產經營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的損失高於違約金時,以乙方實際損失的130%為違約金,違約金可從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時,應每次向甲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損失自行承擔。

七、租賃期滿後的處理

1、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2、續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過__________。

八、爭議管轄

本合同產生爭議時,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交由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再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士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徵得該地所有權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經營的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關法規,自願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出租標的物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畝整體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與現有林權證期限一致,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現金人民幣每年支付一次。簽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簽訂_____日內,甲方將該地權屬過户登記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權證之日,即付給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開發煉山後,以實際驗收的可開發面積為準,付清其他剩餘款項。

3、甲方對乙方實際開發面積的測量如有異議,可請所在縣以上單位林業局複測,複測過程必須有乙方技術人員在場並簽字確認。複測結果如與乙方測量結果相差超過6%,則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按時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權對租賃前林地林木進行砍伐,林木收益歸甲方

合同簽訂前,國家撥發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甲方有權對該山地林業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維護,對林地經營用途進行跟蹤

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權到該地開發項目中優先務工。

2、甲方的義務

甲方保證合同簽訂已徵得家庭其他成員同意,甲方具有簽署租賃合同的資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的.生產經營開發,不得偷盜,損害林地作物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林權過户等一切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無條件保證乙方的施工環境,及時協調處理好乙方與周邊羣眾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關係及糾紛

乙方如欲用該地進行綜合開發須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相應手續時,甲方與村委會應予協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租賃地

乙方可以以租賃地作抵押進行貸款

乙方可以開發的租賃地向政府等部門申報項目補助、扶持資金等全歸乙方所有

乙方對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權利,且甲方不得以現有的公路通行便利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在開發林地時,不得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和恢復

乙方對租賃地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將林地荒蕪,合同簽訂兩______年內,乙方應全部開發所有林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別約定

1、由於林業綜合開發週期較長,故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在租賃期內,甲方或其土地權屬發生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確有必要時可變更合同當事人,租金支付給予新的權利人

3、因國家重大建設需要徵用租賃地時,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補償歸甲方,地表物補償歸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應予以退還

4、甲方按山林荒山狀態整體交付乙方使用開發

5、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時,甲乙雙方可視情況自然終止或部分終止、變更合同。

6、乙方原則上同意甲方羣眾依據歷史習慣在租賃林地葬墳,但不得損壞乙方的林木。造成損失時,甲方應責成損害人賠償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或合同無法履行時,應雙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的經濟損失以投入成本和餘期租賃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為基數

2、甲方有意破壞乙方生產經營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的損失高於違約金時,以乙方實際損失的130%為違約金,違約金可從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時,應每次向甲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損失自行承擔。

七、租賃期滿後的處理

1、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2、續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過__________。

八、爭議管轄

本合同產生爭議時,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交由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處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再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租賃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山地森林資源,發揮山地的經濟效益,甲方自願將本村小組個人山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積及四向界址:

東至:xx為界;南至:xx;西至:xx;北至:xx(具體界址以勾圖為準)。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總面積xx畝。

二、承包期限

總承包時間為xx年,承包期限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為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項

1、x年租金x萬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2、如有羣眾進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亂砍亂伐亂偷,由乙方自行處理。

3、承包期滿後,乙方無償將山林交回給甲方。

4、違約責任: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5、甲方在合同期內無權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荒山租賃合同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讓方:(合夥人)

為加快荒山綠化步伐,轉讓方自願將自己承包的責任荒山轉讓給受讓方承包經營,現就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轉讓範圍東:西:南:北:

二、轉讓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期內,受讓方有荒山的經營使用權,所造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所有的造林費用由受讓方承擔,造林爭取的國家項目資金由受讓方所有。若因國家項目佔地土地補償由轉讓方所有,林木補償按轉讓方15%受讓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滿後,受讓方若無效益,轉讓方可終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執行。轉讓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權,其標準________年後(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純利潤的20%分配給轉讓方,林權證按林權共同辦理。轉讓方有協助受讓方管理林木和護林防火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此合同雙方簽字之後生效,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此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受讓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賃合同9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的用途:用於林業生產。

三、土地流轉的時限:從20__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渠縣鶴林鄉高山村2、3社的面積3000畝荒山、荒地的土地經營權依法轉讓給乙方用於造林,實地面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證書上的面積為準。承包費標準:承包費荒山、荒地每年每畝85元,糧食直補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林區樹木採伐時,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採伐前所欠的承包費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荒山、荒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荒山、荒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規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轉荒山、荒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流入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甲方可多給予乙方一年的流轉時限,多給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轉費,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不得使其荒蕪。

(2)、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簽訂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人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等)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權:

(1)、不按時限交納荒山、荒地流轉費的;

(2)、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約定事項:

(1)、在流轉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甲方人員有及時參與撲救的責任和義務,並不得計較撲救火災的費用和報酬。

(2)、如乙方在流轉期滿後需繼續承包,必須提前一年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滿後歸還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4)、乙方在流轉期間絕不允許農民進山放牧,如有違反,損毀林木照價賠償。

八、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如單方違約,則支付另一方違約金30000.00元(大寫:叁萬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下政府、林業局、林業站各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賃合同10

轉讓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平、公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協商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稱、坐落、面積及界限範圍。

1、原林地名稱:

荒山名稱:

2、原林權證號:

3、坐落:

4、共計面積:

5、界限範圍: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流轉方式、期限

1、流轉方式:以轉讓方式流轉。

2、期限:轉讓期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轉讓費額、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轉讓費額: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付款期限: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並向乙方提供現有與林地及荒山有關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資料和證明。第三人對本轉讓地主張權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向乙方轉讓林地、荒山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對轉讓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對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轉讓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地內:採石、取土、建窯等破壞行為,不給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2、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

3、採伐林木應有計劃依法進行,有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應當善意履行轉讓合同,如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轉讓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法規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按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有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2、發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原承包合同或喪失原承包合同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轉讓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的。

5、一方違約致使轉讓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滿,且乙方放棄續約的。

八、爭議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商議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手續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原承包合同、轉讓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轉讓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賃合同11

轉讓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xx

身份證號:xx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xx

身份證號:xx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公平、公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協商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稱、坐落、面積及界限範圍。

1、原林地名稱:xx

荒山名稱:xx

2、原林權證號:xx

3、坐落:xx

4、共計面積:xx

5、界限範圍:xx

東至:xx

南至:xx

西至:xx

北至:xx

三、流轉方式、期限

1、流轉方式:以轉讓方式流轉。

2、期限:轉讓期為:x年,即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

四、轉讓費額、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轉讓費額: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付款期限: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並向乙方提供現有與林地及荒山有關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資料和證明。第三人對本轉讓地主張權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向乙方轉讓林地、荒山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對轉讓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對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轉讓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地內:採石、取土、建窯等破壞行為,不給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2、及時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

3、採伐林木應有計劃依法進行,有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嚴守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後,應當善意履行轉讓合同,如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轉讓合同義務,不符合法律、法規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按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有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2、發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原承包合同或喪失原承包合同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轉讓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的。

5、一方違約致使轉讓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滿,且乙方放棄續約的。

八、爭議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商議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手續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轉讓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原承包合同、轉讓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轉讓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租賃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面積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西至__,北至__,南至__。(具體以合同附圖為準)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該地承租經營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為元/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計人民幣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平衡,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轉租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人,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按照實際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時甲方還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出租,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照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百分二十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__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年__月__日

荒山租賃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林地基本情況及期限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基諾鄉巴來村委會巴傘二隊村旁(曼嶺水庫引水溝穿山洞對面)48.9畝的橡膠林地(1250多株橡膠樹)的所有權(即: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此塊地屬二類荒區,荒山所有權屬國家所有,四至界線;東:以曼嶺水庫引水穿山洞對面南板橋河上方150米處為界,並與南面的種植溝平行(即:東北角的面積部分協調歸還乙方,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南:以大青樹小路為界;西:以四鄉曼龍站村小組波端橡膠地為界;北:以國有林小溝為界。轉讓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上面積和附圖為準。使用期限3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流轉後,乙方亨有流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流轉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前期開墾、種植費及涉及税費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對流轉讓林木有償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國有荒山使用出讓金、交易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林業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5、南板橋至膠地150米道路開通,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產生的'費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負責。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外,另罰該次轉讓承包總額壹倍的罰款給對方,並承擔法律責任。

7、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59萬元,簽訂該合同時乙方預付20萬元給甲方,剩餘39萬元,待所有手續辦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8、如合同出現糾紛,可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9、其它事項: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新的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住址:住址:

年月日

附:1、林權證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業局出讓金收據

4、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荒山租賃合同14

甲方: 縣 養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 溝、小 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縣 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租賃合同15

甲方:

乙方: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決定將村民小組具有集體所有權的9畝)出租給使用,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使用權流轉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租金第________年0元,第

二、第________年為25000元。

三、甲方保證對合同所涉及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權;乙方承租本土地後,具有本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

四、乙方在承租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糾紛、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租賃期限界滿後,地面上的`建築物、構造物歸甲方所有。租賃期限界滿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漲幅不超過20%。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六、在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土地徵用致使雙方合同無法履行;地面上的附屬設施補償歸乙方所有,並且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處理賠償、補償的協商談判事宜。

七、甲方村民如因本合同所涉土地的使用收益上與乙方發生矛盾或對乙方生產經營進行阻撓,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八、承租期間,出租方不存因國家土地徵用之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如甲方強行解除合同,甲方需按乙方現有場地上各種固定資產、生產設備的現值賠償乙方,並按固定資產、生產設備的現值總額的3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手中各持一份,二份之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荒山 租賃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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