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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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代理合同1
xx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規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xxxx年xx 月xx 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潯陽區金雞坡 3﹑工程規模: 總工程規模:佔地面積約200畝。建築面積約11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 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範圍: 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 2﹑完成時間: 3﹑合同完成總日曆天數 天.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按 項內容
一﹑確認請在標題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標前期的諮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 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 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 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 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 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 編制標底;
10. 編制工程量清單;
11. 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 編制評標報告;
13.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 協助招標人調查,瞭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 其他委託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 對委託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 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 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
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後蓋章.
同時將蓋章審查後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 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 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並在其資格規定範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
7. 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 (簽字).電話 .
8.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 由於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
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
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於頒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 幅度不超過20%.
工程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了嚴懲歷年來屢禁不止的跨地區銷售(返銷)現象,有效配合各地經銷商開發和維護市場,保障所有經銷商的公平利益,特立此條款。
一、乙方因自己市場控制管理不嚴,乙方的產品流通到所屬經銷區域之外使用或銷售,根據受害方向甲方提供清楚、確切的證據和書面報告(附投訴報告表)。甲方有責任快速就該事件進行調查核實。
二、當甲方調查核實後確定為第一次返銷,事實成立後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就本事件與受害方主動進行協調解決。七天內協調解決未果,甲方有權勒令乙方收回返銷貨物,承擔所有差價等費用;若乙方不直接親自參與或不能收回返銷貨物,則甲方有權通過其他途徑收回返銷貨物,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和差價全部由乙方承擔,並處以5000元罰款。該款項的最終用途:
① 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
②處以罰款金額500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並由甲方監督使用。
三、如果乙方出現第二次將貨物返銷到受害方區域,經甲方核實後,立即以書面形式勒令乙方就本事件與受害方協調解決。七天內協調解決未果,甲方有權決定向乙方處罰承擔收貨差價及費用,並罰款10000元-20xx0元。該款項的最終用途:
① 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
②處以罰款金額10000元-20xx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並由甲方監督使用。
四、如果乙方出現第三次將貨物返銷到受害方區域,經甲方查實後立即執行向乙方處罰承擔收貨差價及費用並罰款30000元-50000元。該款項的最終用途:
① 收貨產生的`差價及費用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補給受害方;
②處以罰款金額30000元-50000元,直接在乙方往來款項中扣除作為受害方專項廣告宣傳費,並由甲方監督使用。
五、如果乙方出現第四次返銷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結束與乙方合作,取消乙方總經銷權。
六、針對惡意報復性返銷(即因受過處罰不改正反而利用不正當手段通過購買、設圈套、製造假相等造成的惡意報復性返銷),一經查實則處以50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立即取消總經銷權。
本條款執行期為:
以上條款經甲、乙雙方仔細閲讀後,均同意條款內所列的處罰方案並同意嚴格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3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託方將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年月日
工程代理合同4
委託方(甲方):
代管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保證投資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方與代管方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項目進度
一、項目概況
20_年實施的具體項目:
二、項目管理節點目標
(1)委託方完成的主要節點
完成前期主要關鍵節點
1、20_年2月28日前完成項目產品定位決策,立項、土地、規劃方案的報建報批等有關前期手續辦理。
2、20_年月2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標,合同簽訂並獲得項目施工許可證。
(2)代管方完成主要節點
20_年2月20日完成規劃方案上報委託方認可確定
20_年3月28日完成施工圖設計報委託方審圖
20_年3月15日完成施工單位進場
20_年3月15日—5月15日演藝中心基礎達到20_年5月16日—8月31日主體建設封頂
20_年9月1日—10月31日室內外土建裝修達到竣工條件
20_年11月—室內通暖進入室內精裝
20_年2月28日—精裝完成
三、 20_年投資計劃
合計6500萬元
註明:
一、以上資金計劃不含以下內容:
1、室內精裝及設備
2、室外管網系統
3、室外項目
二、以上資金必須保障按月及時到位。
三、精裝及設備資金由委託方自行計劃安排。
第二章 委託管理工作範圍及內容
一、項目的策劃及論證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項目的功能策劃與論證,在甲方進行的工作基礎上,從項目整體規劃分期開發的原則出發,並準備有關資料做好規劃方案及申辦項目的規劃意見書。
二、項目建築設計方案的招標
乙方配合完成以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報告為依據,進行項目整體建築設計方案的招標,協助甲方選定其中優秀的方案,並在深化與完善方案設計的基礎上完成方案的專家論證和政府審批,進而協助甲方與中標(中選)的設計方簽訂工程設計。
三、辦理開發建設的政府手續
甲方委託乙方於該項目開發前期及工程建設期間,在各項工作現狀的基礎上,配合甲方繼續進行政府規定的立項、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四、工程協調及監理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監督、控制、協調、管理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解決和協調工作中的問題,確保進度、技術方案、質量、安全、成本等計劃的全面實現。
五、進度計劃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制定,包括編擬調整項目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並報業主核准後生效,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項目建設的各單位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使之相互協調,並檢查各項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六、工程質量管理
甲方委託乙方制訂項目的質量目標和工作體系,在甲方已對項目的質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義,設計單位已作出設計後,編制質量實施計劃,報甲方審批。並按照批准的質量控制計劃對項目質量管理實施監督、控制。
七、合同管理
乙方應在對工程內容和設計文件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業主提出工程分項承包範圍劃分的建議,編擬項目合同報送業主審批。合同的制定應保證: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範圍;有利於各分包商之間進行協調。各類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存檔。
八、組織招標工作
在項目進度總控制計劃獲得甲方批准的基礎上,乙方負責配合
九、採購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重要材料及設備的選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須根據項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設進度情況,進行該項目所需材料及設備的市場調研、選型和廠商洽談工作,並編寫詳細的採購計劃和能價格比較報告,報經甲方核准後,起草供貨合同報甲方審批後,負責監督並管理的供貨合同的執行,負責按合同驗收材料和設備,並代表甲方與廠商落實安裝、調試、保修事宜。
十、工程造價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在工程實施中負責組織各類各項工程標底的編制,進行標底的審查,負責按時完成該項目各階段、各分項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審查工作,包括辦理各種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技術與經濟洽商。該項目竣工後的一年內,應完成經各單位確認的該項目的竣工結算報告,並提交甲方,如項目分期竣工交付,則應分別按期完成並提報。
十一、工程驗收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工程竣工、政府質檢部門驗收、各項市政工程與該項目的接口工作,配合甲方辦理涉及驗收的全部手續,並有責任維護甲方經濟利益和法律權益。在該項目在質量監督部門正常備案,以及該項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後,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進駐現場的
十二、檔案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主持該項目開發建設工程檔案的管理及竣工資料的報備工作,乙方保證在該項目驗收合格時,應有系統完善的、分類合理的全套開發及建設工程檔案(原件),並移交甲方。
十三、財務管理
1、在該項目建設期間,乙方提供每月的資金使用計劃報甲方審批,甲方及時籌備資金,按時支付。
2、該項目工程建設及開發所涉及的合同款項和其他款項,甲方委託乙方按時編制詳盡的款項支付審核表,報經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關合同規定或計劃直接支付。
第三章 項目管理機構及基本運作方式
一、專職管理機構及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甲方應立即成立專職的'管理機構“達阪城西部歌城小鎮項目管理”部,甲方選派項目部經理一名及相關管理人員,甲方全權負責評價該機構以及全部組成人員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乙方選派項目部副經理一名及相關專業工程師。
二、會議制度和月報
該項目的委託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交流、信任”的原則。為保證該項目的有效落實,乙方應定期編制月/周工作計劃,堅持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制度。有關專題的會議紀要及例會研究的月/周工
四、合同的簽署
在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工作範圍內,凡屬該項目對外合同以及對內合同的修改、補充協議均由甲方審核簽訂,甲方委託乙方的只是合同的起草、合同的執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確定整個項目的產品定位及投資決策;
2、負責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並組建管理團隊;
3、牽頭組織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設計及審圖等;
4、牽頭辦理項目所有前期手續(如:土地取得規劃審批、開工許可審批、綠色通道等);
5、負責項目建設的資金管理並按照項目進度撥付項目資金;
6、負責組織整個項目的主要材料設備採購管理、招投標及合同簽訂;
7、牽頭項目的工程驗收手續並協調相關職能部門;
8、牽頭工程竣工決算的定案;
9、負責現場樹木移植,施工用水、用電的協調;
10、對乙方提出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
11、 提供為進行本合同規定工作所需的各類資料和信息;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實施業主方委託的項目施工管理,交付完整合格產品
2、負責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
3、配合業主做好工程驗收手續辦理;
4、配合業主方財務提交工程款支付審核表;
5、工程預決算管理;
6、配合業主方對外合同的談判、招投標、合同簽訂;
7、配合業主做好項目竣工資料的報備
第五章 管理費用
一、委託管理費
乙方受託進行該項目開發及工程管理的取費按照項目施工總造價的3%計取(以下簡稱管理費總額),管理費總額暫定為195萬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管理費結算時,管理費總額大於以上暫定價時,按時結算;管理費總額小於以上暫定價時,按以上管理費總額暫定價進行管理費的結算。該項目費用主要用於工程管理中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差旅等費用及獎勵基金。
二、管理費支付辦法
雙方同意,支付方式按照每月審核完成的施工產值3%支付。
第六章 合同生效、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由於委託方的原因致使項目管理工作發生延誤、代管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委託方未採取相應措施,代管方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項目管理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託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未能按照雙方達成主要關鍵節點完成前期手續,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按實際情況給予順延;
四、甲方未能按照計劃撥付項目建設資金,造成工期延誤及停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關費用;
五、乙方未能按計劃配合甲方完成規劃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造成主要關鍵節點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及相關費用;
六、乙方未能按計劃工期完成工程進度,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代管方與委託方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工程決算,代管方收到項目管理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七章 其他
一、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自然災害、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由重大變化,或政府對該項目的專項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變故等)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或達不到預期目標,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動順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長,在三個月以內乙方無權提出獲得延期管理費用的要求;延長超過三個月(不含)以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延期管理費的數額。
二、保密
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內和合同期滿三年內不將有關該項目的技術和商業祕密透漏給與本合同事宜無關的任何個人和機構。
三、爭議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書面補充協議規定。
五、法律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蓋章、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執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5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_________):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_________):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_____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___________元。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2、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份,各執_____份。
委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
開户:
賬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户:
賬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附件一:
工程代理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及事項表
一、工程項:
二、目名稱招標:
三、內容:
四、人員情況:
姓名職務職稱註冊資格上崗證號備註:
組長: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一: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二: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三: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員四:____________,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事項及承辦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事項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
1、代擬招標方案編制標底
2、發佈招標公告
3、(投標邀請書)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4、投標申請人報名組織開標、評標
5、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代擬中標公示
6、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代擬中標通知書
7、編制招標文件草擬工程合同
8、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投標書面報告
代理人:(蓋章)
注:本表中承辦人簽名一欄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字。
附件二: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____(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為____________(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本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此聲明。
委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付款方式為____(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報招標管理機構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7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委 託 人:
代 理 人: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
工程造價諮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
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託人與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設計單位:
4資金來源:
第二條 委託代理範圍
1、 委託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 委託代理的事項:
(1) 協助委託人辦理招標申請;
(2) 發佈招標公告;
(3) 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 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5) 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 協助委託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 組織開標、評標;
(9) 編評標報告,協助委託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 委託人的權利
1、 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 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 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 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 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 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 承擔由於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代理人的權利
1、 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 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委託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 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 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 有義務向委託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於壹式叁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文件(下稱“造價文件”)。造價文件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鑑並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7、 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 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 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 計取。
2、 以上費用由委託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 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 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2、 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託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3、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 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 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 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 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託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託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工程代理合同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執行山東省物價局魯價費發[20xx]64號文轉發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xx]1980號文的有關標準計取招標代理費。由中標單位支付)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9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它)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200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單項合同估算價:
5、招標範圍: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委託範圍(在□中打√)
□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辦理招標申請
□起草招標公告/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編制招標文件
□審查投標人資格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標底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草擬答疑紀要
□組織/□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編制評標報告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 其它事項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祕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序號 費用名稱計費基數 (萬元)計算代理費 (元)浮動率 (%)合同代理費 (元) 備註
1招標代理費 按計費基的 %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按計費基的 %
3 合計
2、支付方式
(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2)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築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範圍和內容
1.服務範圍:
2.服務內容:
□發佈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範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七、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委託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規範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於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託人與代理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定的條件。
3.“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委託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託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託人依據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託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務的天數。
8.圖紙:指委託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於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發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複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託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於並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文件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定,本合同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條圖紙:
1.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託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託人應採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託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定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文件等,並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範圍實施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諮詢。
第十條對委託人委託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技能為委託人提供諮詢服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託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儘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託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計劃立項、規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委託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繫,代表委託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合同規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託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閲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文件,並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的修改意見。
5.委託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代理人工作,並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務工作總結。
6.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託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於委託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託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託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採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商一致或者依據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以外或委託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文件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
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授權_________為本招標代理業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餘部分酬金待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委託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為獎勵費用。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代理合同11
委託人(甲方,全稱):
代理人(乙方,全稱):
為規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總工程規模:佔地面積約_______畝。建築面積約_____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範圍: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2、完成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完成總日曆天數_____天。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相應內容序號):
1、提供招標前期的諮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並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編制標底;
10、編制工程量清單;
11、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編制評標報告;
13、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協助招標人調查,瞭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其他委託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對委託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閲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後蓋章,同時將蓋章審查後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並在其資格規定範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範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
7、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8、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由於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於頒佈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1、全過程招標代理費按中標價的________收取;
2、招標代理費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按總制價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閉編制標底、差旅費、住宿費由_____負擔。
5、其他。第八條付款方式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餘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付清。
第九條 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需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大寫)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金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監管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釋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託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建設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户銀行:
賬號: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代理機構(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户銀行:
賬號: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工程代理合同1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催化料車間4號庫
工程地點:皇馬工業園一區
工程內容:土建及鋼結構、不包括地坪、水電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_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8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幣)$:1070054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年10月26日
合同訂立地點:新隆市場C區58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鑑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代理合同1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4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託方將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年月日
有關訴訟代理委託合同(2)新整理版
有關訴訟代理委託合同(2)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託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藉故拖延。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5
委託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範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繫人:
姓名: 路傑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 15 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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