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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聯 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證 號: 電 話: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證 號:

電 話:

中 介 方:天 津 市 瑞 景 房 產 有 限 公 司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一

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下: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市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室 廳 衞,結

構 ;裝修情況: ;房屋產權證號: 。

該房屋現狀為:【 】空房整租;【 】房東自行居住,出租部分房間;【 】共同合租,轉租部分房間。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做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

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

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一式三份,租賃(買賣)雙方及中介公司各一份 1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月,共計¥ 元(此價格不含相關税費),乙方應於簽定本合同時支付首期租金 元(大寫)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時間為 ,以對方實際收到為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半個月或甲方不能根據乙方提供之聯繫方式催促乙方繳租,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負擔違約責任。

四、中介服務費以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 _____ 元整(小寫:¥____ __);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 ___ _元整(小寫:¥____ __)。上述居間服務費於本合同簽署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關於押金

為保證乙方合理並善意地使用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乙方應在簽定本合同並交納首期租金時支付甲方 人民幣 元(¥ )做為押金。待賃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結清費用並驗房後,乙方將該房屋鑰匙交與甲方,同時甲方將此押金全部歸還乙方。

六.租賃條件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有權決定該房屋出租的相關證明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保證自己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按國家規定進行備案。

3.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第三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承擔租賃期內電話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等實際使用的費用,若有特殊約定則從其約定。

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由於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有關維修的費用。

7.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一式三份,租賃(買賣)雙方及中介公司各一份 2

七、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時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房屋附屬物品交付甲方。 3.若甲、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八、違約的處理

1.甲方違約的處理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能正常使用的該房屋以及相關附屬設施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若逾期15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甲方須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相應滯納金並支付兩個月的房屋租金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2)合同期內若非乙方過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並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倍的合同月租金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仍需要對不足的部份承擔據實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違約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月租金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需要對不足的部份承擔據實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合同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累計達半個月租金時,甲方有權用保證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應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合同期內若造成該房屋的相關附屬設施(含傢俱、家電)的損壞,將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4)合同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及時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兩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押金甲方不予以退還乙方,並有權收回該房屋。 (5)合同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還。 九、免責條款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以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自動履行,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擔。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中 介 方: 天 津 市 瑞 景 房 產 有 限 公 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經手人:

確認日期: 年 月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清單

合同編號:ZL20150611

4、 鑰匙:

5、 該房屋水費繳納日期 ,水費 元/噸,交費地點 , 聯繫人(電話) ,

該房屋電費繳納日期 ,電費 元/度,交費地點 , 聯繫人(電話) ,

該房屋氣費繳納日期 ,氣費 元/立方,交費地點 , 聯繫人(電話) ,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中 介 方: 天 津 市 瑞 景 房 產 有 限 公 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經手人:

確認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同編號:ZL20150611

中 介 方: 天 津 市 瑞 景 房 產 有 限 公 司

經手人:

__+

確認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證名): 姓名:(身份證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於日通過購買方式取得坐落於 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土地使用證號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房屋性質為 ,結構為 ,層高為 米,樓層為 樓(總樓層: ),建築面積: 平方米。

2.甲方保證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保證該房屋的所有產權證明和相關手續真實有效,有權出租該房屋,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被抵押、擔保,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影響乙方營業或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乙方的營業利潤損失。

3.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現有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以房屋交接單為準。甲方保證向乙方如實陳述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現有裝飾裝修情況,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屬設施及原有裝飾裝修的瑕疵,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對已納 1

入房屋交接單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該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共 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租金每年¥元整(人民幣: 圓整),租金在租賃期每屆滿 年時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正規收據。無收據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由

第四條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應按遲延交付天數向乙方賠償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違約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負責對房屋水、電、集中供暖、等安裝分表到位,保證在交付日房屋的水、電、等相關附屬設施完好,齊全。

4.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如需改變房屋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該房屋的水、電、通訊、物業、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屬設備的毀損,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在不影響甲方房屋整體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範圍內設置招牌、廣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他標識。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租賃期間,由於房屋主體結構及房屋附屬設施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2.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因營業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但裝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施工方案及圖紙,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 2

施工。如房屋裝修項目需要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和審批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予以積極協助。

第六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

3.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將房屋轉租他人。

4.如合同期滿,甲方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30日以上。

(2)乙方故意損壞房屋及設備情節嚴重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進行裝修、轉租、改變用途的。

(4)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2.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房屋權屬或債務糾紛,或者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導致乙方不能租賃該房屋,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

(1)返還乙方已付剩餘租期的租金;

(2)賠償乙方裝修房屋的裝修款(以實際發生的為準);

(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乙方的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則甲方退還房屋剩餘租金,並賠償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社會公益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但拆遷部門給予的經營性補償金應歸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宜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權屬材料,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手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和設施。

3.在租賃期間,房屋門前的三包(如掃雪)、防火、衞生等由乙方負責。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搬出全部物品,搬遷後15日後,如房屋內仍有餘物的,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物品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不搬遷,與甲方發生糾紛,甲方有權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當年日租金的兩倍向甲方賠償損失。

5.兩年房租不變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 頁,其中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證名) 姓名:(身份證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於日通過購買方式取得坐落於 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該房屋),購房合同編號為 ,房屋產權證正在辦理中。該房屋土地使用證號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房屋性質為 ,結構為 ,層高為 米,樓層為 樓(總樓層: ),建築面積: 平方米。

2.甲方保證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保證該房屋的所有產權證明和相關手續真實有效,有權出租該房屋,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被抵押、擔保,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影響乙方營業或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乙方的營業利潤損失。

3.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現有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以房屋交接單為準。

甲方保證向乙方如實陳述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現有裝飾裝修情況,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屬設施及原有裝飾裝修的瑕疵,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對已納入房屋交接單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該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共 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租金每年¥元整(人民幣,租金在租賃期每屆滿一年時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正規收據。無收據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內交給甲方。

3.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由方承擔。

第四條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應按遲延交付天數向乙方賠償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違約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負責對房屋水、電、集中供暖、等安裝分表到位,保證在交付日房屋的水、電、等相關附屬設施完好,齊全。

4.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用途是房屋的用途,如需改變房屋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該房屋的水、電、通訊、物業、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屬設備的毀損,由乙方負責恢復原

狀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在不影響甲方房屋整體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範圍內設置招牌、廣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他標識。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租賃期間,由於房屋主體結構及房屋附屬設施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2.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因營業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但裝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施工方案及圖紙,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如房屋裝修項目需要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和審批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予以積極協助。

第六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

3.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將房屋轉租他人。

4.如合同期滿,甲方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損壞房屋及設備情節嚴重的。((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進行裝修、轉租、改變用途的。(4)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2.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房屋權屬或債務糾紛,或者甲方將房屋所有

權轉移,導致乙方不能租賃該房屋,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

(1)返還乙方已付剩餘租期的租金;(2)賠償乙方裝修房屋的裝修款(以實際發生的為準);(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乙方的無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則甲方退還房屋剩餘租金,並賠償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社會公益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但拆遷部門給予的經營性補償金應歸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宜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權屬材料,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手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和設施。

3.在租賃期間,房屋門前的三包(如掃雪)、防火、衞生等由乙方負責。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合理期間內搬出全部物品,搬遷後15日後,如房屋內仍有餘物的,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物品歸甲方所有。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與甲方發生糾紛,甲方有權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當年日租金的兩倍向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 頁,其中甲、乙雙方各一份;送房管局、工商局備案各一份(本合同公證的,交公證處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證名) 姓名:(身份證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於日通過購買方式取得坐落於 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該房屋),購房合同編號為 ,房屋產權證正在辦理中。該房屋土地使用證號為: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房屋性質為 ,結構為 ,層高為 米,樓層為 樓(總樓層: ),建築面積: 平方米。

2.甲方保證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保證該房屋的所有產權證明和相關手續真實有效,有權出租該房屋,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被抵押、擔保,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影響乙方營業或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乙方的營業利潤損失。

3.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現有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以房屋交接單為準。

甲方保證向乙方如實陳述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現有裝飾裝修情況,如果因甲方未告知乙方房屋附屬設施及原有裝飾裝修的瑕疵,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對已納入房屋交接單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該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共 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租金每年¥元整(人民幣,租金在租賃期每屆滿一年時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正規收據。無收據的乙方可以拒付租金。

2.乙方的首次房屋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內交給甲方。

3.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由方承擔。

第四條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應按遲延交付天數向乙方賠償每日每平方米 元的違約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負責對房屋水、電、集中供暖、等安裝分表到位,保證在交付日房屋的水、電、等相關附屬設施完好,齊全。

4.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用途是房屋的用途,如需改變房屋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該房屋的水、電、通訊、物業、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屬設備的毀損,由乙方負責恢復原

狀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在不影響甲方房屋整體外部形象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範圍內設置招牌、廣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他標識。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租賃期間,由於房屋主體結構及房屋附屬設施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2.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因營業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但裝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施工方案及圖紙,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如房屋裝修項目需要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和審批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予以積極協助。

第六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

3.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將房屋轉租他人。

4.如合同期滿,甲方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損壞房屋及設備情節嚴重的。((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進行裝修、轉租、改變用途的。(4)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2.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房屋權屬或債務糾紛,或者甲方將房屋所有

權轉移,導致乙方不能租賃該房屋,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

(1)返還乙方已付剩餘租期的租金;(2)賠償乙方裝修房屋的裝修款(以實際發生的為準);(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乙方的無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則甲方退還房屋剩餘租金,並賠償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社會公益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但拆遷部門給予的經營性補償金應歸 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 頁,其中甲、乙雙方各一份;送房管局、工商局備案各一份(本合同公證的,交公證處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正規文本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證名) 姓名:(身份證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證地址、現居住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持有房屋為大柴溝村95、96號房屋。

2.該房屋自年日起至 月 10 日止,租賃期共 1 月整。

3.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租金每月¥元整(人民幣:整 ),逾期天數按每日計算,甲方收取乙方押金500元,在房屋退換時甲方檢查合格後退還乙方,甲方收取租金及押金時必須出具收據。

4.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賃期間,乙方

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如需改變房屋用途,必須經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該房屋的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屬設備的毀損,由乙方負責恢復原

狀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8.不得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清理打掃衞

生,各類生活垃圾等由乙方負責。

12.乙方租住期間不得打架鬧-事、酗酒傷人;如出現出水火、觸電傷亡及安全生產等事故均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2 份,每份 2 頁,其中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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