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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11篇)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11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11篇)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1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經營管理和監督,按照《燃放條例》和《專營辦法》做好煙花爆竹專營工作。

此外,從工作目標上制定了相應措施。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自治縣)供銷社和煙花爆竹經營公司一定要從執政為民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和講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的重要性,並參照市供銷總社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切實加強對本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年煙花爆竹安全經營。

二是統籌規劃合理佈設煙花爆竹銷售點。

對年煙花爆竹布點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並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供銷社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布點工作:

一要保持銷售點安全距離。要根據人口密集程度商業流向,進行科學合理的佈設,要遠離國家環境監測敏感點。城區零售點應相距50米以上,嚴禁在交通幹道和人口稠密區設立零售網點,銷售點50米內無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100米內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儲存場所;嚴禁在《條例》規定和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放區域內佈設零售點。

二要優化佈設臨時銷售點。

對連續三年參與煙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經營者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量較大的守法經營者採取專店銷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專用儲存室的經營者優先佈設煙花爆竹銷售點,提升臨時銷售點的質量和銷售能力。

三要加強常年銷售點布點審核

各區縣供銷社要切實加強對常年銷售點的監督檢查,對安全經營條件不具備或經營不規範的,要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點資格。

四要建立健全煙花爆竹銷售點信息檔案。

要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詳細情況進行登記,掌握銷售點的經營情況和安全狀況,建立一批經營規範安全可靠相對固定的經營網絡資源。

五要嚴格煙花爆竹銷售專營管理。

對年辦理相關手續但沒有參與實際經營者,年不再佈設專營銷售點。要加強對零售店直銷點的管理和監督,防止銷售點私自採購銷售非法偽劣超規格煙花爆竹,對採購銷售非法偽劣超規格煙花爆竹的,要記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取消經營資格並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允許申請經營煙花爆竹,為搞好煙花爆竹安全經營打好基礎。

三是統一配送,提供安全適銷貨源。

煙花爆竹屬於危險品,各級供銷社要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嚴把煙花爆竹配送關。主城限放區貨源統一由渝慶煙花爆竹公司採購和配送,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的相關規定。配送流程是:渝慶煙花爆竹公司―各區分公司―零售點。銷售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164個品種。主城區以外地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共10大類184個品種。配送產品包裝箱上要粘貼市安監局市供銷總社統一製作的防偽監封標識;各零售點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由分公司負責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私自儲存;批發公司要合理調整煙花爆竹產品結構,及時組織適銷對路的貨源品種,引導市場消費,確保市場供應。採購產品在同質同價的基礎上,要優先從市內合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進貨,支持本地企業發展,避免長途運輸可能引發安全隱患。

主城區煙花爆竹配送時間從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截止,銷售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是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經營。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統一”要求,認真落實各個環節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經營。

落實批發企業安全經營措施。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進貨儲存配送環節。市級批發公司必須在取得資格的生產廠家採購貨源;必須有專門的儲存倉庫和值班人員;必須有合法的運輸許可證和運輸車輛;各級批發企業必須堅決杜絕購買儲存銷售不符合安全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所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必須加貼市安監局和市供銷社監製的監封標識;各級批發企業必須與供銷社簽訂安全經營合同,制定安全經營守則;煙花爆竹展品一律採用無藥樣品。

落實零售點的安全經營措施。各零售點必須到供銷社指定的專營批發企業進貨,嚴禁直接從生產廠家或其他渠道進貨(或代銷);各零售店必須按照專人專櫃專管的方式進行銷售;全市零售點統一懸掛印有舉報電話的“煙花爆竹專營銷售點”標識;張貼警示標識和安全燃放標識,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銷售人員必須經過業務培訓併合格。

落實煙花爆竹倉儲安全措施。煙花爆竹倉庫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各配送公司必須強化對煙花爆竹倉儲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煙花爆竹專用庫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潮防盜消防報警等設備必須齊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須暢通,危險標誌要醒目;要有專門的值班人員並堅持24小時值守,有嚴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庫制度和保衞制度;對保管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控制進入庫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和人員;裝卸煙花爆竹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的人員操作。

加強煙花爆竹安全檢查和監管。在銷售旺季來臨前,各級供銷社要組織力量,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倉儲設施設備開展一次專項檢查;要積極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動,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窩點,要堅決依法取締,對其經營產品要依法沒收並統一銷燬。

五是明確專人,加強信息蒐集和報送工作。

為加強煙花爆竹專營工作信息收集,市供銷總社已指定專人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專營工作情況的收集彙總上報工作。各區縣供銷社也要明確專人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專營工作的信息蒐集和報送工作,以確保信息暢通。各級供銷社在煙花爆竹專營工作中的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市供銷社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2

一、煙花爆竹經營方式

採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無備貨庫房),只允許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面內放臵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銷售。

二、煙花爆竹危險特性及事故類型

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以下為煙花爆竹危險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險性

製藥所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如硝酸胺、複合蠟(含乳化劑)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險性。

2、儲存與運輸的危險性

成品粉狀乳化炸藥具有較高的爆轟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貯存過程中發生自燃分解並放出熱量,當環境具備一定的條件且温度達到爆發點時,弓I起硝酸胺燃燒或爆炸。

油狀材料都是易燃危險品,貯存時遇到高温、氧化劑等,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燃燒事故。

包裝後的乳化炸藥仍具有較高的温度,炸藥中的氧化劑和可燃劑會緩慢反應,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時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爆炸。危險品運輸時可能發生的翻車、撞車、墜落、碰撞及摩擦等險情,可能導致的後果是引起危險品的燃燒或者爆炸。

三、應急救援職責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後果。

2、報警

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並立即報告經理和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

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

負責對重傷員聯繫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四、事故防範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籤,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櫃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五、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採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臵,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並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六、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後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七、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火災事故處臵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並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

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後,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保護好火災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爆炸事故處臵措施

(1)爆炸發生後,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並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着火處,立即用乾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採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後再送醫院治療。

八、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範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工作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名單及聯繫電話:

綜合報警電話:110

火災:119

傷員急救:120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處置煙花爆竹事故,規範應急救援行動,科學有效預防、控制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生產安全事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3號)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2019〕第708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6〕第666號)

(7)《應急管理部關於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2019〕第2號)

(8)《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47號)

(9)《丹東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試行)》(丹政辦發〔2012〕25號)

(10)《丹東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丹政發〔2019〕11號)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範》(AQ/T9007-2019)

(1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範》(AQ/T9009-2015)等。

1.3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煙花爆竹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1)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Ⅱ級(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Ⅲ級(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Ⅳ級(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振興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燃燒、爆炸等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職責分明、分工協作,反應及時、運轉高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1.6應急預案體系

(1)《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振興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下級專項應急預案並與之相銜接。

對下是指導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對和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導性文件。

(2)各鎮(街道)及區直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編制本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並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3)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本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同時應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2事故風險辨識評估

2.1振興區煙花爆竹經營現狀

煙花爆竹(C、D級)零售店(點)現有長期零售店1家丹東市振興區湯池鎮集賢煙花鞭炮商店;臨時零售點在每年春節期間佈設。由於煙花爆竹的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過程易燃易爆、危險性很大。

2.2事故風險分析

煙花爆竹在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儲存危險性

儲存過程中發生的爆炸事故,主要是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不規範,人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不執行煙花爆竹運輸、儲存相關規定引起的。

倉庫中煙花爆竹的碼垛過高、堆垛過大、藏墊不符合要求(如使用水泥條、塊石等墊高材料,容易因摩擦產生火花)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事故的發生,其事故引發的主要原因包括七類:

一是因吸煙、取暖、煙囱飛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陽直射烘烤導致庫房內温度過高引起。

三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吸濕受潮發生分解,或過於敏感。

四是遭遇雷擊。

五是倉庫電氣線路老化、接觸不良、非防爆照明燈具、非防爆開關等導致的電氣火花。

六是人員在作業中攜帶靜電引起的靜電火花。

七是煙花爆竹與其他貨品混貯混放。

(2)搬運危險性

煙花爆竹在儲運過程中的危險性主要表現為爆炸事故。

煙花爆竹成品在庫區內的運輸通常採用手推車。在裝卸搬運操作過程中,撞擊、墜落、摩擦、傾斜、重壓、滾動、就地拖拉、投擲等均有可能引起煙花爆竹產品的燃燒爆炸。

在運輸過程中,運輸工具產生的火花或撞擊、摩擦、墜落、人體產生的靜電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吸煙、飛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陽直射烘烤導致煙花爆竹温度過高引爆。

三是運輸車輛發生碰撞、傾覆時因起火、擠壓、摩擦而引爆。

四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吸濕受潮發生分解,或過於敏感,或在運輸過程中,煙花爆竹因劇烈顛簸發生爆炸。

五是遭遇雷擊。

六是煙花爆竹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靜電積聚和人員在作業中攜帶靜電引起的靜電火花。

七是煙花爆竹與其他貨品混儲混運。

(3)經營過程危險性

經銷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管理混亂,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一是經營條件發生變化後,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變更。

二是銷售人員麻痺大意,對明火火源管控不嚴,未做到嚴禁煙火。

(4)其他外部因素危險性

一是庫區周邊其他火災事故可導致的衍生事故。

二是人為縱火或破壞。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區應急指揮部

為了有效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振興區成立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委宣傳部部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必要時,由區長任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副區長擔任常務副總指揮。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應急管理局相關科室和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負責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行動相關工作。

3.2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傳達並貫徹落實丹東市政府有關指示和要求;組織有關隊伍、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救援需要成立相應急工作組,開展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總指揮

1)批准啟動或終止區級應急響應。

2)決策救援方案。

3)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動。

4)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5)協調事故救援有關工作。

6)負責信息發佈管理等。

(3)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完成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或受總指揮指派擔任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具體指揮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4)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負責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起草區應急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區應急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

2)組織修訂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並組織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3)應急救援信息報送,發佈預警、協調和聯絡工作。

4)承擔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包括:區委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振興區消防救援大隊、市公安局振興分局、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區衞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站前街道辦事處、臨江街道辦事處、纖維街道辦事處、永昌街道辦事處、帽盔山街道辦事處、花園街道辦事處、湯池鎮人民政府等。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並配合相關職能單位做好新聞報道和新聞發佈工作,及時掌握情,加強網絡論引導。協調聯繫市委網信辦加強輿情監測,對於造謠惑眾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予以打擊。

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報告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響應級別通知有關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邀請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情況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配合屬地政府做好受災羣眾轉移安置工作,組織、發放受區災羣眾生活救濟款物,要善安排受災羣眾基本生活;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撲滅事故現場的火災,開展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事故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清除危險物品、控制爆炸險情等綜合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振興分局:負責事故可能危及區城內的警戒管控和交通疏導工作,維護事故周邊區域社會秩序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周邊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措施的建議。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並監督實施。

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地質災害監測、評估等工作

區衞生健康局:負責在事故現場設置臨時醫療急救區,負責對傷員進行分檢及緊急醫療處置,並迅速將需要進一步救治的傷員轉送到指定醫院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現場應急處置所需工作經費。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應急狀態下協調所需應急物資調配,負責全區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等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河流水質監測和污染水域應急處置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檢驗機構對事故一般設備或特種設備及遺留的產品進行質量檢驗。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轄範圍以外的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協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事故區內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協調事故單位及搶險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等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道路、橋樑等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志願者隊伍參與後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災害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工作。

區商務局:協調相關部門儲備的生活必需品適時進行投放,保證市場供應等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負責監管屬地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及事故防範,編制、修訂本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組織協調轄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指揮轄區內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和區直有關部門職能,臨時協調調度其他區直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和相關保障工作。

3.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救援需要,由區應急指揮部派出現場救援指揮人員和工作組與事發地鎮(街道)應急指揮部成員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等有關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指派並授權。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應急監測組、醫療救治組、應急救援專家組、後勤保障組、通信與電力組、新聞報道組等工作組。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履行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各工作組職責如下: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指揮各類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和處置事故後遺留的危險物品等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振興分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負責:封鎖、警戒、控制、保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維護事故發生單位治安和救援工作秩序疏散轉移現場和周邊受威脅區域人員;開展交通管制,在現場外圍開闢專用通道供應急救援車輛和人員通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並負責對危險物品現場的封鎖、警戒等工作。

(3)應急監測組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監督管理局、事發地鎮(街道)等。

主要職責:事故現場空氣及水域水質檢測及預警和處置等工作。

(4)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區衞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救護車、醫療專家和衞生應急隊伍等開展傷員及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衞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衞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等工作。

(5)應急救援專家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區應急管理局根據應急救援任務需要組織成立。

主要職責:參與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研究分析事故情況演變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等工作。

(6)後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事發地鎮(街道)

成員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聯繫、採購、供應、車輛及油料的調配;為救援人員提供食宿場所;為受災人員提供臨時安置場所;現場救援物資和設備存放和保管;開闢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物資暢通及損壞道路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志願者隊伍參與後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災害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工作。

(7)通信與電力組

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事故救援需要的重點電信傳輸線路;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優先恢復由於事故導致中斷的基礎通訊網絡;負責供電設施設備搶修和應急電力供應保障。

(8)新聞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準確、正面、客觀發佈權威信息;彙集收集相關情;組織開展宣傳報道;做好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工作;做好輿論引導等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

各鎮(街道)要對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點監控企業進行普查,建立風險隱患、救援物資、專家隊伍、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信息數據庫。在重大活動、重要時段,制定下達相應預防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政府負責應急管理的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儲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充實先進的救援裝備,不斷提高救援隊伍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應急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使用方法,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性災害的應對能力;與當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社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制定保護周邊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措施。

4.2預警

4.2.1預警級別

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預警等級與事故等級一一對應,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1)Ⅰ級預警

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紅色表示。

(2)Ⅱ級預警

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橙色表示。

(3)Ⅲ級預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黃色表示。

(4)Ⅳ級預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用藍色表示。

4.2.2預警信息發佈

(1)藍色、黃色預警由區應急指揮部發布;橙色、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或授權區應急指揮部發布;事故隱患難以控制有擴大趨勢等情況時,提升預警級別,並由相應級別的指揮部進行預警發佈。

(2)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佈機關等。

(3)事故預警決定經區應急指揮部作出併發布,預警公告以電視、廣播、報刊、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向社會發布。

(4)解除預警措施。當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已經解除,發佈警報的部門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5應急響應

5.1信息報告

區應急指揮部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415-2591848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如實報告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3)事發地鎮(街道)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預判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並核實有關情況,適時研判、決策和上報。

(4)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報告單位或聯繫人、聯繫方式,報告時間。

2)事故單位概況。

3)事故基本情況。主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簡要經過,事故類型,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和財產損失,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搶險情況、救護情況,已脱險和受險人羣、現場指揮機構及聯繫人、聯繫方式。

4)預計事故事態發展情況。

5)需要支援的項目。

(5)事故信息報告上報時限:在事故災難發生後1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報,1個小時內書面報告,續報要以書面形式。

(6)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後,事故企業及時通報事發地周邊區域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應急管理部門應當通報同級有關部門,其他可能引發煙花爆竹事故的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

5.2分級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等級與事故等級一一對應,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V級四級。

Ⅰ級應急響應:是指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Ⅱ級應急響應:是指發生重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Ⅲ級應急響應:是指較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或指派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是指一般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在應急響應時,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3先期處置

(1)事故企業先期處置。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或險情後,企業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2)事發地鎮(街道)應急響應。煙花爆竹事發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相關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規定,成立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代表本級政府履行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到達後,鎮(街道)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要立即移交指揮權,並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指令或有關企業的請求後,應當及時出動參加事故救援。

5.4區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

(1)接到事故報告後,按響應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立即或委派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

(2)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明確指揮長、副指揮長,進行現場指揮救援。

(3)聽取事故現場救援情況的彙報,研究批准現場救援方案。

(4)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協調派出專業救援力量實施救援。

(5)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的建議示,決定應急終止。

5.5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響應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有關成員抵達事故現場後,應及時瞭解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情況,組織召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會議,指揮現場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現場先期處置情況,組織協調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救援方案,開展救援行動。

(3)隨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救援方案、救援力量、救援設備設施、救援專家等計劃與要求,保證應急救援方案的順利實施。

(4)超出救援響應能力時,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

(5)根據現場救援效果,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終止建議。

(6)應急終止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現場指揮工作總結,並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

5.6處置措施

(1)強化救援現場管理。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救援需要和現場實際需要劃定警戒區域,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羣眾,疏導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未經指揮部批准,任何人不準進入。要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2)科學安全有效施救。現場救援隊伍指揮員應當作為指揮部成員,參與制訂救援方案等重大決策,並根掲救援方案和指揮長命令組織實施救援;在行動前要了解有關危險因素,明確防範措施,科學組織救援,積極搜救遇險人員。遇到突發情況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時,救援隊伍指揮員有權做出處置決定,迅速帶領救援人員撤出危險區域,並及時報告指揮部。

(3)以下處置措施僅針對煙花爆竹共性或常見的事故,不可能涵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每種情況;因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存在產品類別、產品級別的差異,其危險性不盡相同,所以經營單位必須根據自己事故風險種類制定相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其事故應急處置措施應遵從“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理念,在滿足救人條件時,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恪守人員疏散和初起火撲救的原則,及時將受害者和處於危險境地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事故疏散距離不少於110m,周邊羣眾疏散距離不少於150m,設置醒目的警戒線,並派人值守。現場一線處置人員必須配備保護自身安全的設備,如穿着防火服、戴消防頭盜,並視情況配備防護面罩(具)、隔絕式氧氣或空氣呼吸器。

在煙花爆竹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可使車輛損壞,央及路人,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以電話方式向當地應急指揮部報告,説明情況,同時向出事地點的當地公安部門和消防部門報警。並在車前方及後方設置警戒標誌,警示過往車輛不得靠近。

5.7提級響應

當事故發展到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

5.8指揮與協調

(1)事故發生後,事故企業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開展企業自救,負責現場自救指揮,同時按規定逐級報告事故。

(2)事發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到達現場後,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接管指揮權,負責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

(3)區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到達事故現場後接管指揮權;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若需要,立即啟動區級應急預案。

(4)當事故發展超出區級救援能力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其派員到達現場後接管指揮權,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

5.9信息發佈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其授權人是事故災難信息發佈人,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事件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並根據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5.10應急救援暫停和終止

若救援過程中存在直接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和極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做出暫停救援的決定;在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專家確認符合繼續施救條件時,再行組織施救。

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區應急指揮部,批准後方可撤離,區應急指揮部宣佈終止應急響應。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事發地鎮(街道)或區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以下善後處置工作。

(1)鎮(街道)應當依法做好受影響人員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受影響人員基本生活,並做好受難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對現場環境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環衞部門做好事故災難現場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

(3)牽頭處置部門應當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對不能歸還或者損耗的物資,報區應急指揮部審批後,送本級財政部門核准,依照有關規定子以補償。

(4)對事故災難中的傷亡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子賠付和撫卹。

(5)區直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按救助資金和物資。

6.2總結評估

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及時總結評估事故災難應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和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査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7應急保障

區直有關部門、鎮(街道)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7.1應急隊伍保障

(1)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統一規劃、佈局。

(2)企業要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搶險救援隊伍。

(3)依託消防、公安、醫療衞生公共應急救援力量。

7.2資金保障

(1)全區所需事故災難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本級安排部分由區應急管理局提出,經區財政局審核後,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區財政部門預算。

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確保事故災難應急保障資金及時到位。

(2)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專款專用。

(3)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7.3物資保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和調配製度,保障應對事故災難的物資供應。

(1)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並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範圍做好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使用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2)對事故應急工作需要而本區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上級政府管理部門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調入所需物資。

7.4救援裝備保障

(1)區直各有關部門和鎮(街道)要加強事故應急救援設施、裝備建設,確保滿足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需要

(2)應急救援設施、裝備所屬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確定責任人,加強對有關設施和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救援和搶險工作。

(3)區各級應急機構應將應急救援使用的設備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或建成時間、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級上報區應急指揮部,供全區應急救援査詢和調用。

7.5醫療衞生保障

(1)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援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衞生機構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2)區衞生健康局負責組建協調醫療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

7.6通信與信息保障

(1)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網,逐步建設安全生產應急專用通信與信息系統。系統應當包括應急預案及應急機制、專業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器材、物資、專家庫等信息和現場信息。

(2)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全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規範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格式和程序

(3)在應急狀態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區應急指揮部之間實現信息雙向傳遞。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7.7交通運輸保障

(1)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報區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執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作的優先安排、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聯繫市公安局應當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施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道路設施受損時,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

7.8治安維護保障

在應急狀態下,聯繫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應急管理部門。

(3)應急預案演練結東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8.2宣傳和培訓

(1)公眾宣傳教育

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煙花爆竹事故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2)預案培訓

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要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8.3監督檢查

(1)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査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2)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

(1)獎勵

按有關規定,對在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搶險救援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羣眾生命。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優秀表現的。

(2)責任

區直各相關部門、鎮(街道)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險救援等行為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定期評估和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2)預案修訂

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1)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3)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6)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制定。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預案即行廢止。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4

一、“打非辦”工作職責

“打非辦”在“打非”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市“打非辦”對區(市)縣“打非辦”進行業務指導。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原則,區(市)縣政府必須承擔起本轄區範圍內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區域範圍內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工作。

(一)市“打非辦”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全市“打非”管理工作方案,負責全市範圍內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的工作。

2、督促、協調、指導區(市)縣“打非辦”開展“打非”工作,對區(市)縣日常“打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3、宣傳、教育、發動羣眾積極參與“打非”工作。

4、受理羣眾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線索,並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窩點。

5、負責組織銷燬、處置現場沒收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產設備和工具。

6、調查處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7、落實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區(市)縣“打非辦”工作職責

1、宣傳、教育、發動轄區羣眾積極參與“打非”工作。

2、全面摸清轄區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現狀,明確打擊目標。

3、按市“打非辦”的工作部署,開展“打非”行動;對市“打非辦”直接查處辦理的案件所在地區(市)縣“打非辦”要積極配合;對市“打非辦”督辦的羣眾舉報案件,區(市)縣“打非辦”應實行首長負責制,要認真組織核查、辦理,並將辦理結果在7個工作日內上報市“打非辦”。

4、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打非”工作中出現以上職責中未明確的事項,由區(市)縣政府負責處理。處理有困難的,應及時向市“打非辦”報告,由市“打非辦”提交市“打非”協調小組研究。

5、落實市“打非辦”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現場處置程序

(一)控制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現場,撤出相關人員。

(二)對現場查獲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產設備和工具進行清理、取證,並登記造冊。

(三)對查獲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產設備和工具,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銷燬,同時要對銷燬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不能就近銷燬的,要組織專業人員、車輛運送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分類存放,進行集中處理。

(四)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實施相應行政處罰。

三、工作制度

(一)“打非”例會工作制度。“打非辦”每週召開1次專題會議,分析“打非”形勢,總結經驗,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區(市)縣“打非辦”每週五向市“打非辦”報告本週工作情況。

(二)舉報受理工作制度。設立並公佈“打非辦”舉報電話,詳細記載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舉報線索,做到件件舉報有落實。

(三)保密工作制度。嚴格遵守“打非”工作保密制度,做到不失密、泄密。

(四)查處工作制度。建立嚴格的“打非”查處工作程序,確保查處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五)人員獎勵制度。根據《成都市有獎舉報非法煙花爆竹從業行為試行辦法》對舉報人舉報內容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打非”工作人員,進行獎勵。

(六)嚴格考勤制度。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原則上工作人員應脱產專司“打非”工作。

(七)廉潔自律制度。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處理。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5

時值歲末年初,為防止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發生,杜絕儲存運輸和燃放等環節發生事故,根據縣安委辦〔xxxx辦發[xxxx5] 17號〕文件精神,xxxx鎮人民政府決定在春節期間對煙花爆竹領域深入開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大清剿行動,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牽頭、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有非必打,除非務盡”的原則,堅決打擊、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一步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法治秩序,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非法經營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採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和超許可範圍經營、儲存或超量儲存的;

3、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原輔材料的;

4、零售經營户向生產廠家直接採購煙花爆竹的;

5、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煙花爆竹產品的。

(三)非法儲存領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儲存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的;

3、超許可範圍儲存煙花爆竹的;

4、違法違規出租儲存場所的。

(四)非法運輸領域

1、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煙花爆竹原輔材料運輸的;

2、非法違規承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煙花爆竹原輔材料的;

3、將煙花爆竹混入普貨運輸的。

(五)非法燃放領域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無審批手續從事煙花爆竹燃放業務的:

2、未經許可擅自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

3、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6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於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户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淨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台、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羣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製《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彙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後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羣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7

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在全區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五環路內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五環路外少死人、少重傷、少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煙花辦)負責組織,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三、職責任務和分工

本着“部門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堅持“專門機關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方針,條塊結合,緊密銜接,不留死角。

(一)執法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公安朝陽分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在維護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帶領社會各界力量實施各項維護和看護措施,依法查處攜帶和燃放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的行為、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燃放和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fanwen/1582/處置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為其他部門依法行政當好後盾。

2、工商朝陽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經營場所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以及煙花爆竹銷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

3、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劃定加油站周邊禁放範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並派人看護。

4、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

5、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6、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其他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區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工作。

2、區政府辦負責各街、鄉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區街辦、區農委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區法制辦負責限放法規的解釋工作。

5、區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劃定氣瓶站周邊禁放範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6、區發改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銷售價格。

7、區教委負責對全區中國小生開展安全燃放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幼兒園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8、區建委負責組織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指導有關單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9、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鄉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並進行考核。

10、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所需工作經費。

11、區統計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統計監測人員傷亡、環境噪聲、火災警情,統計分析相關的社情民意。

12、區衞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治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3、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環境噪聲和污染情況。

14、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5、區文化委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6、區綠化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公園、森林、苗圃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7、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8、朝陽供電公司負責制定供電設施的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9、朝陽供銷社負責協調組織全區煙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網點供應。

(三)街、鄉黨委政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街、鄉黨委政府要統一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項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為歲末年初的重點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點加強”的原則,抓緊抓好,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和責任。

(一)宣傳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街、鄉及有關部門要結合燃放階段的特點,以市場供應、安全燃放、綜合執法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調動宣傳資源,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村委會等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力爭使限放法規家喻户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表明政府態度,維護限放法規的嚴肅性,對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懾違法,引導羣眾增強法制觀念。

(二)市場供應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頭、保障供應、方便羣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合法渠道貨源的供應,提供質優價廉的煙花爆竹,為羣眾選購和燃放創造安全、方便的條件。

(三)場所控制到位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對限放法規嚴格限定的禁放區域,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設置統一的禁放標識,方便羣眾識別與遵守。在劃定的燃放區域內,要採取限定燃放人數等方法,為安全燃放創造條件。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檢查控制。要組織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大規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動,清除防範死角。

(四)看護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區域的看護

禁放區域由所屬單位自行看護,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五環路內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

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實行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在元旦、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零時至七時等禁止燃放的重點時段,街、鄉政府要統一組織,堅持居(家)委會、村委會分片、分段管理,積極分子

看樓看院的做法,切實加大限放區的.控制。在除夕、七年級、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等允許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家)委會、村委會幹部、單位內保幹部、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強巡邏、看門護院,保證重點時段各類控制力量擺上街面,做到限放區的每一條街、每個衚衕、每個大院、每個樓羣都有幹部、羣眾看護,維護限放秩序。要組織、協調居(家)委會、村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引導羣眾在空曠、開闊地區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環路外允許燃放區域的管理

有關街、鄉和執法部門要將日常燃放與除夕、初五、十五等重點時段燃放的管理相結合,自行劃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人數,引導羣眾自覺遵守各項燃放規定,確保安全。

(五)執法手段到位

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各執法部門要依權限堅決予以處罰。對元旦和春節前違法燃放的行為,公安、城管部門要堅決予以處罰。對春節期間的違法燃放行為,要以疏導、勸阻、批評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對因違法燃放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拘留。對違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大二踢腳、禮花彈等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要追究其來源和流向,依法查處。

(六)應急措施到位

區衞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詳細、全面的傷員救治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區消防支隊要制定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要組織全體消防官兵,做好應急備勤,確保及時處置各類火災警情。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監督指導居(家)委會、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制定防火救災預案,落實看護和處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xx年元旦、春節是限放法規實施後的第一個“兩節”,法規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政府形象和法規的嚴肅性,是對我區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全區各街、鄉及相關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努力為羣眾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氣氛。

(二)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要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條塊結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設想工作難度,評估風險,認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問題,以點帶面,拉動全局。堅決避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事故。

(四)加強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由區煙花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街、鄉也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轄區內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紮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的總體部署和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要求,不斷強化企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繼續保持我處煙花爆竹領域的安全平穩態勢。

二、工作重點

(一)私產、私銷、私儲和私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的;

(二)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的;

(三)無證、許可證過期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許可證的;

(四)非法經營禮花彈等A級產品和銷售使用氯酸鉀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的;

(五)總量突破、布點不合理的;

(六)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七)超量儲存、超範圍經營以及私設儲存倉庫等情況。

(八)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三、步驟措施

(一)制定方案、宣傳階段(7月中旬—8月底

各社區、單位要針對本地實際,明確工作重點做好宣傳工作。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月)

各社區、單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大檢查及行政執法檢查等時機對企業專項行動的自查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認真進行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落實整改、鞏固提高階段(12月)

各社區、單位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現的事故隱患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確保發現的事故隱患按期整改到位。各社區、單位在專項行動結束後要認真進行總結,落實長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社區、單位要嚴格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煙花爆竹行業平穩態勢。

(二)營造氛圍,暢通信息。各社區、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羣眾積極參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三)強化督查,嚴格執法。辦事處將加強專項行動期間的執法檢查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特別是對非法違規銷售行為,做到發現一處,取締一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過專項行動來進一步規範安全經營行為,淨化市場經營秩序,確保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我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能夠得到及時、高效、有序進行,建立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增強應對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國務院令第455號,根據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66號);

(7)《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

(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

(9)《雲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10)《昆明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規範》;

(11)《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3)《煙花爆竹防靜電通用導則》(AQ4115-20xx);

(14)《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範》(GB50161-20xx);

(15)《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安寧市轄區內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應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市政府為主,市委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市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併發揮其作用。

2.安寧市煙花爆竹行業現狀以及危險性分析

安寧市轄區不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煙花爆竹行業僅涉及儲存、經營和運輸。現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1家(安寧市煙花爆竹專業經營中心),許可批發經營:煙花類[C級][D級]、爆竹[C級]。主要產品為:爆竹類[C級]、噴花類[C級]、旋轉類[C級]、升空類[C級]、吐珠類[C級]、玩具類[C級]、組合煙花類[C級]、噴花類[D級]、旋轉類[D級]、玩具類[D級]、組合煙花類[D級],經營過程中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運輸和裝卸。安寧市應急管理局要求轄區所有煙花爆竹零售企業採用安全倉開展經營,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和裝卸。

針對我市煙花爆竹行業的特點,易發生的事故類型有火災和爆炸。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下稱應急處置工作組)。具體成員以及職責分工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衞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消防救援大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等部門和單位。

3.1.1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協調、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外部援助和求助。

(3)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4)建立現場指揮部、任命現場總指揮。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力量、應急物資和設備設施、信息、專家支持及其他後勤保障工作等。

(6)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進行判斷、評估,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決定重大應急措施、應急行動;做出重大決策等。

(7)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生產安全事故信息。

(8)按權限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3.1.2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具體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響應終止指令的下達;負責應急處置方案實施、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調配、應急擴大和上報、事故信息公開等事項的決定。

(2)副組長:協助總指揮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總指揮缺位時代替總指揮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

(3)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接收、核實、彙總、上報事故信息,協調事發地應急管理中心和街道有關部門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落實各級領導對事件處置的指示批示,根據現場救援需求聯動有關部門、資源、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確保救援行動有序開展。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承擔事故現場及周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衞、交通管制及疏導工作,保障應急車輛優先通行,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協調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區域的環境監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及可能影響區域有害物質的成分和濃度等數據;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預警,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參與因事故導致環境污染的應急救援、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交通處置工作,協調工程機械、貨運車輛、客運車輛、化學品運輸車輛參與事故處置,協調高速公路應急車輛快速通行事項。

(8)市衞生健康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等工作;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提出防止傳染病擴散措施,預防傳染病的爆發。

(9)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制定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並通報調查結果。

(10)市政府新聞辦:根據應急指揮部授權,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佈意見建議,負責事故的新聞報道,做好新聞媒體的組織、管理和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11)市財政局:負責安寧市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開展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

(12)市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為應急指揮部防禦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提供決策依據。

(13)市民政局:負責組織遇難人員遺體處置、救濟受災受害羣眾等善後工作。

(14)市總工會:配合協調事故善後處理。

(15)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綜合救援任務,救援遇險和受威脅羣眾,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基礎性工作,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16)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做好專業救援任務。

(17)市政府辦: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現場專業救援工作,組織本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衞健、宣傳等部門和單位及屬地街道等做好現場協同處置,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18)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和預警措施

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煙花爆竹可能引發各類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對氣象、地質等部門或者各級政府發佈的預警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傳達並通過各種方式傳達至煙花爆竹行業企業。

4.2接警與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的1小時內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

安寧市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將事故初步情況報安寧市政府辦公室、安寧市政府分管領導,並在30分鐘內報書面報告;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書面報告昆明市應急管理局。

安寧市有關部門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及時通報安寧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發展後續情況及事故處置相關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使用的報告表樣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所在轄區及行業類別;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影響範圍估計;

(4)事故類別;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當前採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報告人及聯繫方式。

4.3預警的發佈和解除

事故預警決定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發佈,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具體承辦。

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宣佈解除預警。

其餘預警要求按照《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規定執行。

5.應急響應與處置

5.1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後,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根據預警的級別響應,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I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特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省應急廳請求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在啟動I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仍在省應急廳領導下,繼續按Ⅱ級應急響應採取措施。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響應。在啟動Ⅱ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按Ⅲ級應急響應採取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接到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後,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救援預案由昆明市應急局制定並實施,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Ⅲ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應急預案。

IV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安寧市應急局接企業報告後按照事故報告流程報安寧市政府進行研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批准啟動。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IV級應急響應。IV級應急預案(本預案)由安寧市應急局負責制定並實施。IV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安寧市應急局應及時請求昆明市應急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2指揮和協調

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事發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有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後,市應急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事發地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佈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安寧市政府制定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並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單位啟動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3先期處置

5.3.1先期處置要求

啟動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綜合應急預案進行響應時,應做好應急救援的相關準備工作,並根據事故具體實際,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和保障;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並通知事故發生地街道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難鏈。

5.3.2先期處置內容

(1)按照具體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詳細的救援、處置方案;

(2)安排、保障事故救援使用的設備設施,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效保障;

(3)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排除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影響救援的危險因素,並對受傷、被困人員進行施救;

(4)對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疏散,並對控制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管控,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發生;

(5)協調事故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協調

各應急救援人員達到事發現場後,根據實際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聽取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有關人員報告事故有關情況,並作出有關判斷。

(2)根據瞭解的事故具體信息和實際情況,派人進行偵察。

(3)迅速成立有關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掌握的實際情況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指揮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搶險救援。

(5)根據救援進展情況,隨時修訂、完善、調整救援緊急措施,並組織救援人員學習領會,嚴格指導按完善救援措施進行科學施救。

(6)救援結束後,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宣佈現場救援工作結束。並做好現場的清理以及恢復工作。

5.5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意見和請示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意見的基礎上,應當立即果斷採取緊急處置措施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急劇惡化和傷亡擴大。

5.6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

應急處置工作組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和有關部門溝通,將事故信息報送進行準確、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歪曲事實的輿論報道。

5.7應急結束

一般情況下,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或遇難人員全部找到,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容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應急處置工作組確認和組長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才可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才可以撤離現場。

6.事故善後和調查處置

6.1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市政府及事故單位應組織實施善後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及時指導或幫助事故單位開展善後處置:

(1)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3)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對使用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事故責任單位和民政局救濟因事故受災受害羣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在事故中致病致殘的人員、死亡人員的家屬和受災受害羣眾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6.2調查評估

6.2.1事故調查

Ⅳ級(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成立相應事故調查組,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單位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於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市政府積極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6.2.2應急處置能力評估

應急結束後,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並由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過程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責任與獎懲的依據。

6.3恢復重建

應急處置工作組及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職責,組織好事故善後處置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事故單位分別做好死者或受傷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必要時,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可設立專門的接待安撫工作小組,妥善組織和處理善後工作。

7.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宣傳教育與培訓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必要時請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須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與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羣眾、本單位從業人員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7.3責任與獎懲

7.3.1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於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安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修改意見,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改本預案,報本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並抄送市級有關部門。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3)預案定製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部門應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有關應急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10

一、檢查內容

1、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檢查重點:

一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是否經過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二是嚴格杜絕未經許可私自新(改、擴)建煙花爆竹儲存倉庫。

三是倉庫內外部安全距離、圍牆、庫房佈局、建築結構、疏散條件、消防等安全設施必須符合標準規範要求。

四是庫房防雷、防靜電、防潮隔熱等安全設施應處於合格適用狀態。

五是嚴禁超量和超許可範圍儲存。

六是嚴格執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記制度。

七是嚴禁向無證經營者配送煙花爆竹。

八是嚴禁經營禮花彈和非法產品。

2、煙花爆竹零售點檢查重點:

一是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

二是經營户持證經營,現場安全條件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專店、專櫃經營,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

三是嚴禁經營違禁產品、異地經營和超量儲存等違規行為。

四是嚴禁私設倉庫。

五是嚴禁採購和銷售非法產品。

六是警示標誌應張帖於醒目位置,消防器材齊全。

二、檢查要求

1、檢查人員要依法檢查、文明執法。

2、監管科準備好檢查表格,檢查人員要嚴格對照要求,嚴格落實,做好檢查記錄和圖片資料。

3、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4、各組檢查新證發放情況,杜絕無證經營。

5、檢查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調派。

物業煙花爆竹應急預案11

為認真貫徹執行《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決定》,堅決落實政府部署的“禁改限”工作,確保我小區居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營造安定、和諧的節日氛圍,我公司特制定如下具體工作方案:

一、職責

負責對xx小區業户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勸阻、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組織領導

成立“禁改限”工作專班,有計劃、有部署的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三、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分工協作,責任到人。做到事前檢查、事中控制、事後總結。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具體工作責任人的責任。

四、工作措施

1、落實層級安全管理,加強業户特別是出租户的安全管理工作,並與他們每户簽訂《XX年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定人定責,開展入户安全檢查落實工作

(1)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按每套房配備1個滅火器的標準,要求辦公業户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

(2)檢查每户陽台,跟進落實業户陽台內雜物、易燃物清理工作。

3、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工作

(1)懸掛宣傳橫幅2條;

(2)對每個門棟發佈安全宣傳公告;

(3)逐户上門發放安全宣傳單。

4、對小區內共用安全設施,消防設施、設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點和部位進行一次拉網式自查自糾,以消除安全隱患。

(1)重點完善消防設施建設,補足、配齊應急消防器材;

(2)完善重點部位消防標識,確保監控系統設施正常運行;

(3)清理小區消防通道及單元樓道,清除小區雜草及垃圾;

(4)檢查門禁系統和水、電、氣設施設備。

4、確定小區煙花爆竹燃放點和燃放時間,並公佈於眾,逐户告知。

5、春節期間充實物業管理人員力量,並定崗定責,加強小區內值班與巡查力度。

6、結合小區實際制定消防和燃放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義務消防救援隊,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演練,並公佈小區救援點及聯繫方式。

五、具體工作日程安排

1、XX年1月5日前,完成與租户、辦公業户《XX年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工作,檢查落實配備滅火器,跟進落實業户陽台雜物、易燃物清理,並登記整理辦公業户的檔案;(責任人:)

2、XX年1月10日,召開“禁改限”工作小組動員會,部署“禁改限”工作安排;(責任人:)

3、XX年1月13日,擬訂義務消防隊名單,修訂《消防和燃放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含小區救援點及聯繫方式);(責任人:)

4、20xx年1月15日,在小區進口和小區內個懸掛1條“禁改限”宣傳橫幅,在各門棟公告欄發佈小區安全管理温馨提示;(責任人:)

5、XX年1月15日,擬訂《xx物業春節值班表》;(責任人:)

6、XX年1月15日,上報《“禁改限”工作方案》、《應急救援預案》、《春節值班表》、《目標責任書》;(責任人:)

7、XX年1月15日,對小區進行消防安全器材、設施設備及安全通道、門禁系統、水電氣設施檢查,清除小區雜草及垃圾;(責任人:)

8、XX年1月16日,組織小區門棟長召開“禁改限”安全工作座談開會,做到羣防羣治、齊抓共管;(責任人:)

9、XX年1月17日,開始嚴查大量煙花爆竹進入小區,杜絕業主和租户囤積煙花爆竹;(責任人:)

10、XX年1月18-22日,開始入户發放“禁改限”和“小區春節消防安全要求”宣傳單,並進行逐户消防安全檢查;(責任人:)

工作分工:

一期:甲負責

二期:乙負責

11、XX年1月

物業公司煙花爆竹“禁改限”工作方案提要:XX年2月1日,召開管理處節前安全動員會,並定責定崗,加強巡查和檢查力度,並進一步學習《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市政府“禁改限”工作要求;(責任人

22日(週五),保衞部組織管理處全體人員(含保潔員),開展“禁改限”工作部署、《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演練;(責任人:)

12、XX年1月30日,在各門棟公告欄發佈“禁改限”宣傳內容和“安全温馨提示”,進一步強調小區安全、和諧,並公示小區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地點,消防救援點和聯繫方式;(責任人:)

13、XX年2月1日,召開管理處節前安全動員會,並定責定崗,加強巡查和檢查力度,並進一步學習《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市政府“禁改限”工作要求;(責任人:)

14、XX年2月2日-2月28日,適時提醒居民注意陽台雜物及晾曬衣物的安全,出門或睡前關好門窗、煤氣、電源;及時對違反《武漢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説服教育、勸阻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及時報告公安不滿進行處理;(責任人:管理處全體人員)

15、XX年2月13日(三十)晚17:00-次日1:00,行管人員4人、保潔員3人值班。

行管人員職責:根據工作分工跟進小區現場安全管理,防止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出現違規情況及時與業户溝通並制止;

保潔員職責:負責鞭炮燃放現場的消防安全和保潔工作。

工作分工:

現場總負責人A

百貨廣場B

一期C

二期D

16、XX年2月28日(元宵節)晚上17:00-次日1:00,行管人員4人值班,保潔員3人值班。

行管人員職責:根據工作分工跟進小區現場安全管理,防止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出現違規情況及時與業户溝通並制止;

保潔員職責:負責鞭炮燃放現場的消防安全和保潔工作。

工作分工:

現場總負責人A

百貨廣場負責人B

一期C

二期D

17、XX年3月2日,各責任人針對春節期間“禁改限”相關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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