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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計師評審答辯的規矩

高級會計師評審答辯的規矩

參加高級會計師評審答辯是我們互相學習交流的機會,那麼這其中有什麼規矩呢?讓我們瞭解一下吧!

高級會計師評審答辯的規矩

  一、答辯人員

參加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所有申報人員。

  二、答辯內容

1.本人介紹:個人基本簡況、主要工作業績、個人論文簡介。

2.回答專家評委提問。

  三、答辯時間

每位答辯人員原則上10分鐘,其中本人介紹4分鐘以內,回答專家評委提問6分鐘。希嚴格遵守,如果本人介紹或回答提問超時,專家評委有權終止答辯。

  四、答辯順序

按現場抽籤順序進行答辯。前位上台答辯,下一位準備。無故不答辯者,取消本次評審資格。

  五、答辯要求

1.上台答辯時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2.答辯時聲音要洪亮,語速適中,使用普通話;

3.回答提問要抓住重點、簡明扼要;

4.答辯會場應將手機關閉或設為靜音,答辯進行中不得講話議論,保持會場安靜。

  六、其他事項

1.參加高級會計師評審答辯是我們互相學習交流的機會,凡參加答辯者,不得中途退場離開,待本小組所有人員答辯結束,專家評委點評總結後才能離開,對未經專家評委同意的中途缺席者,取消評審資格。

2.答辯地點

3.答辯時間安排:2016年12月10日。8:00在答辯現場抽籤,憑本人身份證登記;8:40-12:00、12:50-答辯結束,中途休息時間由專家評委確定。請參加評審答辯人員務必於當日早上8:00到達。

4.午餐:願意在學校就餐的人員,自行到學校工作人員處購買餐券,到指定餐廳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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