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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園合作協議

創業園合作協議

一.總則

創業園合作協議

合夥企業名稱(字號)棗(簡稱企業)。

企業住所:

合夥宗旨: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2),(3),(4),(5),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萬元人民幣。

(1),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2),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3),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4),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5),出資額,出資方式為。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他配按照分享,分享,分享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衝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創業園合作協議 [篇2]

合作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

電話: 傳真: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於2004年9月18 日-19日在北京舉辦的'"2004風險投資扶持中國企業新加坡上市雙贏模式推介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合作內容:

甲方發起並主辦"2004風險投資扶持中國企業新加坡上市雙贏模式推介會"乙方作為本次推介會的代理合作單位與甲方合作,推介會舉辦地點為北京、舉辦時間為2004年9月 18日-19日。

第二條雙方合作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本次推介會的招商文案策劃、演講嘉賓的聯繫和確認、場地的落實與佈置、對會場進行總體控制與協調,並負責保障本次推介會圓滿順利完成。

2、 甲方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傳材料。

3、 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媒體支持。

4、 甲方對本次推介會的招商文案,演講嘉賓及用於招商的宣傳材料,享有獨立的知識產權。

5、 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資源為本次推介會作招商工作,以付費客户為準。

6、 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參會人員直接以電匯形式在開會前一週內將會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7、 乙方招收參會人員的會費,甲方按標準對招商價格7折與乙方進行結算。(注:甲方標準的對外招商價格為人民幣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應繳税金。

8、 乙方對外招商應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於甲方價格,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價,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降價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資格。

第三條法律責任:

1、推介會期間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受到參會代表起訴,中國科技財富雜誌社負責解決有關糾紛並承擔責任。

2、推介會期間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協議約定的事由導致本次推介會無法舉辦或無法如期舉行,則協議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但代理方有義務協助主辦方處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協調。

第四條保密條款:

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協議之不可轉讓性:

本協議約定之權利義務具有不可轉讓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協議書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轉讓,否則實施轉讓方將視為嚴重違約,轉讓行為無效。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1、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等同。

2、 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雙方簽署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創業園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共同開發湖南財政經濟學院相關業務,本着互利互惠、真誠合作、長期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 區域內代理甲方 業務,負責相關業務的宣傳、發行和售後服務。

第二條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在業務上的指導、培訓及管理,並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條 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的市場合作費用,乙方須在合同簽字後交盛同學處當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最低業務量 份則甲方將市場合作費用返還給乙方,如沒有完成合作費不予以退還。

第四條 乙方代理報紙需在6月20日之前向我部申請徵訂資料一套,同時須按照每套成本15元/套預先支付贈品付款,待工作結束後乙方完整退還甲方贈品。甲方全額退還乙方贈品預付款。

第五條 甲方相關的業務、管理政策與營銷模式、業務數據、客户檔案等均屬於商業機密,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否則取消代理資格、扣除合作費用,還應賠償因泄露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 為保證乙方在開展業務時能有序、高效進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

第七條 乙方薪酬:

乙方負責在區域增訂 每份提成為 元。以上獎勵包括後期工作費用。

乙方負責在區域增訂 每份提成為 元。以上獎勵包括後期工作費用。

乙方負責在區域增訂 每份提成為 元。以上獎勵包括後期工作費用。

第八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它相關團隊任何工作,一經發現,團隊有權處以500-1000的罰款。

第九條 合同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合同期間出現任何一方違約,均有違約方簽字代表承擔協議相關規定的業務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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