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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誠信承諾書

考試誠信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考試誠信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00字説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譁。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後,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後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閲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2015級 3班

承諾人(簽字):

考場誠信承諾書

誠信是一種品質,也是一種態度;誠信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教養。堅守誠信,就等於堅守生命的底線,捍衞誠信,就等於捍衞生命的尊嚴。我志願加入誠信考場,在考試中,我一定做到:

一、 在考場上獨立完成試卷,不與他人交頭接耳,不傳遞答案。

二、 在考場上不查看有關參考書籍。

三、 不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四、 按時答卷、交卷,考試中不隨意出入。

五、 尊重考務人員。

六、 珍視班級榮譽,不做有損年級、班級的事。

以上幾條,若有違反,甘願接受年級、班級的`處罰。

2012-11-7

考試誠信承諾書

孟子曰:“車無轅而不行,人無信則不立。” 誠信不僅是一種品行,更是一種責任;不僅是一種道義,更是一種準則;不僅是一種聲譽,更是一種資源。就個人而言,誠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考試作弊不僅是對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視,更是對學院學風的褻瀆;作弊者不僅丟掉了學位,更丟掉了他人格中的誠信。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 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按監考人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

(4)在考試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5)在考場或者學校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6)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7)將試卷、答題卡(含答題卡、答題紙等)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 它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

(9)其它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二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2)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案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給予留校察看 或開除學籍處分)

(3)未經監考人員許可擅自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4)未經監考人員同意,私自傳,接物品(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5)冒名代替他人考試、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 籍)

(6)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或利用其他手段進行作弊(視情節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我們保證認真複習,為期末考試做好充分準備。我們班全體同學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誠信考試,絕不作弊。若有違反考場規則有關規定,則自願接受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重慶交通大學河海學院10級

xx-x 班 姓名 xx-xx 學號 xx-xxx-xx 2012.6.13

考試誠信承諾書

為了保障報名及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網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閲讀並理解本次考試的《公告》、《簡章》、《報名須知》及相關政策內容,完全瞭解並符合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

二、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及各項考試政策。

三、報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試期間提供的證件資料準確、真實、有效,不弄虛作假。

四、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交費和打印准考證事宜,並按時參加考試,逾期本人將自動放棄考試。

五、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維護網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做擾亂報名和考試秩序的行為。

六、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遵從考試組織部門的安排,服從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

七、如有違紀違規及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自願服從《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處罰,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考試誠信承諾書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強化廣大考生誠信、守規、守紀、守法考試的自覺性,營造“誠信光榮”的良好社會風氣,以“誠信承諾”方式明確考試紀律,上好人生誠信教育的第一課,特制定《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

莘莘學子,誠信為本 。作為考生,我們在考試中應自覺做到: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手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進入考場;考試時做到不喧譁、不交頭接耳、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準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若有違反,願意接受考試機構的相應處理。

今日的考生,明天的棟樑。同學們,讓我們大家行動起來,互相提醒,互相督促,營造一個健康、規範的考場考風,讓我們誠實面對自己,守住內心的一份堅持,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交出一份合格的誠信答卷,為建設良好的社會風氣共同努力,為嚴肅考風考紀撐起一道“誠信、文明、自覺、向上”的美麗風景線,營造“樂學 、善學 、 博學”的學風。為實現“教育報國,服務社會”這一崇高使命而奮鬥!

任課教師簽名:

承諾人(考生)簽名:

2015年6月20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閲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15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標籤: 承諾書 誠信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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