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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保證書

防火安全保證書

為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 和《集美大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條例》的有關精神,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紮實推進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保證書。具體內容如下:

防火安全保證書

一、將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作為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本人將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將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職消防員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建立健全逐級的崗位防火責任制(包括領導責任制),切實作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三、將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校規,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保衞處消防科的指導、檢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 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要組織落實各項消防管理措施,要認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總結。

2、 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檔案。對重點防火單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上牆張掛。要建立專項的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並裝進檔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 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培訓,做到本單位師生員工熟悉“二知三會”,即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疏散自救和會協助救援。

4、 要加強對師生員工(含聘用的臨時工)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覆強調;做到愛護消防器材、學會使用、維護和保養;重在經常性教育和管理,嚴禁未經批准的明火作業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和在禁煙區吸煙等。

5、 要指定專人做好本單位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保證各類消防器材及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6、 凡是在公共聚集場所開展各類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按《集美大學大型公共活動報批表》的規定進行報批,並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要確保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保證應急時人員能夠及時疏散,

7、 要加強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別要重視節假日期間的防火安全工作,節前要認真抓好安全檢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災隱患。要求主抓的重點部門、部位包括:校部大樓電梯、各片區食堂的油爐、煤氣、建築或裝修工程的易燃材料、違章用電、電焊設施、電機供電,各類文件、財物、資料倉庫、學生宿舍[含各院(系)、學生在校外租賃的宿舍]、廚房餐廳、圖書館、檔案室、工商院報告廳、藝術學院音樂廳、財院小禮堂、體育場館、教學大樓實驗室、國交和財税接待中心、網絡中心、以及校內印刷廠等人員集中的場所。要做到經常而全面的防火檢查,力爭早發現早整改,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萬無一失,共創“平安校園”。

四、將建立健全由本人領導下的義務消-防-隊(組)組織,積極組織人員參加保衞處組織的防火知識學習和滅火演練,特別是對新上崗人員要進行防火安全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努力使所有人員做到會報警、會用滅火器、會救初起火災。

五、將抓好逐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正常做到班前班後檢查;營業點、工作室、科室等要周檢查;單位要月檢查;兼職消防員要經常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送保衞處消防科並採取臨時安全措施。火災隱患整改或消除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做好文字記錄,及時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案。

六、將加強值班巡視工作,堅持防火重點部位的24小時值班制。將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範圍,做到下班後要拉閘斷電,切斷火源和電源,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斷電源、火源、氣源的,要採取防範措施。對發現和處理的各種險情,將做好值班記錄並及時向消防安全員報告。

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將嚴格執行《關於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規定》。

八、用電線路、用水管道的安裝、維修,將根據後勤集團的規範進行。

九、將加強對火源、電源、氣源的管理,嚴格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機房、實驗室等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誌。生產、科研、生活用的明火將做到定人、定點、定措施。在禁火區動火將嚴格報批手續。

十、對從事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等工作的`人員,將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等專項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十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將嚴格執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驗收時將通知保衞處消防科人員參加。任何單位的二次裝修,保證符合消防安全規範要求,基建部門要報請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並將消防安全驗收合格書複印件呈送保衞處消防科存檔備案。

十二、將努力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火災,將按照《集美大學消防工作管理條例》(集大保[2004]3號)第四節第十四~第十七條規定的滅火工作預案進行。

十三、對防火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將給予表彰;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將進行批評教育或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四、本防火安全保證書一式兩份,由單位和保衞處各存一份。本保證書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簽字人若有變動要辦理交接手續,並送到保衞處消防科備案。

單位負責人(簽字):

總支書記:

院長(部長、處長、主任、總經理等):

安全防火責任保證書

為了加強雍景豪庭的安全防火管理,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本使用單位內的防火安全,進一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開展,本單位現向雍景豪庭管理處作出如下責任保證:

一、嚴格遵守《消防法》,認真貫徹執行消防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條例,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隨時接受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消防部門的監督和檢查予以積極配合。

二、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常進行自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消除;發生安全事故,及時組織處理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查處。

三、對員工和家人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四、必須自備符合消防要求的滅火器(容量2千克以上)至少1個以上。

五、家居裝修要符合管理處和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電氣線路必須由持證的合格電工安裝,並要符合用電安全規範。

六、不損壞、遮蓋、阻擋、挪用消防設施,不阻塞消防通道。

七、單位內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

八、單位內用電不超過原有設計用電負荷,不違反規定亂拉亂接電線及私自接駁室內外電器線路。

九、不將燃氣用於煮食及洗澡以外的用途,不私自處理瓶裝液化氣殘液。

十、按安全規範使用管道燃氣和燃氣用具,嚴禁私自接駁或封閉燃氣管道。 十一、不私自燃放煙花、炮竹,煮食、燃點香燭時必須有人在場。

十二、離開單位時認真檢查,不要遺留火種,長時間離家應關掉電源總制。 十三、發現本單位異常情況立即報告管理處或報警;發現其他單位的安全隱患,有責任立即通知該單位業主、管理處或直接報警。

如因本單位使用人或訪客違反上述保證,而發生消防事故,本單位及單位業主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單位編號: 單位業主: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防火保證書範本

按照化學學院2015年關於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廣大研究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實驗室防火安全工作,學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證:

1.堅決杜絕在寢室使用熱得快、電飯煲等電熱器具,不在寢室內使用明火,燃燭看書,不在寢室內吸煙。

2.不在寢室走廊、廁所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3.不私接電源,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報告,不得私自拆修。

4.離開寢室時隨手關燈,枱燈不要靠近枕頭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險品。

5.愛護樓內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發現火災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

6.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試實驗工作時應自覺遵守執行學校的防火“六不準、班後防火五不走”制度,嚴格按本實驗室的具體要求進行實驗操作(絕對禁止使用明火做實驗的絕對不能使用明火),嚴禁在實驗室使用電爐類電器取暖。

保證人: 學號:

所在宿舍及房間號: 所在實驗室及房間號:

安全防火保證書範文

按照化學學院xx年關於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廣大研究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研究生宿舍和實驗室防火安全工作,學院要求每位研究生做出以下保證:

1. 堅決杜絕在寢室使用熱得快、電飯煲等電熱器具,不在寢室內使用明火,燃燭看書,不在寢室內吸煙。

2. 不在寢室走廊、廁所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3. 不私接電源,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報告,不得私自拆修。

4. 離開寢室時隨手關燈,枱燈不要靠近枕頭和被褥,不存放酒精等危險品。

5. 愛護樓內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發現火災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

6. 研究生在實驗室進行試實驗工作時應自覺遵守執行學校的防火“六不準、班後防火五不走”制度,嚴格按本實驗室的具體要求進行實驗操作(絕對禁止使用明火做實驗的絕對不能使用明火),嚴禁在實驗室使用電爐類電器取暖。

研究生2015年度安全防火保證書

為貫徹消防工作“抓法人,法人抓”的原則,進一步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強化研究生的安全及防火意識,保護研究生人身、財產安全,確保教學、科研等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學院的發展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研究生須與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具體責任如下:

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大學《消防管理責任細則》和《電氣消防管理工作細則》及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及學院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不準使用電熱設備。如為生產、實驗必須使用的,一定在校防火科取得許可使用證方能使用,但必須有專人負責。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在實驗室使用違章電器設備,保證設備及實驗室的安全。

三、不準使用違章設備(電熱毯、電暖氣、電爐、電熱棒、電熱杯)及其它保衞部門禁止的電加熱器具燒水做飯或取暖;不準私自拉接電源,不準在室內違章使用液化氣罐、柴油爐、汽油爐、酒精爐等。

四、各房間要有安全防火負責人,負責檢查火源、電源。離開寢室及實驗室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將門反鎖,防止發生被偷被盜及火災事故;拒絕陌生人收款、約見,並及時與學院溝通。

五、不允許吸煙的地方,必須嚴格遵守。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保護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

六、在沒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在寢室留宿他人。不去自然江河游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七、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火災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於違反學院安全防火相關規定者,不得參與本年度獎學金評定,詳見《關於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安全防火工作的意見》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研究生簽字: ( 公寓 室)

2015年8月25日

標籤: 保證書 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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