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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產業升級與主輔分離調研成果

關於產業升級與主輔分離調研成果

加快服務業跨越發展是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堅持“在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企業主輔分離,推動產業優化升級,是當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選擇。針對這一課題,縣服務業辦公室近期通過調查問卷、去部分企業實地查看等形式開展了專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產業升級與主輔分離調研成果

一、主輔分離的概念與意義

主輔分離,有些地方也稱作二三產分離,就是將企業內部運作的物流運輸、倉儲配送、建築安裝、營銷售後服務、信息諮詢、工業設計、技術服務、財務管理等非核心業務從其主營業務(產品生產、銷售)中分離出來,其明顯特徵是勞務性質的業務從其主業中分離。企業主輔分離一不侷限於簡單的業務分家,而是整合資源優勢,對內開展專業化運營,推動主業提質降耗,對外實施社會化管理,進一步擴大企業的利潤來源;二不侷限於二三產之間的分離,也可對一產乃至三產本身進行分離。

實施主輔分離,對產業、企業和地方政府具有一舉多贏的意義:

對產業來講,實施主輔分離是推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優化產業結構的必由之路。就政府而言,主輔分離的目標一是將非核心的服務業從製造業中完全剝離出來,使其為原企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更重要的目標是將其推向市場唱主角。通過政策引導讓這些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整合服務業資源,使原本屬於企業內部的研發設計、商務服務等業務向規模化、產業化方向發展,加快產業鏈從生產加工環節向自主研發、品牌營銷等服務環節延伸,進而形成集聚效應,實現服務業與工業融合發展而不是“混合”發展,這樣才能達到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轉型、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的目的。

對企業來講,實施主輔分離是提升自身利潤,增強核心競爭力的現實選擇。一是對部分企業來講,主輔分離後企業可以在多元化經營中選擇最佳納税方法,獲取最大的節税收益,能夠為企業減輕負擔,這也是是推動開展主輔分離的最直接原動力。如對銷售企業而言,如果將運輸業務、安裝業務單獨剝離出來成立子公司,該運輸公司或安裝公司單獨與客户結算運費或價款,則原先運費、安裝費涉及的税負都將由增值税税率的17%下降為營業税税率的3%。同時新成立的三產企業也可能享受到小型微利企業的税收優惠政策,等等。二是如果企業將輔業完全剝離,採取購買市場服務的方式,則企業可完全擺脱原有輔業的運營成本與風險,並可在市場中以最少成本換取最優服務。特別是近年來,原材料與勞動力價格節節攀升,開展主輔分離更成為這一時期幫助企業擺脱困境的有效舉措。三是最重要的一點,從長遠來看,開展主輔分離符合社會化大分工和產業發展規律,通過分離輔業,可以把企業解放出來,整合優勢資源把主業做大、做強、做精,走專業化、集約化發展道路,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對政府來講,實施主輔分離,是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增加地方可用財力的有效舉措。目前流轉税是我國税收收入的主體税系之一。按照税收管理體制的要求,增值税屬於共享税,營業税屬於地方税,是政府一般預算收入主要來源之一。2010年,我縣一般預算收入為4.9億,其中,增值税為1.06億元,營業税為0.74億元,分別佔同期預算收入的21.6%、15.1%,而同期二三產增加值分別佔GDP的比重為65.7%、21.5%。這説明兩個問題,一是服務業產值與收入比重都偏低,二是同等產值的情況下,服務業對地方財力的貢獻超過二產。另外,從挖掘税源潛力的角度看,2010年工業企業產品銷售收入為303億,銷售成本約為240億,扣除原材料成本與勞動力成本,物流、營銷、財務管理、金融服務、信息管理等各項成本約佔30%,如果其中的50%能夠推向市場,則可轉化為40億左右的營業額,地税收入可增加2千萬左右。此外,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税徵管範圍問題的通知規定,新辦第三產業企業所得税歸地税部門管理。對於原企業所得税收入全部歸屬中央的企業,實施主輔分離後,三產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税也會增加地方政府可用財力。所以,實施主輔分離,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增強税基增長潛力,擴大地方税税源,直接影響地方税收收入的總量和增長速度。

二、主輔分離的現狀與問題

我縣工貿企業主輔分離工作目前經過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國有企業改革和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期間,部分企業結合改制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企業內部主輔分離工作,當時主要是將內部的後勤、醫療、職業培訓、廠辦學校(職校、幼兒園)等第三產業分離出來。如國棉七廠、鋁廠等老企業。這一階段的分離主要是被動的。第二階段是近年來,部分發展較好的企業結合股份制改造,自發實施內部主輔分離,將倉儲物流、科技研發、產品檢測、售後服務、專業質詢、法律援助、會計審計等第三產業分離出來。如天義置業、銀河電氣等新辦企業。總體上來看,我縣工貿企業主輔分離工作還處在一個初級的、自發的、分散的起步階段,大部分企業仍然存在主業不突出,不鮮明,輔業過分依賴主業,缺乏市場競爭力等問題。

影響企業主輔分離工作推進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來自於三個方面:

一是部分企業分離後税負加重。

企業主輔分離後的總體税負存在不確定性,有些行業會減少,有些反而會加重。因為總體上看,目前我國的增值税只對工業部門徵收,對服務業徵收營業税。由於工業增值税具有不同環節抵扣的機制,而營業税不能抵扣,服務業承擔的税負比工業要高,不利於促進服務業的發展。如原企業內部運輸的有關費用可以直接計入成本,分離設立獨立核算企業後,除了要繳納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所得税等,車輛物耗進項税額也不能抵扣,致使企業税負加重。

二是分離後部分企業經營許可和資質認定困難。

實施二三產分離後,給企業的相關經營許可和資質認定帶來困難。如企業自有貨車剝離出來進行單獨運營,這些車輛必須逐輛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否則無法開展經營性運營業務。再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分離發展後,導致企業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評定條件而無法享受企業所得税15%的優惠政策。

三是二三產業要素價格水平存在差異。

目前,服務業企業與工業企業在土地、水電氣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政策差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業分離的積極性。如服務業的土地性質屬商業用地,價格高於工業用地,服務業企業的電價也高於工業企業。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因素影響了企業開展主輔分離工作的積極性。如一些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如將研發機構分離出來後,可能導致企業核心技術和專利知識產權的不安全性大大增加,這使企業在二三產分離過程中有所顧慮。還有的企業認為開展主輔分離,設立獨立核算企業登記註冊等手續繁雜;新老企業之間的人員不好調配、利益不好切割,等等。

三、主輔分離的方式與對象

參照外地主輔分離工作的成功經驗,結合我縣實際,現有條件下比較適用的分離方式與產業對象大致有以下幾類:

一是資產重組,完全剝離。

就是將原企業內部的物流配送、加工安裝、研發設計等勞務性質的業務完全從主業中剝離出來,單獨註冊成立新的服務業企業,實行獨立運作,自主經營,單獨核算納税。如將水泥、炭素、瑪鋼等企業的物流業務,機牀、元器件、鋼構件生產銷售以及電力、信息企業的安裝業務從企業分離出來,成立專門的服務企業。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分離徹底,遺留問題少,受主業限制小,市場自由度較高,缺點是對原企業整體規模和經營水平要求比較高,而且分離過程中環節相對較多,分離成本較高,適用於分工明細、輔業比重較高的大型工業企業和集團公司。這也是主輔分離所採用的最主要的形式。

二是行業聯合,共同發展。

就是將同一行業或業務關係緊密的相關企業的同類業務,如炭素、鑄造等行業的產品檢測,同類製造業企業的產品包裝,銷售行業的物流運輸、商貿服務,以及高新技術行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研發等,通過參股等一定方式進行聯合,組建新的三產公司或公共服務平台,實現要素整合,相互依存,共同發展。這種方式優點是資源共享率高,整體成本明顯下降,可以實現原企業和新設立三產企業的“雙贏”,但是需要行業經營者之間達成高度一致,特別是在人才使用、技術共享方面既要平衡行業間的整體利益,還要照顧創新型企業的既得利益。適用於集聚效應明顯,產業互動密切,但個體規模較小,單獨分離有難度的行業。

三是社會參與,掛靠經營。

該方式比較適合於製造業或銷售企業的物流配送、建築安裝、後勤服務等業務。如我縣目前炭素、水泥、鑄造、機械裝備製造等企業的貨物運輸、建築安裝業務基本是由企業內部人員、個體企業或者零散經營者來開展的,這些企業或個人依附於一個或者幾個本地大企業發展。特別是對於我縣的物流行業,目前在縣內運營的貨運車輛已達5000多輛,而納入行業管理的車輛僅有2800輛,具備自開票納税人資格的運輸企業有22家,其餘均是外地掛靠車輛或個體營運者。2010年全縣發生運費達3個億,在運費中不僅包括自開票納税人的還包括代開票納税人的,同期運輸行業的地税收入只有1400萬,一些外地掛靠的企業及個體運營者税收嚴重流失。通過實施主輔分離,或者讓這些分散的經營者與企業簽訂正式協議,納入公司統一管理、統一調配;或者培植壯大物流龍頭企業,逐步吸納整合社會上分散的個體運力,實行集中配運,集中結算。同時,將企業“一票結算”變為貨款、運費“兩票結算”,將可有效解決運費與營業税比例嚴重失調及税收流失問題。

除此之外主輔分離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如業務分離、招商引資、民營資本參股等等,實施主輔分離的領域也可進一步擴大,如:將工貿企業的售後服務、安裝維修業務與主業分離,成立市場化的服務機構;引導企業盤活閒置資產,組織剩餘勞動力,組建設備及場地租賃、物業管理和勞務服務公司對外提供服務;對企業自營的餐飲、家政、後勤等家庭服務業進行分離,開展對外服務,等等。

四、主輔分離的措施與建議

(一)規劃引導,載體支撐。

決定主輔分離工作在哪些領域開展、怎麼開展、分離後服務業企業發展前景如何等問題的關鍵還是在於“主業”。主輔分離工作必須以我縣目前的工業化階段特徵、產業特色、組織形式、要素水平等現實為基礎,在結構調整、企業發展、地方財力增長之間找到最佳結合點,實現良性互動、多方共贏的局面。因此,我縣應進一步加強產業規劃和載體建設工作,一是堅持做大做強主導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發展潛能產業,提升二三產業發展整體水平和集聚化程度;二是加強各類載體,特別是經濟技術開發區、物流園區、外包產業園區、文化創意等專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工作,為推進二三產分離,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製造業和服務業的融合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三是把推進主輔分離工作與細化深化專業分工結合起來,加快製造業企業從生產加工環節向自主研發、品牌營銷等服務環節延伸,在規模化發展、產業鏈高端上下功夫,在存量中求增量、在分離中求發展、在整合中求效益

(二)突出重點,有序推進。

從主輔分離的重點領域來看,因為機械裝備、水泥建材、醫藥化工是我縣當前的支柱產業,規模總量大、產業層次偏低、輔業比重高、業內分工不明顯的特徵比較突出,是主輔分離工作應當首選的突破口和切入點。一是發展現代物流業。通過分離倉儲、運輸、加工、配送等業務,培植壯大物流龍頭企業和運輸企業集羣,為原材料和產成品的銷售提供物流服務,同時積極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資源、產品的流通和配置效率。二是發展配套服務企業。在機械裝備製造、配件生產企業內部發展專業化的配套服務企業,面向市場提供設備安裝調試、維護維修等專業、優質的配套服務。三是發展科技服務企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整合技術、設備、人力資源優勢,分離組建專業化、市場化的技術服務企業,鼓勵同類行業實施聯合,打造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在為自身主業發展提供更好的技術、智力支撐的同時,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科技服務,創造更多效益。從時序上來看,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結構優化的側重點不同、發展目標不同。主輔分離工作應該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主”原則,先選擇試點,後全面推開;先重點企業,後一般企業;先簡易環節,後複雜環節,做到成熟一家、分離一家、發展一家,不宜用行政手段強推,更不可搞“一刀切”。

(三)完善政策,強化扶持。

政策扶持是催生企業積極性,推動主輔分離工作順利推進的必要條件,也是各地相互借鑑的主要經驗。一是財政扶持。主要面向新設立企業,如:對主輔分離後新設立的服務業企業,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三年)內按其對地方財力的貢獻,由同級財政安排補助用於扶持企業發展;新辦企業與主體企業合併計算後,若税負高於原税負,高出部分由同級財政補助分離主體企業,等等。二是税費優惠。如新設服務企業自用的生產經營房產應繳納的房產税,如納税有困難,報經税務機關批准,設立初期給予減徵照顧;新成立佔地面積較大的物流企業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税,如納税有困難,報經税務機關批准,設立初期給予減徵照顧;新設企業因技術進步、特殊損耗等原因的,可以採取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新設企業的研發費用按高新技術企業對待,研發費用税前加記扣除或攤銷,等等。除上述政策外,各地在市場準入、項目建設、資質認證、要素價格等方面也實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如對分離後設立的三產企業用水、電、氣等要素價格,享受工業企業同等待遇;享受優先供地、辦證、評獎、信貸政策,等等。

另一方面,為保護本地企業開展主輔分離的積極性,涵養地方税源,大部分地區對外來企業嚴格實行了市場準入制度。如:對域外房地產、技術及檢測服務、建築安裝、園林綠化、工程作業等企業都必須要求在本地辦理工商註冊和地税登記,並繳納營業税、所得税等地方各税。對不按規定辦理的,不準其參與招投標、不準供應土地、批准立項;引導外地物流企業在本地設立分公司,規定在本地開展業務需開具當地運費發票方能收取運費,等等。

(四)優化服務,協同推進。

要建立健全主輔分離工作的決策機制和協同落實機制。如:由政府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組成主輔分離工作領導機構,建立職責分工明確的部門協作機制,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分析主輔分離的政策需求,探討制定推動主輔分離、加快服務業跨越發展的相關意見,及時調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為企業業務重組提供便利;明確各鎮(辦)、各職能部門在企業分離以及新設立企業資質認定、項目審批、市場準入、優惠共享等方面的服務職能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職能作用,科學、有序的推進分離工作;建立完善考核機制,把主輔分離的有關指標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同佈置,同調度,同考核,確保各項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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