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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篇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篇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羣眾人身和財產安全,規範燃氣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相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燃氣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瀋陽市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類

燃氣突發事故分為三類:

Ⅰ類: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是指由於燃氣泄漏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且財產損失巨大,社會影響較大,並有多人重傷或死亡的.事故。

Ⅱ類:重大燃氣泄漏事故

重大燃氣泄漏事故是指燃氣管道、天然氣貯罐或液化氣貯罐燃氣突然大量泄漏,極易引起火災、爆炸或中毒的事故。

Ⅲ級:一般火災、爆炸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般火災、爆炸和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由於燃氣泄漏引起的火災、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且財產損失不大,社會影響較小,無人員重傷或死亡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燃氣事故的應對工作:

1、室內或室外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大量燃氣泄漏事故;

2、燃氣泄漏引起的火災、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

3、“119”消防指揮中心或“110”公安指揮中心要求參加的其他突發事故。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佈實施。在總公司領導下,各分公司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應的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總公司設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主管安全生產)

生產調度指揮:供氣調度中心經理

安全保衞指揮:安全保衞部經理

成員:工會、宣傳部、經理辦、物資採購部、總務部、售後服務中心、技術管理部、監管中心、輸配分公司、產業分公司、儲配分公司、雙燃料公司、氣源公司、燃氣化發展公司負責人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三個專業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各項工作。

公司下設直屬應急救援搶險隊

1、直屬燃氣應急救援搶險隊

隊長:管網輸配分公司經理

副隊長:管網輸配分公司副經理(主管安全生產)

成員:管網輸配分公司生產調度、安技部、搶修中心、汽車隊、調壓站、技術部、各區輸配所負責人

2、直屬液化石油氣應急救援搶險隊

隊長:市雙燃料供氣改裝公司經理

副隊長:市雙燃料供氣改裝公司安保部長

成員:雙燃氣公司八棵樹罐站、汽車改裝廠、汽車加氣站負責人

3、其他應急救援搶險隊

各單位應成立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制定與總公司一致的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分預案,配備相應的搶險設備等。應急救援搶險隊指揮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擔任,其他人員由生產、技術、安保及維修等相關人員構成。應急救援搶險隊下設搶修組、消防組、安全保衞組、後勤保障組和救護組等。

2.3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總指揮職責:組織指揮、協調燃氣突發事故全面搶險工作,下達作業指令,當上級領導到達現場時,負責彙報搶險、搶修情況。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工作,總指揮未在場時,代替總指揮下達作業指令,協調現場內部各部門關係,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確定搶修方案,分派各部門作業任務。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防控措施

1.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提高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各項安全工作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安裝電氣必須附合絕緣和隔離要求,拆除電氣設備要徹底乾淨,對電氣設備的外殼一定要有效的接地保護,做好設備的接零保護,按規定檢測漏電保護器確保靈敏有效。電工必須經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嚴禁非正式電工動用臨電設施,電工在崗時間內必須正確穿戴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如絕緣手套,鞋,墊,夾鉗,杆和驗電筆等安全工具。

2.加強全員的防觸電安全教育,提高全員防觸電安全意識,健全安全用電制度,使用電氣設備要嚴格執行安全規程,自覺堅持無證人員嚴禁從事電工作業的法律規定。

3.針對突發觸電事故高峯期間的特點做好防控工作,每年六、七、八、九月是發生觸電事故高峯期,必須加強進行重點危險源控制,高温多雨季節到來之前,組織專項電氣安全檢查,及時處理電氣設備絕緣差,防雷接地電源線老化,接零接地保護鬆動,漏保失靈等等問題。

4.加強對流動式電動工具的檢查,做好日常電氣的保養,檢查工作,保證實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和施

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等專業技術法規。

5、現場突發事故應急組織搶險隊(組)由專職持證電工處置,隨時處置安全用電中的問題,確保安全用電,隨時準備參加突發事故中的觸電搶險工作。

二、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突發觸電事故時,首先的工作就是斷開電源,但斷開電源時一要快,二要方法得當。首先弄清是高壓觸電還是低壓觸電,如果高壓觸電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1)立即由對外聯絡組通知有關部門斷電

(2)立即由高壓電工搶險人員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等級電壓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3)立即由高壓電工搶險隊員拋擲裸金屬線使裸線路短路接地,迫使保護裝置動作,斷開電源,拋擲之前,先接金屬線的一端可靠接地後,然後再拋另一端,投擲的`一端不可觸及觸電者和其它人。如果是低壓觸電,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立即拉開開關撥出插銷,斷開電源,但應注意平時檢查,防止單線開關斷零而未斷電源。

(2)如果觸電者附近沒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由搶險電工用絕緣鉗或有乾燥木柄的斧頭、鐵鍬立即切斷電纜、斷開電源。或用乾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到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3)當電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時,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拉開電線,使觸電者脱離電源。切忌徒手搶救觸電者。

(4)如果觸電者的衣服是乾燥的,又沒有緊纏在身上,可用一隻手抓住他的衣服,拉離電源,但因觸電者是帶電的,其鞋絕緣也可能被破壞,所以救護人不得接觸觸電者的皮膚,也不能抓他的鞋。

(5)發生觸電事故時,現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立即趕赴現場,由負責人(指揮)安排善後處理組對現場先照像或錄像,安排搶險隊(組)按上列預案進行現場搶險,對因救人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移動的設備或設施時要先畫出標記或照像錄像,安排對外聯絡組立即將事故報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由醫療急救組對觸電者進行救治。

三.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搶險措施

1.當發現人觸電後,可能由於痙攣或失去知覺等原因而緊抓帶電體,不能自行擺脱電源,這時搶險人員選擇適合的方法使觸電者儘快脱離電源是救活觸電者的首要因素,應根據具體情況以快為原則,必須使用適當的絕緣工具,最好用一隻手操作,以防救護者觸電。

2.為防止在高處觸電者斷電後發生的捽傷,可採用借環境條件急架安全網接人或用絕緣物安全網或繩子將固定等,方法防止再次捽傷的措施。

3.為防止站立觸電者脱離電源後突然倒地後加重傷害或被其它物品再次傷害,可採用豎向拉開安全網或由搶險人員手拉繩索或安全網的方法接應倒下的觸電者。

4.如果觸電事故發生在夜間,要迅速解決照明問題,以利搶救,避免擴大事故。

5.如果觸電事故發生在地下室等潮濕場所,搶險人員可利用乾燥的木腳手板,木方等作絕緣物放腳下,以防自己觸電。

四.突發觸電事故的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觸電者脱離電源後,由醫療救護組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迅速對症救護,現場應用的主要救護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對觸電者按以下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1)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在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並由醫生前來診治或送往醫院。

(2)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還有跳動和呼吸,應使觸電者舒適安靜地平卧,周圍不要圍人,以使空氣流通,觸開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果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温。並速報120急救中心或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微弱,或發生痙攣,應隨時準備好當心跳或呼吸停止時立即做進一步的搶救。

(3)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施行人口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並速報120醫療急救中心或送醫院,但途中不得停止搶救。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困人應急預案

1.公司任何一位員工接到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的報警時,應立即通知電梯管理員、保安,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2.電梯管理員、保安接報後,須及時趕到現場,首先通過電梯內的對講系統瞭解電梯被困人員情況、被困人數、以及電梯所在樓層,設法進行解救,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若無法當場自救的,要及時聯繫電梯維保單位,派人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3.維修技工未到達前,電梯管理員須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繫,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採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採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並保證現場始終不離人,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瞭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公司上級領導彙報。

4.若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並説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須徵得公司相關領導的同意。

5.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後即可進行搶救。

6.被困者救出後,電梯管理部門領導須向他們表示慰問,並瞭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將瞭解到的情況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7.被困者救出後,應立即請電梯維保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後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8.電梯管理員或臨時代替的電梯管理員須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公司相關人員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9.電梯管理員或臨時代替的電梯管理員須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二、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在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下,電梯管理員須配合管理部門須事先將停電時間、電梯使用以及安全防範要求等情況通知每位員工,並在停電前半小時關閉電梯。

2.在沒有接到任何停電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下,電梯管理員首先檢查電梯內是否困人,同時切斷電梯電源,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如有人員被困,應立即啟動困人應急預案,解救被困人員。

3、電梯管理員在完成本預案第二項工作後,須配合公司維修人員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還是外部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查找原因採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查詢停電情況,瞭解何時恢復供電,並將瞭解的情況通知管理部門。

4.詳細記錄停電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

5.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電梯管理員要經常檢查電梯內應急照明和電話對講系統,確保正常。

2)保安部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並時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三、水浸應急預案

1.當出現水浸電梯事故時,電梯管理員和保安須立即趕到現場,用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電梯槽口,並將電梯升上最高層,切斷電源,以免電梯受損;若電梯轎廂控制面板已經進水,則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忌升降電梯,以防故障擴大。在支援人員到達以前儘量控制現場水勢,防止水浸範圍擴大。同時將進水地點、水勢情況報告上級領導。

2.控制水勢後,公司維修部須立即查明水浸原因,採取措施(包括關閉水泵、關閉水閥、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開末端放水等),切斷水源,並關閉受浸區域之電閘,防止人員觸電。若水源來自供水總管或維修部無力解決時,應立即通知自來水公司前來搶修。

3.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擺設攔水沙包或採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設備房、配電室。

4.組織力量採用各種手段,包括採用掃帚、吸水機吸水,排淨積水,清理現場,儘快恢復整潔。

5.召開會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並採取措施,防止出現類似事故。

6.詳細記錄水浸事故發生經過和採取的措施,以及受損情況。

10.一些常見水浸事故的預防措施:

1)保安巡邏和設備巡檢時,應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雜物或塑膠袋,有否堵塞,並隨時加以清理疏通;清潔工定時清掃天台、排水溝,防止雨後垃圾衝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強對消防噴淋系統的巡視,防止碰撞、移動噴淋頭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災害性天氣(颱風、暴雨、大雪)來臨前,門衞、保安人員應對公司內門窗、天台、排水溝渠、集水井、排水泵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裝、維修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水浸事故。

5)平時應備足沙包作為應急用。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4

20xx年5月13日上午九點,xxx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內舉行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公司環保部和車間工人共50多人蔘加了本次環境應急演練。

本次演練假定甲苯在蒸餾回收過程中出現泄露,當發現異常後假定已採取相應的措施如開冷卻水系統,因釜內壓力高,假定釜內物料全部衝出,情況十分嚴重。

事故發生後,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險並開展先期處置,同時馬上將情況報告縣環保局。環保局決定: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應急專家組、現場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污染防控指導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各專業組,佩戴安全防護設備的環境監察和監測人員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在企業的協助下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和監測。同時,應急處置相繼採取了設置圍堰、覆蓋、用化學試劑處理等措施。

在各參演方的'密切配合與共同努力下,經過40分鐘緊張、有序處置,事故現場得到控制,衝出的甲苯已得到妥善處理,經監測,地下水、土壤中均已達到環境質量標準,污染警戒消除。9時50分,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命令,演練圓滿結束。

此次演練無論從演練方案設計,程序安排,內容分配,力量佈置來看演練的組織和進行均十分成功。本次演練的成功為我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也積累了對突發進行救援和控制的實際經驗。

雖然演練十分成功,但在演練的過程當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具體主要反映在救援處置裝備保障不足和個人防護能力不強,在這兩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司所屬單位鍋爐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鍋爐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蒸汽鍋爐安全規程》、《蒸汽鍋爐安全監察規程》等。

3、遵循原則

①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員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並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②加強監管,重在預防。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鍋爐安全運行工作。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屬單位範圍內鍋爐事故的應急處置。事故類型包括:

①鍋爐本體因失效、超温、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②鍋爐本體因缺水發生變形、損毀事故。

③鍋爐爐膛發生爆炸事故。

④鍋爐因壓力控制元件失靈發生超壓事故。

⑤鍋爐因電氣故障發生火災事故。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組織領導機構

鍋爐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負責人等組成鍋爐事故應急指揮部。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分工及職責

為實現對鍋爐事故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組織到位和責任到人。特明確以下分工及職責(注:若組長不在時,由副組長任總指揮全權負責鍋爐安全應急工作)

XX:鍋爐事故應急工作的總指揮。

XX:鍋爐事故應急工作的副總指揮。

XX:事故應急工作的副總指揮。

XX:鍋爐事故應急工作的副總指揮。

指揮部成員: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進行鍋爐事故處置的搶修工作。

三、鍋爐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基本措施

鍋爐事故發生後,當班班長和操作人員負責第一時間實施緊急避險操作和應急處置操作,並立即向礦調度室和機電負責人彙報,機電負責人必須迅速趕赴現場,查明事故原因。鍋爐使用單位應立即按照自身應急預案組織事故搶險。同時向公司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1、鍋爐本體因失效、超温、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①鍋爐本體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受壓本體因失效、超温、超壓等原因快速失效破裂,導致爐內高温高壓汽水能量迅速釋放而發生的`爆炸事故,這是工業鍋爐最嚴重的事故形態。其危害是:爆炸形成的衝擊波和高速飛出的鍋爐部件對鍋爐房及周圍建築物的破壞,以及對附近人員生命的傷害;爐內高温高壓飽和水迅速汽化、膨脹和擴散對附近人員所產生的傷害;爐火引燃鍋爐房周圍儲存的燃料引起火災。

②事故發生時,當班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實施緊急避險操作,如迅速離開現場、關閉總汽閥、總電源等,以保護生命安全為第一原則,並儘量防止事故的擴大。

③在鍋爐房周圍設置警戒區,組織周圍無關人員撤離,開展救援工作。

2、鍋爐本體因嚴重缺水發生變形、損毀事故

①鍋爐嚴重缺水事故是指鍋爐給水設備損壞或給水控制線路故障造成鍋爐嚴重缺水甚至燒乾鍋,致使鍋爐鋼製受壓本體過熱失效變形、破裂或爆炸。其危害是造成鍋爐損壞無法修復而報廢,過熱蒸汽噴出傷人,以及爆炸造成的傷害和破壞。

②辯別缺水情況:鍋爐嚴重缺水會出現水位表無水,控制系統發出低水位警告信號,排煙温度大幅上升,鍋爐房內有燒焦味道,本體出現變形、異常聲響等現象。

③確認鍋爐嚴重缺水後,應立即緊急停爐、熄火,降低爐膛温度,並採取措施防止爐內壓力上升,待設備自然冷卻後查明原因。嚴禁盲目向鍋爐進水,以免擴大事故,造成鍋爐爆炸。

④當出現鍋爐嚴重缺水燒乾鍋造成受壓本體嚴重變形、開裂,過熱蒸汽外噴時,當班操作人員應即實施緊急避險操作。

⑤當班操作人員確認鍋爐嚴重缺水時,應立即向主管和單位領導以及相關部門報告。

⑥鍋爐發生嚴重缺水事故後,應請特種設備檢驗部門進行全面檢驗,查明原因,並檢修整改合格後,才能恢復使用。

3、鍋爐爐膛發生爆炸事故

①鍋爐爐膛爆炸事故是指鍋爐爐膛內積聚可燃性氣體或粉塵達到爆炸濃度,遇明火引起的爆炸事故。其危害是爆炸時鍋爐前後爐門蓋飛出、磚砌爐牆倒塌傷人,設備及廠房損壞,甚至引起火災。

②現場應急處置措施:迅速關閉進風和引風機電源。打開門窗通風,防止二次爆炸。

③爆炸後鍋爐房內如引起火災,報警後應先組織本單位人員滅火自救,防止事故擴大。

4、鍋爐因壓力控制元件失靈發生嚴重超壓事故

①鍋爐嚴重超壓事故是指鍋爐的壓力控制元件(壓力調節、超壓停爐保護、安全閥等)全部失靈,蒸汽壓力不斷上升,已超過設計工作壓力的緊急情況。這種情況繼續發展將釀成鍋爐爆炸事故。

②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緊急熄火停爐,迅速打開鍋爐項部或分汽缸排汽閥門進行排汽,降低鍋內壓力。

③保持上水並同時進行排污,適當降低鍋內温度。

④鍋爐排汽自然冷卻後,更換校驗合格的安全閥、壓力錶,檢修壓力

調節、超壓停爐連鎖保護控制系統,試驗正常後才能投入運行。

5、鍋爐因電氣故障發生火災事故

①鍋爐因電氣故障發生火災事故是指鍋爐的動力、控制線路和電器元件因過載或短路而起火,鍋爐失去控制無法運行造成停產,短時間不能恢復,並可能引燃鍋爐房周圍儲存的燃料引起火災的事故。

②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鍋爐運行中電氣系統故障起火時,應關掉鍋爐房或區域電源總開關。

③如電氣起火時爐膛內仍有燃料在燃燒且爐內有蒸汽壓力,應打開排氣閥排汽。

④電氣類失火時,應用乾粉及CO2滅火器進行撲救,不能用水滅火。

四、附則

1、各礦必須按照應急預案的內容要求進行培訓,並組織模擬演習。

2、每次演習完成後,要認真歸納總結,不斷完善。確保事故發生後從容應對。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6

根據《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提高意識、預防為主

宣傳普及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三、組織管理

1、報告制度

校園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萬俊(總務主任)及時向領導小組負責人彙報。同時負責向衞生防疫監督站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衞生防疫監督站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各班主任工作,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實施細則》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餐館,特製本預案。

一、組織形式

本餐館負責人為食品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同時配備了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食品採購人員,食品原料驗收和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廢棄油脂管理人員的組織機構,職責份工明確,根據各自職責,實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則

由本餐館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佈置,統一調配,對食品安全達到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及時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者進行處理,實行專人負責,專人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餐館負責人,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製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記錄,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組織本餐館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餐館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餐館分職人員的工作記錄,現場查看餐館內的各項食品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發現本餐館內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的`,做好消費者的解釋和相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使消費者解除心理負擔、棄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祕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台,納入全市應急平台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項目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羣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羣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台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台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台新聞發佈,涉台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台辦、國台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台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佈、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佈或配合上級單位發佈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衞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佈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佈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佈。

(3)預警信息發佈內容

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應包括:發佈機構、發佈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佈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佈預警信息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佈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羣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佈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羣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佈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衞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信息發佈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佈。

(3)信息發佈內容。

信息發佈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佈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佈平台、互聯網平台(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佈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衞生保障

市衞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衞生應急預案體系、衞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衞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佈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繫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安全工作條例》為指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教育學生遵守各種安全法律法規,培養引導學生具備一定的自護能力,讓活動既突出意義,又安全愉快。

二、春遊領導小組及應急小組

1、領導小組組長:廖xx(校長)

副組長:潘xx(副校長)

領導小組成員:陳xx(主任)、 蘇xx(主任)、

容xx(副主任)、 伍xx(副主任)、

劉xx(副主任)

職責:制訂本次活動的各種方案,領導活動順利進行,指導處理活動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後果嚴重事故在第一時間內立即上報勒流街道教育組麥順開。

2、後勤保障組組長:蘇xx(主任)

組員:劉xx

職責:負責乘車安排和一切後勤保障工作。

3、學生管理組組長:容xx(副主任)

組員:各班班主任、帶班教師

職責:負責秋遊前的組織工作、安全、環保教育工作。

4、醫療保障組組長:劉xx(副主任)

組員:各班副班任

職責:主要負責遇突發事件時的現場指揮、處理、救護及善後安撫等工作。

5、緊急聯絡組組長:潘xx(副校長)

職責:主要負責聯絡工作,遇突發事件時立即報告帶隊領導、撥打110或120處理。

三、工作要求

1、全體領導和教師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出發前集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佈活動安排。

3、各班清點人數上報大隊部。

4、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客車。

5、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6、到達目的地後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7、教育學生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8、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結伴而行,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髮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

9、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並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帶隊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10、帶好教師通訊錄及學生家長通訊錄,以便及時聯繫。

11、如遇突發事件不慌張,各位教師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處理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小事自己處理,大事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四、具體應急方案

1、建立安全領導班子,分工負責(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負責)。如有帶隊老師不能處理的意外事故應馬上向領導小組彙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止血、穩定學生情緒、聯繫車輛和醫院等。

2、如有學生負輕傷如受傷、磨破等,以紅藥水、紫藥水、創口貼、紅花油等或塗或貼。

3、發生交通事故:由緊急聯絡組組織報警、迅速撥打“120”和“110”,以及有關上報事宜,以最快的時間進行搶救醫治。醫療保障組進行現場保護、臨時救援,後勤保障組與學生管理組控制學生的混亂場面(阻止學生圍觀)和二次事故現象的發生;班主任老師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聯繫,加強與家長的溝通,穩定家長的.情緒。

4、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學生在活動過程中發生摔傷等傷害、溺水等事故時,由緊急聯絡組負責有關上報事宜;醫療保障組負責組織人員現場解救、報警、醫療隊的初步醫療工作、嚴重的送醫院治療;學生管理組控制學生的混亂場面(阻止學生圍觀)和二次事故現象的發生;後勤保障組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現場醫療和負責實施後勤保障工作。

5、食物中毒事件:緊急聯絡組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就近醫院。醫療保障組負責陪護,後勤保障組與學生管理組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6、火災事故:迅速組織學生撤離火場,撥打“119”,在消防車到來之前,要組織人員逃生,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水災、地震、火災、風災、中毒搶救等。

1、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藥劑科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藥品應急: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繫,儘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1、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審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並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審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審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循環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審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2、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職責,並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負責人、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等。

3、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⑴人力資源組:由科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負責人彙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繫電話,及每人的職責,並製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激勵並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並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進行市場信息的追蹤;並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採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採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污染區,與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製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調劑部門的負責人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絡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並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為臨牀提供用藥信息,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牀藥學組: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信息、臨牀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臨牀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採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後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採取措施,勇於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善後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於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但由於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污染區剩餘藥品消毒應在污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剩餘藥品消毒方法採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儘可能不進入半污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污染區的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半污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採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後剩餘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應及時聯繫配送單位,儘早退回剩餘倉庫庫存消毒藥品。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於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為防範實驗室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保障實驗室安全和正常運轉,依照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析

(一)火災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温度過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着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着火;

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着火。

(二)爆炸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四)機械傷害

1.實驗人員被局部捲入或夾入機牀旋轉部件或運動部件所造成的傷害;

2.實驗人員被切削工具割傷;

3.實驗人員被機械設備等燙傷、砸傷、碰傷等。

二、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學院黨政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

中心實驗室成立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各實驗分室落實安全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實驗室管理人員組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應,選擇、決定應急處置程序,指揮教職工實施應急安全處置工作;

2)在危急情況下,有權立即組織師生有序撤離事故現場、組織人員和車輛迅速將嚴重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3)第一時間與二級學院、學校相關部門取得聯繫,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狀況,落實學院和學校的應急處置指令;

4)配合學校做好事故調查和其他善後工作。

三、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領導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突發事故處置的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按照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的同時,均需於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上報學院領導。

2.一般安全事故: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到現場,由學院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學校有關部門備案。

3.嚴重安全事故: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實驗室現場人員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並及時採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立即上報學校主管領導和二級學院、教務處、保衞處領導。涉及火災和人身安全,同時報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時報警110。

4.如有在突發事故中受傷的學生,實驗室現場人員應第一時間告知輔導員,並協助送醫救治,學院領導視情況決定是否聯繫學生家長。

5.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於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佈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並採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採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採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滷代烷、乾粉滅火劑滅火;

②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

③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後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乾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乾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分室安全負責人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脱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脱離電源方法:⑴切斷電源開關;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乾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⑶可用幾層乾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脱離電源。

3.觸電者脱離電源後,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並於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甦法正確搶救,並設法聯繫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5.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四)實驗室機械傷害應急處理預案

1.立即關閉機械設備,停止現場作業活動,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如遇人員被機械、牆壁等設備設施卡住的情況,可直接撥打119火警,有消防隊來實施解救行動。

3.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現場緊急救護。輕傷員(軟組織傷、擦傷、裂傷和一般性挫傷等)送醫務室治療處理後再送醫院檢查;重傷員(骨折及脱位、嚴重擠壓傷、大面積軟組織挫傷、內臟損傷等)和危重傷員(外傷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驟停、呼吸困難、深度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等)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調度車輛送醫院搶救。若出現斷肢、斷指等,應立即用冰塊等封存,與傷者一起送至醫院。

4.做好現場安全警戒,穩定現場師生的情緒,查看周邊其他設施防止因機械破壞造成的漏電、高空跌落、爆炸等現象,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5.做好現場攝影、攝像以及信息報送和新聞發佈等工作。

6.必要時保護現場以便警方取證等。

(五)治安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實驗場所,或有行兇、行竊、鬥毆等其它治安情況發生時,現場實驗指導教師應首先安撫、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時應中斷實驗,關停機器。

2.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將信息通報保衞處、校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緊急情況下,應撥打“110”,請求救援。

3.保護事發現場,以便事後調查。

五、預防措施

1.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每年定期組織中心實驗室全體人員學習“各類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並組織進行預案演練,使全體人員掌握應急救援技能,提高處理事故的能力。

2.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都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在每次實驗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人身安全,養成良好習慣。

3.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對學生嚴重違反操作規程行為應及時制止,對於不聽勸告的學生,應立即停止其實習,並報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處理,在實驗過程中,要留意狀態不佳的生病學生,以免發生意外。

4.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要加強實驗前設備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5.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要加強現場的巡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油氣泄漏、冒煙、明火等異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以免問題擴大導致安全事故。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徐鮑國小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地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現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開發區教育系統特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特制定《泰州市徐鮑中心國小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辦公室主任:z

副主任:z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聯繫電話:z

二、根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要求,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全校所有教職員工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種類: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教育教學安全事故。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立即向開發區和鎮黨委、政府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

3、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保衞好學校財產,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五、各種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發生火災安全事故時,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同時切斷有關電源;

2、第一時間內利用校園廣播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並組織指揮師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師生帶至安全地點;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向119、110、120等相關部門求助。

4、同時,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5、保護好現場。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將受傷的師生送到醫院進行搶救。

2、向110、120、119報警,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3、將師生疏散到安全地段。

4、同時,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三)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立即送學校醫務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11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搶救。

2、同時,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並對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相關情況和其他可能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進行排查;檢查好這些師生的身體。

5、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或教師,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患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確保排除傳染性可能後方可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120、110和衞生部門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家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4、學校對有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所在教室、辦公室和所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5、密切注視可能發生的其他傳染病。

(五)學校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擬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應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

2、若活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啟動活動安全應急預案,及時搶救受傷的師生;同時向110、120求助,帶隊領導應及時向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和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經確認的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並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師生疏散到安全地段。向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和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4、同時對受傷的師生組織搶救,並向110、120報警,並封鎖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發生事故後,及時搶救受傷的師生,及時向110、120報警,並封鎖事故現場。

2、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開發區和鎮黨委、政府報告。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衞不得放行,並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同時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擾亂、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4、對外來人員在校內發生嚴重擾亂、行兇等暴力侵害的時間、發生事故的過程和後果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情形及時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等部門報告。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一、突發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全公司突發火災事故緊急處理工作,形成領導一元化、指揮智能化、決策科學化、保障統籌化、防範系統化的應急機制,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迅速有效地預防和撲救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有關應急預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柳林縣金馬運業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下的專項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火災事故的處置。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以及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切實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3)規範程序,協同應對。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強以條線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協1調製度,形成好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預防工作與應急救援相結合。加強火災預防,抓好隊伍、裝備建設以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

2.1應急反應組織體系

2.1.1指揮機構

公司設立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統一負責全公司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辦事機構

公司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2.2應急反應工作職責

2.2.1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組織制定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確定預防突發火災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發生後,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研究確定火災撲救方案,調用各種火災撲救物資和交通工具;完成上級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研究協調解決有關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其它重要問題。

2.2.2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和處理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預案執行情況;組織公司各科室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2訓;向有關部門傳達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負責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信息的上傳下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公司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2.3應急工作小組

當發生突發火災事故後,公司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先期的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並隨時接受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指令,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交通保障組。公司安全科負責維護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保障執行任務的各種車輛暢通無阻。

(2)現場搶險組。由公司總經理牽頭,公司應急隊伍參加。負責迅速搶救事故現場的羣眾和財產;組織應急隊伍、搶險機械配合消防部門現場搶險救人、消除危險源、控制事態發展、現場滅火;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災場外圍羣眾、居民的疏散,保障事發地周邊地區公共安全。

(3)醫療救助組。公司財務科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救治、運送工作。

(4)後勤保障組。辦公室負責做好應急工作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監測公司要建立健全可能造成突發火災事故的排查治理,密切注意消防安全有關的信息,加強對消防安全隱患的監控和整改。

3.2預警預防工作

公司要完善預警預防機制,建立預警預防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將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重大隱患或已發生火災事故可能引發重大損失等重要信息,及時如實進行通報,必要時由公司迅速報告上一級有關部門。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突發火災事故信息的責任主體。

當突發火災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時間口頭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警(火警:119、急救:120)和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利用滅火設施和滅火器材採取先期滅火和應急自救措施。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信息收集和報送應做到及時、客觀、全面和準確。

4.2應急響應程序

(1)公司總經理接報突發火災事故信息後,正確認定後啟動相應預案。迅速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向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報告。如發生較大突發火災事故的,公司應急指揮小組可請求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給予指導和應急力量、裝備、技術支援,開展聯合救援和處置。

(2)公司應急指揮小組到達事發現場後,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勘查事故現場;組織力量開展救援、搶險和清理工作;根據需要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現場周邊羣眾疏散;及時向縣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上報實時情況。

(3)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核定事故損失,開展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

5.應急處置

5.1應急措施

(1)及時進行火情勘查。主要查明火場上有無危險危險及易燃物。

(2)救援與自救。火災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氣體和產物,在一定範圍內會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實施救援時要使用必需的裝備進行自我保護,並迅速疏散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等待消防部門的救援。

(3)正確選用滅火劑。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正確選用滅火劑,防止因滅火劑使用不當擴大火情。

5.2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公司應急指揮小組確認已消除相關危險因素,宣佈解除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突發火災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清火災原因,評估火災損失,核實傷亡數目,撰寫並提交火災原因調查報告。要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人員安置、死者家屬的接待安撫和善後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投保單位會同保險公司核定事故損失,做好理賠工作。

6.2調查分析

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小組應視情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全面的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提出進一步完善預案、改進工作的意見。

7.應急保障

7.1應急隊伍保障

公司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7.2應急資金保障

公司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測預警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用於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3應急裝備保障

公司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同時要掌握本單位救援裝備及物質儲備情況,整合救援裝備資源。

7.4技術保障

公司應當科學制定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確保決策的科學性。

7.5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應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制度,完善應急通信網絡,確保通信暢通。

8.宣傳、培訓、演練和監督管理

8.1宣傳、培訓和演練

公司要大力宣傳預防火災事故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普及防範火災事故和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提高公共應對能力和防範意識。

各部門要將突發火災事故應急知識納入到所有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結合實際情況,加強職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形成制度化、規範化。有關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應急隊伍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應當接受突發火災事故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

各部門應當每年不定期開展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制定應急措施;演練結束後,認真總結,不斷完善預案。

8.2責任與獎懲

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火災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工作中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的,在突發火災事故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將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柳林縣金馬運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制定,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由公司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9.2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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