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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大学联考改革

2014年辽宁大学联考改革

从辽宁省招考办获悉,辽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考生注意各市招考办的通知,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2014年辽宁大学联考改革

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考生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

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烈士子女;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大学联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

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特别提示

按照规定,从2014年开始,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大学联考加分资格。

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不再保送。

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小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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