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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大学联考照顾政策将有所调整

2016年江苏省大学联考照顾政策将有所调整

2016年大学联考将于11月1日正式开始报名。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6年大学联考招生百问(报名部分)》,对明年大学联考报名、特殊类型招生等进行了介绍。与以往不同,2016年大学联考照顾政策将有所调整。

2016年江苏省大学联考照顾政策将有所调整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一直实行的是地方性加分政策,即报考普通高校加3分投档,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加10分投档,但从2016年开始,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市招办提醒,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15年12月25日前交市招办。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另外,“小大学联考”报名也即将开始。

市招办提醒,在外省借读的'江苏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的测试。若有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在大学联考报名前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换手续。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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