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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政例会管理制度

周行政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不定期举行。院级领导参加,研究布置全院性工作。

周行政例会管理制度

第二条 院行政办公会:两周一次。由院长主持,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第三条 院周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星期一下午召开。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期工作,布置本期工作。

第四条 职工大会:每年1~2次,由院领导主持,全院职工代表参加,传达上级指示,总结、布置医院工作或布置临时性中心工作,表彰好人好事。

第五条 科主任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务科、临床、医技科主任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

第六条 护士长例会:每月一次,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总结、布置护理工作。

第七条 科务会:每月一次,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传达医院各种会议精神,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第八条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第九条 行政会议要求:

(一) 做好会前准备。

(二)议题明确,中心突出。

(三)主持人要掌握开会艺术,围绕主题,把握时间,注重实效。

(四)参会者要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开会时集中精力,不讨论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将手机调为静音。

(五)建立会议制度,由院办公室考核并做好记载,每季度公开一次,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

医院领导定期直接听取意见制度

第一条 为密切联系全院干部职工,增进医患沟通,加强民主监督,及时解决干部职工及患者的实际问题,特制定院领导定期直接听取意见制度。

第二条 参加听取意见日领导排序:院长→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院长助理(依次轮流值班)

第三条 听取意见日时间安排

每月的十日、二十日的下午设为院领导听取日,工作时间半天(遇法定假日延至假日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 接待地点

在负责听取的院领导办公室。

第五条 听取日前期准备工作

听取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听取日前一天完成。

(一)安排好院领导听取日值班表。值班表由院办每季度排定一次。

(二)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院办提前一天通知到人。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三)准备好听取群众来访登记表。

第六条 听取程序

(一)全院职工、患者及家属均可利用这一时间,采取电话、书面或到领导办公室座谈的方式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院领导听取、了解来访职工、患者及家属反映问题,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三)由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负责人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由接待的院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与沟通。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第七条 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一)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办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二)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跟踪督办。

(三)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听取日的院领导汇报。

(四)建档。院领导听取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保管、归档。

第八条 院领导职责

(一)院领导按时间安排表依次轮流值班接待来访者;

(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待,可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告知院办临时调整;

(三)文明接待,做好记录并作出批示。

周行政例会管理制度 [篇2]

(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经常性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每周举行一次校长办公会,每月举行一次行政扩大会,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工作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五)参加会议的同志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有关领导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的,应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

(七)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委,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八)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么传达或转达工作。

周行政例会管理制度 [篇3]

为建立廉洁高效、实干有序的行政工作机制,确保街道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建立本制度。

一、行政主任例会

1、围绕贯彻区政府工作部署及落实街道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研究确定各分管主任一个时期(月、季)的重点工作,确定工作完成的时限、推进的措施、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工作目标调整的情况,制定解决问题的补助措施。

3、汇报或提出贯彻市、区政府重要工作布署的意见、办法、方案,协调解决各分管主任工作配合问题;研究处理各分管主任工作运行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突发事件及完成区街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情况。

4、汇报各分管科室工作运行情况,包括科长、科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工作绩效等情况。

5、行政例会原则上半月例会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时间为每月1日、15日(逢双休日、节假日特殊情况顺延,由党政办提前通知);各行政主任参加例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所需研究的问题至少提出2套办法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行政主任例会确定的工作事项如无极特殊情况,必须强力推进,按期完成。

6、行政主任例会参加人员为各行政副主任、分管行政工作的相关领导、行政办主任,以及由街道主任临时指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党委书记列席会议。

7、会前行政主要领导与党委主要领导沟通会议主要议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后,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决议的原则和立场。

二、行政科长例会

1、汇报上月份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进展情况,包括各项指标完成的程度,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速度,为做好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领导协助解决,完成工作目标还有哪些好的想法和措施。

2、汇报上月份行政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日常工作运行情况,有哪些工作取得了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市、区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扬,有哪些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有哪项工作因主、客观原因影响而被市、区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有哪项工作需要街道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3、汇报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发现和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及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4、汇报本科室自身建设的情况,包括遵守和执行考勤、卫生、财务、学习、会议等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科室内部工作关系、团结合作、争创一流业绩情况。协调和处理各社区和基层群众关系的情况,以及工作信息搜集、交流、反馈的情况。

5、行政例会时间为每月28日,遇休息日或特殊情况顺延,由行政办事前通知。参加人员为具有行政职能的科室及部门的科长、负责人,各科室主管主任或领导以及由行政主任指定的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

所有参加会议人员要安排好工作,按时到会,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请假,行政科长例会的通知及会务由行政办负责。各科室汇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行政办汇总。

6、行政科长例会确定的工作事项,主管主任、各科科长、负责人必须协力完成,务期必达。

各科室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和未能完成的目标要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补救措施。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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