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如何开具社保证明
- 职场
- 关注:6.27K次
新开户企业给员工办理缴纳保险费时,登陆大连劳动保障网(#url#)。进入《用工备案系统》和《企业网上申报》办理相应手续,办理人员的增减变动时,请先办理用工备案。用工备案相关流程请咨询一楼14---17号窗口。
办理员工参保事宜分下列四种情况。
1.未在大连市社保微机系统中有过参保记录的人员(新参保): 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中,点击个人建档申报新增,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其他信息,进行申报,申报后保存,等待社保中心审核个人基本信息;审核后获得新增人员的个人保险编号,再进行用工备案。
个人说明:新参保人员用工备案审核后,不用再进行网上操作,可以直接找专管员审核。 备注: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金州区城镇户口人员需缴纳采暖费;农民工参保标识为“农保农民工”(两险)标识未选视为五险。
2.在大连市社保微机系统有过参保记录的人员(转入):
新单位需先办理用工备案,然后在企业网上申报中进行接收,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人员变动情况,点击人员变动申报,选择系统内转入,选择此人,点击确定,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3.临时户(81880009)人员的转入:
新单位需先办理用工备案,然后在企业网上申报中进行临时户人员转入,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临时户人员转入,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申报,输入个人编号,点击查询,再点击转入,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4.灵活就业人员从个体征缴部转入:
在19000001、29000001、3900000149000001等编号下的人员转入,现单位需先办理用工备案,后到各区行政服务大厅转移保险微机档案至新工作单位编号下,然后在企业网上申报中进行接收,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人员变动情况,点击人员变动申报,选择系统内转入,选择此人,点击确定,等待社保中心审核。
关于企业增加人员的问题说明
1.人员在大连市从未缴纳过保险的,需要用人单位在金保工程网上进行人员新增,操作成功后等待审核。初审通过后需要到用工备案系统登记备案,进行用工备案审核。用工备案审核通过之后等待社保系统的复审(专管员)即可。
2.人员在灵活就业窗口自己缴纳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审核表,到各个区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转出。转出办理成功之后,企业登录金保工程网进行该人员的接收,并申报该人员的缴费基数,待审核通过后即可。
3.人员在临时户下,单位在为该人员办理好用工备案手续之后,需要在金保工程网上进行临时户人员转入操作,等待审核即可。
4.人员在原单位属于封存状态的,需要原单位在网上进行启封操作,审核通过之后该职工的保险自动转至临时户,新单位可按照
第三条的步骤进行操作。如果原单位已经注销,新单位需要提供职工本人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登记表》,《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到专管员窗口办理。
5.正常缴费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备案解除之后,单位需要将员工的个人编号进行转出,新单位做好用工备案的可直接转至新单位的编号下,再由新单位在网上进行接收。新单位未做好用工备案的,原单位可将其转至临时户(81880009)。
备注:以上涉及的网上操作步骤详见金保工程系统登陆界面《网报系统操作说明》
关于补缴的问题说明
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需要在大连金保工程操作系统上录入补缴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见系统登录界面的《网报系统操作说明》。凡补缴当月费用的,企业录入信息后可直接在专管员窗口进行审核,如需补缴往月费用,企业在网上录入补缴信息,并且在网上下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填写好加盖公章,到补缴险种涉及的经办机构审核后,送至专管员窗口审核。往月补缴滞纳金不予减免。
备注:补缴期限不得早于职工的社保建档时间。
职工补缴年度没有申报缴费基数的一律按照该社保年度的社平工资生成费用。
凡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高新园区城镇职工一律缴纳采暖费。
从灵活就业补缴费窗口转至企业缴费的职工,在缴费之前需要在网上申报缴费基数。
网上申请的补缴业务未在专管员窗口进行审核的系统不予通过。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流程
1. 首先在用工备案系统内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用工备案后登录到金保工程,操作方法如下:
①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人员变动。
②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选择。
③输入个人编号,点击确定,查验该职工姓名等信息。 ④录入转入单位编号,点击查询,查验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后,在备注栏中录入文字说明。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等待电脑的自动审核)
《大连如何开具社保证明》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fw/zc/0v1rk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