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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简介

中国计量大学简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中国计量大学简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中国计量大学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学校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助力依法治校和学校事业发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行政主抓,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纪检、工会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向学校各部门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将清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牢固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各类事项,定期更新基本信息和发布重要信息,重点做好招生考试信息、财务及收费信息、干部人事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科学位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的公开。深化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的督查力度。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立足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园信息门户,强化学校内网、外网公告栏、新闻栏、校报校刊和校园公告栏的基础作用,积极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推送相关内容,第一时间发布学校重要信息。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作用,坚持把实施信息公开与落实教代会四项职权紧密结合,做到凡是需要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政策、制度等,均在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以校长信箱为保障,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渠道。

(四)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重视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学院配备了信息员,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信息报道等专题讲座,提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各学院报送发布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对其信息内容负责,学校负责监督和考评。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

学校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学校门户网站、校园信息门户、各学院及部门网站等网络媒体;校报、电子报、学生手册、规章制度汇编等纸质资料;校内广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教代会、座谈会等会议;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2015-2016学年,学校共公开信息2338条,其中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校报、微博、微信等更新学校概况、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办学动态信息813条;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向师生发布信息1525条,其中校内外文件345条、通知类信息1180条。召开校、院两级教代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辑出版年鉴2016,发布校领导讲话或重要文件、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综合管理、办学条件保障、重要统计数据等各类信息。

(二)重点信息公开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通过教育部阳光大学联考信息平台、浙江省阳光大学联考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招生计划、考试选拔办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考生成绩查询等信息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复试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信息,同时在招生简章上公布招生和投诉电话。

2.财务信息公开。在学校信息门户网上公布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按规定向教代会书面报告财务预算、上年度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信息。会同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开展二级财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各学院在学院公示栏向单位内部师生公开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专项经费使用、创收经费收支、教职工分配政策等情况。落实二级教代会通报学院经费开支情况和分配情况的有关制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报省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并通过校园网、入学须知、报到通知等向师生公布。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校领导在年度考核会议上按上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规定,干部选任工作通过校园网发布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考察期间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职能部门的干部群众意见,严格落实四个“凡提必”要求,全程接受纪(ji)委监督。在人事处网站和学校信息门户发布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以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把握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及类别,规范聘用流程,成立校、院两级聘用组织机构,招聘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浙江省人社厅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信息公布及时,传播面广。推荐申报国家、省部级等人才项目,申报通知、推荐人选及材料等均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组织编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由省教育厅统一发布,向社会公开学校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等重要信息。重视毕业生就业质量,制订《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公布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创业政策等内容,毕业生人手一册。由省教育评估院制定《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学校就业网公布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通过“计量就业”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就业信息。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修订并编印《中国计量大学学生手册》,列出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管理办法,学生奖励、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学生申诉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宣讲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组织建立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并做好维护,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优势。举行学生座谈会、部门负责人见面会,推动落实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发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职能,全面了解和落实学生诉求。加大各类学生奖学金,特别是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重点项目的宣传和公示力度,通过校长信箱等途径接受学生申诉。

6.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在学校网站公布上级部门学术规范要求和学校有关制度,加强诚信教育,严肃学术纪律。科技处与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各类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通过科技处网站发布,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科研项目在网上公布并随时更新,接受监督。在学校门户网站建立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5年9月以来公布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共480项,接受社会监督。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在研究生院、规划处网站定期更新学校各级各类重点学科、授予硕士学位点等信息。修订完善《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明确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并向师生公布。按照规定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讨论,经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在网上公布。公布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增列、学位点评估等信息,组织做好申报、评估工作,公布申报和总结材料,接受监督。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出国(境)团组有关信息的事先、事后内部公示制度,因公出国项目及参加人员情况均提前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加强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项目的宣传和公示,及时公布项目条件和评审过程,做好项目奖学金资助评审工作,为学生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申请公开情况

本学年内,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评议,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转变信息公开模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监督机制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也收到良好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各学院、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平衡,部分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学校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清单要求公开信息的检查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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