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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充普高会考招生政策公布

2017年南充普高会考招生政策公布

会考招生政策是每年会考结束后大家热议的话题,因为它是考生进入高中的关键,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南充市2017年会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南充普高会考招生政策公布

  2017年南充普高会考招生政策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国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国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国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黎明任组长,邓晓皋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计财科、监审室、市招办、市教科所、市技装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为钢任主任,欧阳明、胡海洋、杨锐为副主任,具体负责2017年国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公布的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各地各校不得擅自缩减或突破招生计划,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

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及办法另文下发。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除经批准可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原则。

1.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

市直属学校南充高中、龙门中学,各地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

2.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

3.可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

南充高中、阆中中学、西充中学、白塔中学、南部中学。

三、关于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须国中毕业或具有国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正住户籍在我市、但在县(市、区)域外国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考。

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国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

凡有就读普通高中意愿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国中学业水平考试。

2.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籍者、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参加国中学业水平考试。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户籍和学籍限制。

4.2018届国中毕业生(即八年级学生)须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结果计入考生2018年国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二)报名时间

4月5日—10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采取网上填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学校组织考生登陆南充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先注册并设置密码,否则报名无效。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2.外地返回学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外地返回考生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学历证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等资料。

3.市直属学校国中由所在地教育局统筹组织报名。

(四)信息要求

1.网上报名时,学校须预先采集学生照片供学生报名时采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国小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同时更正相关信息,再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需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认真审核考生网报情况,完善考生报考信息。考生报考信息包括学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报名号、准考证号等(见附件2)。

(2)学校打印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或其监护人核准后签字。

(3)学校将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报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生成报名号和准考证号

  2017年温州会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二、录取原则

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在报考时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被公办还是民办、被普高还是职高,一经录取,其他学校就不得再录取。

三、录取顺序和办法

(一)提前招生录取

2017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保送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区40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鹿城区招收保送生120名。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180名,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50名,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60名,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面向全市(不包含鹿城区考生)提前自主招生30名。被上述招生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7年国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其他录取。

(二)普通高中批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1.第一批为5所省一级重点高中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具体定向生招生办法见相关文件。

(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2.第二批为9所普通高中

(1)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统、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其中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2)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其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其余各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2个班)。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

3.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4.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凡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5.特长生招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温州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办直〔2017〕36号)文件执行。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三)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跨县自主招生2种方式。

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的,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统招录取。民办学校可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直中招办提出设定最低录取分数要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直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

其它县(市、区)生源考生要求跨县报考市直民办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期间可在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县级政策或特长加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高跨县域招生,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

民办普高须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收费标准。所有民办普高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录取己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四)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

要求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的考生,可在普高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备案。

  2017年济宁会考招生政策正式公布

日前济宁市公布了2017年会考政策。今年的考试时间为6月10日至12日。今年济宁市会考总分为610分,各科目分值分别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场11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济宁市会考科目共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值得注意的是,6月12日下午,非毕业年级国中学生举行学业考试。三年制八年级和四年制八年级考地理,时间为14:30至15:30;三年制八年级考生物,时间为16:10至17:10;四年制九年级考生物、历史,时间为16:10至18:10。其中,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考试时间为6月12日下午,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济宁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

在加分政策方面,少数民族考生、华侨港澳台胞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济宁市教育局评选表彰的国中毕业年级的“市级优秀学生”加10分录取;军人子女类,根据三类情况分别降低分数录取;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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