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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招生工作承诺书

国小招生工作承诺书

-----县(市、区)2015年秋季招生学校承诺书 教育局党组:

国小招生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秋季中国小招生工作,根据上级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特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保证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2、在招生时,保证不作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

3、保证做到不使用给回扣、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拉学生。

4、保证不突破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

5、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编办考试及摸底考试。

6、保证在招生过程中按《-----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7、保证不违规举办所谓的“加强班”、“重点班”、“小小班”、“快慢班”、“特色班”、“本学区班”、“外学区班”等,不以任何理由违规收费。

以上承诺如违反任何一条,自愿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学校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李集镇中心国小禁止有偿招生承诺书

为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教育招生正常秩序,净化招生环境,就拒绝有偿招生本人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承诺:

不进行有偿招生,不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向国中学校推荐学生,不在招生期间接受国中学校的吃请、礼品、现金或其他有价馈赠。 不组织、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到某某校读书,更不得强迫、暗示、介绍学生到某某校读书;

不向外泄露学生花名册、成绩单、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不泄露学生家庭住址,家长电话等学生的相关信息。

不参与任何类型的有偿招生活动,更不参加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举办的招生活动。

本人保证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李集镇中心国小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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