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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转让合同五篇

【热门】转让合同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转让合同五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开设健身中心俱乐部(住所地址等详见房屋租赁合同),针对俱乐部的投资、经营、管理、服务等事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健身俱乐部的投资

1、健身俱乐部装修设施投资金额为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2、器械等配套设施投资金额为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元)。

3、年度房屋租赁费用为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4、年度流动资金(最高预计)为大写:伍万元正(¥50,000元)。

5、总投资金额为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6、甲方投资金额为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66﹪ 的比例。

7、乙方投资金额为大写: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占 34﹪ 的比例。

  二、合伙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经营期限为五年。

  三、俱乐部的利益分配与费用支出

1、俱乐部的各项费用均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包括:处所租金、物业管理费、员工工资、水电费、办公费用、广告宣传费等。

2、俱乐部正常运营,各项费用支出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在每月月底进行账目核算,总结工作情况。

4、在除去各项费用后,利润按甲、乙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

5、俱乐部在运行过程中,如产生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四、俱乐部的管理及职能分工

1、双方共同经营俱乐部,俱乐部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为俱乐部的总经理,负责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及义务包括:

(1) 办理俱乐部设立的一切登记手续;

(2) 根据俱乐部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2) 负责针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针对会籍顾问和总台服务

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 享有经营管理权,提供管理的具体资料。管理资料包括:会员入会档案表、运动安全调查表、会员签到表、会员预约表、课程价格表、课程安排表、会员卡的设计和制作。

(4) 负责安排教练进行教学工作,开设各类丰富、时尚的健身课程。

(5) 负责管理教练的教学工作,提供专业、细致、安全的课程为学员服务。教练员同时要配合乙方开展管理工作,不允许出现损坏健身房的言语、行为。

(6) 负责保养健身房的各项设施,共同维护。

(7) 审批日常事项;

(8) 俱乐部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每月领取固定工资,为基本工资1,500元/月+岗位工资500元/月。

3、甲方担任俱乐部的监事,具体负责:

(1) 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 检查俱乐部的财务;

(3) 监督乙方执行俱乐部职务的行为;

(4) 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俱乐部如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 拟由俱乐部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 决定俱乐部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见附页)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定期进行甲、乙双方商讨会议,对俱乐部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俱乐部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俱乐部成立前设立临时账户,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俱乐部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俱乐部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俱乐部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六、第三方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第三方入伙:

(1) 需承认本合同;

(2) 需经甲、乙双方全体同意;

(3)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1)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俱乐部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2)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 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另一方同意;

(4)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 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一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靖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续签、解除及违约

1、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可续签本协议。

如果需要延长本协议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确定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俱乐部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另一方。

2、如一方出现个人法律上的问题或做出对合作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相关赔偿。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第八大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若美宣女子美容会所)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房屋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转让金69000元(其中包括房屋押金3000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腾让店铺并交付钥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六、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

七、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收益权、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 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让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百步辅导中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20xx年8月20日自愿将自己位于扬州市绿 苑58栋304的百步辅导中心转让给乙方使用,自签字之日起,双方需要遵从以下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

二、辅导班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应交完在此之前的有关房屋租赁的'所有费用,乙方将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接手之后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三、房屋内现有装饰(不包括房租租赁合同中说明的物件,如灯具、抽油烟机、太阳能及淋雨、床等)、设备{包括桌凳(13套左右),打复印机(1台)、空调(1台)、风扇(两台)、餐具(一套)、厨具(电磁炉一台,水壶一个、暖瓶两套)、黑板(2个)、书架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分两次共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等共计人民币七千六百元整,并保证首次付款额为三千八百元整,余额(三千八百元整)在 年 月 日前主动联系甲方付清,且余额与转让后乙方的经营、盈利情况无关,余款付清后甲方将把房屋的剩下的一把钥匙(304大门的)转给乙方。

五、乙方在此之后可以无偿使用甲方的辅导班名称(百步辅导中心),乙方接手前该辅导中心所产生的学费退、交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与乙方无关;此合同签字后即双方承认经营场所、车库等(绿苑58栋304室)债权、债务清。乙方签字后的此辅导中心的一切经营行为(有关学生的、房屋的、车库的、装饰的)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在此之前所有学生名单、学生联系信息以及教材,资料无偿转让给乙方(所见即所得)。在乙方使用该辅导班名称过程中,甲方不得在绿苑1期开设同名辅导班。

七、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所有权和所有物均不在本合同约束的范围内。本合同只约束本合同所阐述到的所有权和所有物。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每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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