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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15篇

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15篇

房地产代理合同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权属: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xx房地产代理合同文本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蒙自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蒙自, 新建的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乙方销售的总建筑面积具体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可销售面积为准(具体面积以预售许可证为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项目交房并办理完产权证及土地证划分为止。销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自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蒙自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准(附一表为准),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上下15%。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住宅项目价目表总成交额的1.5%,(包含项目推广费用)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三七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 代理费的结付:代理费的结付: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且全部房款到甲方帐户为准。银行按揭客户:以客户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交齐首付款、提交按揭资料,并经银行审核通过放款后的7个工作日,甲方结付代理费给乙方。

3、乙方应在次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业绩确认交给甲方报备,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完毕,并于审核确认完毕后的7工作同内发放代理费给乙方。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

(3)关于代售的 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交付齐全。

2、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住宅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1)甲方应派驻财务在销售现场收取客户缴纳的房款及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9)乙方负责办理交房及办理客户产权证及土地证相关事宜。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应配合甲方财务收取客户应付款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房地产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___的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项目止。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屋面积扣除甲方自留面积(___万平方米)后,乙方总代理销售面积约___万平方米,楼盘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楼盘资料为准,详见附表。

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价格

楼房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经甲方签字确定。若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价格及销售政策上的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邮寄乙方,并以电邮方式告知。

双方指定的联系电子邮箱分别为:

1、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2、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开发的房屋手续正规,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政策,达到合法销售的条件。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除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必要的资料外,还尽可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办公用具、门头、土地围墙、广告费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暧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的全部费用。(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5.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7.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费用由乙方收取。

8.甲方向乙方开具单位证明及委托书。

9.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制。

2.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

3.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4.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销售组织

1.寻找客源,组织客户到楼盘看房并促成交易。

2.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3.促销活动执行。

第七条:代理佣金

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___%。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表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3)对于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银行放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XX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XX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XX告,遵守甲方媒体的XX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XX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xx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XX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XX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XX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XX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告客户持乙方XX联卡(XX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XX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XX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XX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XX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法人: 营业执照编号:

本着平等、双赢的原则,现就甲方开发的 ,委托乙方独家营销策划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策划和营销的相关事项表式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项目的土地规划、销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工程技术相关图纸资料供乙方售楼使用,并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 甲方负责户型面积的核定工作,如在销售过程中因户型面积发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进度表,甲方应按此计划表进行施工。

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销售条件:

1、售楼部及售楼道具、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具(含电脑及打印设备)空调、纯水机、固定电话。(水电费及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2、售房合同样本、认购书及空白合同文本。

3、甲方应在对外承诺的有关建筑材料、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房标准、工程进度、交房日期及建筑销售面积等资料上签字盖章,并遵守承诺。

4、甲方委派协调人员负责收款及合同审定盖章工作。并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按揭及个人产权、土地证等相关手续。

5、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营销过程中,应注重树立甲方的品牌形象,不断宣传甲方物业知名度,不断提升甲方楼盘潜在价值。

2、全权负责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洽谈、签约等案场的实际销售执行工作。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各阶段销售价格,保证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

4、结合本项目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包括价格及营销手段),及时向甲方沟通,以便及时调整营销思路。

5、每月5日前向甲方书面通报上月营销项目的销售情况,制定当月销售计划书。

6、安排适当销售人员进行市场行销,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7、协助甲方作好一次性、分期付款业主后期房款的催要工作。积极配合甲方作好业主银行按揭的个人资料收集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业主交接房工作。

第四条:营销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底价:每个代理项目的底价由甲方签字确认。

2、销售佣金:甲方按底价收入的 2 %计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3、溢价:乙方在甲方签字章确认的底价基础上实现销售部分称为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与佣金同时结算。

4、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 万元整作为乙方 项目的策划费。其余 策划费在 年 月 日由甲方付清给乙方。

5、佣金和溢价结算时间为每月6日前。

6、乙方承担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薪金、交通费及人员食宿费用等。

第五条:成交与结算约定

一、 乙方与客户签定了《认购书》并由甲方收取了首付款,即视为乙方符合结算条件。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应得佣金和溢价分成如数结算给乙方。

二、 客户只签定了购房定单或甲方只收取了定金(不退),不符合乙方结算条件。

三、 签订认购书后(即大定)如客户违约未按时签订购房合同而退房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营销方案执行及推广费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推广方案,甲方签字认可后执行,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营销方案后五日内应当给予答复,并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三、 如因甲方执行方案时间推迟或不执行营销方案所造成本合同期间内达不到销售任务目标,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营销时间顺延,代理费正常收取。

四、 对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各类营销方案,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因改变营销方案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时未经甲方认可的营销方案,乙方亦无权实施,否则后果乙方承担。

五、 代理项目的'广告设计(包括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各种广告)及项目标志VI设计,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及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情况下,一方擅自违约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除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外,赔偿受损失方(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销售指标的约定:

第八条:承诺约定:

一、 甲方应把控对外承诺的内容,如因承诺不能兑现问题而发生的客户投诉退房,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对外宣传的物品(包括广告、楼书等其他对外宣传品)均经甲方签定确认,均视为甲方对外承诺。

三、 在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因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问题,影响销售进度的,乙方不负责任,且营销代理费不受影响。

四、 为稳定项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的统一性,甲方不得对外销售已委托给乙方代理的项目,如特殊情况,应由甲方总经理签字方可销售,照常计算乙方业绩,按底价提取乙方佣金。按销售价格计提乙方溢价。

五、 本协议生效后,若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项目不能销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或协商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焦作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在本协议履行中,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续签的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

2、建筑面积:_____

3、权属:_____

(一)委托事项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房地产代理合同样本。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合同范本《房地产代理合同样本》。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

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

房地产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_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_________(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屋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9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代理合同10

广告客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广告全案代理合同

广告客户(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广告代理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指定整合推广公司,并全程负责该房地产项目的整合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表现、销售工具等平面印刷品设计、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工作要求及内容。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广告推广服务,本项目按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计取服务费用,费用:甲方项目市场营销额度1%,服务期限月。在合同执行中,如在未结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或无充分解约理由的前提下,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仍属于违约,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按甲方项目成交情况支付服务费(以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甲方应于项目成交3日内支付当前服务费;

2、乙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2、甲方有权在接获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甲方签字确认方为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及时、完整地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如乙方无故解约,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义务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审核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若有异议或者修改要求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或同意;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如数向乙方支付整合推广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业务联络;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

9、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乙方媒体计划、涉及购买及服务费用等商业机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本项目合同费用;

2、乙方享有在不改变甲方既定目标与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3、乙方具有在乙方设计的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及媒体发布上的署名权,即在报版、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XXXXXXXXXXX”广告字样。

乙方义务

4、乙方须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工作对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等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第七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乙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如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改正或更换项目人员,如仍不见效,甲方拥有提前解约权,但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应予以结清;

3、甲方逾期付款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有索取滞纳金的权利,滞纳金额每日按当前总费用的2‰计算;甲方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义务结清拖欠款项、滞纳金以及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履行的服务期款项,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不能按期执行本合同项目之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对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

1、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

2、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于期满前一个月商定续签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

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XX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四、 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费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代理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

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房地产代理合同12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3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 元,每本 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与乙方沟通协商;

6.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范围。

(三)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乙方提供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11.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负责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策划服务费用

1.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策划代理佣金,具体金额与结算细则如下:

1.1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2策划工作进程:

1.2.1.乙方应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乙方应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产品定位),并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乙方应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策划费用的结算:

1.3.4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

1.3.8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项目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策划费用之招商部分补充条款:

1.4.1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达到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本部分费用为策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利进展;

1.4.2待本项目招商率达到80%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决定考虑奖励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奖励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甲方应付乙方之策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XX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推广之策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项目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招商、销售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租金价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开盘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5.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五)

2、招商销售费用结算:

2.1招商及销售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销售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之内容;

3.2待项目整体策划工作完成,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3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4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约定日期后出台,则乙方招商服务期顺延相应天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3.5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3.6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3.4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4.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4.2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即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3.5非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5.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确认,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或合理证据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释,否则如该商户在日后成功入驻签约,则甲方须支付合同中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

3.5.2为保证本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此“公平”特指:报价、租期、免租期等各项招商条款;

3.5.3甲方应在对外公开报价前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内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损失的,则甲方须以乙方受损店铺应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定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费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作为补偿。

(六)

3、销售费用的确定

项目商场内部商业物业之销售代理佣金: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物业价目表成交额的1.2%。

4、销售费用结算:

1.自该项目商业物业正式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止,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报表;

2.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销售额之相应代理佣金;

3.销售代理佣金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且完成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续为依据;若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若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为依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

第十四条: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条:其他

1. “商业项目(暂定名)全案策划纲要”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员之组成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4

开发商:

咨询公司: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

⑤ 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四.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房地产代理合同15

委托 方: (以下称甲方) 公司地址:

电 话:

营业执照:

受委托人: (以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因公司在黔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在贵州省境内以公司名义开展银行贷款中介业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开展本业务的合法资质。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文件,以方便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3、甲方必须为乙方创造各种有利于业务开展的其他条件,以方便业务的促成。

4、在贷款意向达成,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贷款企业贷款意向协议文件的签订,并且其后各项手续将由甲方全权负责办理。

5、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同乙方介绍的企业单独接触。一经发现,无论业务是否最终达成,甲方都必须支付给乙方企业意向贷款总额 (不低于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6、在贷款审批通过,资金下发后,甲方必须在一周内按照贷款总金额的1%一次性支付乙方的中介报酬。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的合法性。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在告知乙方后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真实有效的证件或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贷款意向的企业基本情况,协助收集完善该企业贷款所需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故意和贷款企业串通骗取贷款。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独立开展工作,和贷款企业达成初步贷款意向后,在甲方的配合下签订贷款意向协议文件。

4、在贷款审批通过,资金下发后,乙方有权及时取得贷款总金额的.1%的中介报酬。

5、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行为的合法性,一旦发现甲方存在违法行为,在告知甲方后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与乙方介绍企业单独接触,乙方有权责令甲方立即停止其行为,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 证件号: 委托人: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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