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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集锦8篇

安装承包合同集锦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承包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装承包合同集锦8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方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机电安装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

根据招投标文件、招标图纸、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按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机械、包管理费、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包环境保护、包设备调试、包机电总承包工程管理、包与土建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措施费、包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工艺方法等费用、包税金、包利润、包风险、包各种材料检测费及包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与余渣、废弃物、余泥外运费用、包竣工验收合格、并综合考虑甲供材料设备采保与运输、装卸费用等一切风险因素。

2.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附件及甲方要求完成《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气体灭火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管理,安装工程各专业管线三維空间设计、留洞图设计及预留、预埋件等的协调管理工作, 服从和配合协助土建总承包等项目管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强电系统:

2.1.1配电室低压柜系统图暂为方案图,从配电室低压柜出线的电缆及母线槽暂按方案图以单项工程计量报价,该部分按实结算。

2.1.2自低压电房外墙开始,至所有动力配电箱(含消防动力配电箱、双电源切换箱)、照明配电箱(含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电缆敷设均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所有提供给其它机电系统

的动力配电箱(含配电箱)如:电梯/扶梯系统、室内/室外(园林)系统、擦窗机设备、厨房设备、电话/电讯设备、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系统、机械停车系统、泛光照明系统,各机电/弱电系统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室内/室外动力电源接点和人防机电系统动力电源接点等。

2.1.3负一层商业区域、裙楼部分的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均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等,楼梯间照明、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施工至灯具末端。

2.1.4地下负三层、负二层动力系统、照明系统由机电单位施工。

2.1.5所有楼梯间照明、所有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房照明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

2.1.6塔楼部分由机电单位施工至各办公室内开关箱(含开关箱体、载流元件),新风机组、空调盘管配电由机电单位施工至末端设备,动力系统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办公室室内照明、电梯厅、内走道、卫生间、管井的照明由装饰单位施工。

2.1.7避难层(15楼)除卫生间、电梯厅外,其余照明系统均由机电单位施工。出屋面层照明由机电单位施工。

2.1.8发电机(含环保工程、废气净化、降噪措施和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由招标方另行委托设计及施工。发电机至低压配电柜的连接母线按暂估工程量由机电施工单位报价,按实结算。并协助做好机房的环保工程以及报建、验收工作。

2.1.9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并配合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

2.1.10 本工程消防水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从本工程配电房至沥王大厦消防泵房的供电线路计入本次投标范围,提供电子版图纸计算工程量,工程分界点为消防泵控制柜上接线端(不含消防泵控制柜)。从消防水泵控制柜到消防水泵间的管线(含控制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1防雷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土建总承包人施工。

2.1.12高低压配电房由招标方另行委托安装,工程分界点为低压柜出线开关出线端子。地下室侧壁预留的.强弱电进线套管由机电单位预埋。

2.1.13消防水泵控制箱柜、污水泵控制箱、卷帘控制箱由设备厂商配套供应安装,机电单位接线至控制箱进线端子。

2.2给排水系统:

2.2.1室内排水(雨水、污水、废水、压力排水、通气管)及室外化粪池、隔油池由土建总承包单位施工,室外排水管道由园林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自市政自来水表后起(不含水表组、水表井)的室外给水管道、包括室外消火栓的安装,

由机电单位施工。

2.2.3除卫生间给水支管外,其余室内给水管道系统均由机电单位安装;卫生间给水由机电单位在管井内预留给水阀门供装饰二次接驳。

2.2.4除卫生间淋浴支管外,热水管道及设备由机电单位安装,热供水及热回水管均接至沐浴间内,预留阀门供装饰接驳。

2.2.5室内外园林景观由本次机电系统施工单位负责预留给水接驳点。

2.2.6机电单位与装饰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给水立管、干管上的给水阀门;与消防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口;分界点的管线由机电单位安装。

2.2.7成品生活水箱由机电单位供应及安装,地下室生活水池由机电单位预留孔洞、预埋套管及安装管道、设备、附件。

2.2.8由机电单位成套供应的给水设备与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器之间的管线属本次招标范围。

2.3消防系统:

2.3.1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2.3.2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并按有关消防设计施工规范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工程承包。

2.3.3包括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施工。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淋泵取水口开始的所有喷淋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

室内消火栓系统: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室外消火栓由机电单位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各末端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并提供与智能化系统、城市联网报警系统的接口。其中消防广播系统须单独报价。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通风防排烟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防火门、防火卷帘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卷帘控制箱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本工程消防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除消防水池进水口和配电房至消防泵房的主供、备用配电回路以外,泵房其他管线、设备以及从泵房至本工程地块内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必须的阀门井、电缆井、预埋件等附属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消防泵、稳压泵等成套设备的控制器控制箱控制柜至设备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设备房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深化设计,并单独报价。

、手提/推车式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器:型号及要求详见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的消防图纸;

、本工程消防系统统一由消防单位组织调试、协调验收,建筑、装饰、机电、电梯、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相关单位配合。

、其他发包人认为有需要的且属于消防的一切零星工程。承包人拒绝或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增加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

2.4通风空调系统:

2.4.1地下室、裙楼、塔楼的通风空调(风、水)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2.4.2空调、通风设备与配套供应的控制箱控制柜控制器之间的配电线路、控制线路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4.3空调、通风设备与消防自动报警、楼宇自控等专业的联接由招标方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机电单位提供接口。

2.4.4空调冷水机组由发包方采购,机电单位负责设备验收、卸货、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调试(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2.5地下室人防战时机电管线由人防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平战共用设备、管线计入机电报价范围。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工程内容:

2、面积:_________㎡(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

4、其它要求: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预留工程款的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配合乙方的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4、工程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_________日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_________%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_________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因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进行调解、和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项目。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安装总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甲方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及相关配套(包括配合发包方售楼的有关通道、防护栏)等工程(详见附件一)。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风、首层住户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入户门、防火门、人防设备、楼宇白蚁防治、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责任。

2.3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

2.3.1等为甲供材料,详见附件。

2.3.2等为甲定乙供材料,详见附件。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保修期限按照XX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4.2保修期内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详见附件《保修期内维修工作管理的约定》。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应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恶劣天气日子。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计费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约定执行,总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合同暂定总价

本工程含税暂定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后45天内报送工程预算书及详细完整计算底稿(含电子版)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资料后45天内,甲乙双方按经甲方审核的工程施工图纸核对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计算本工程造价,然后双方可签订调整本合同建筑、装修、安装工程暂定造价的补充合同。

7.2计价方式

7.2.1除合同另有约定,计价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和说明,结合实际执行的施工方案(须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确认)、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及签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费)。

7.2.2土建工程套用;装修工程套用;安装工程套用;按规定取费,地区类别按类地区,计价费率有浮动范围的取中值。

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机械单价按工程同期(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以加权平均计算,其中土建、装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装材料下浮%。甲供材料的材料价不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经甲方指定价格的部分水电材料,其材料费不参与总价上下浮(以施工过程中甲方定价联系单为准),其余人工、材料、机械费均按本款约定参与总价上下浮。

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总承包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按甲方指定专业发包工程总造价(电梯工程为电梯安装费,外电工程为低压部分,不含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泵房供水设备工程)的%计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费,甲供材料管理费按甲供材料总价值的%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甲供材料管理费在结算时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收取服务费、配合费、协调费、甲供材管理费、采保费等。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立合同单位

乙方:

兹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经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使双方在施工工程中责任明确,经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食堂、宿舍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材料价

格及费率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实结算。

四、 施工范围:按现有施工图范围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

五、 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按施工图预算总价元,给排水,下浮元(壹拾捌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整),其变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与结算方法:

1、工程开始安装预付20%,计币

2、完成工程在万元;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暂留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保修金按时退还。

、工程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与土建同步竣工。

八、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各个单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施工,质量标准按质监部门评定为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2、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或增加设施,甲方出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乙方按新设计施工,但变更部份牵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费均由甲方负担。

3、乙方必须对用户负责,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内负责包修,保修范围:⑴施工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⑶因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电气线路、管道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有责任预以排除或调换,费用由甲方自理。

九、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其它:

1、在施工中,甲方应尽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种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场地,工具材料间由甲方提供负担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公司与_______ 建设单位签订的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由__________ 为甲方,代表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统一对外行使履约责任, ______为乙方,分包甲方该工程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安装工程承包原则

1、承接工程任务时由甲方统一投标,工程中标后,乙方单位通过投标(议标)承接安装分部分项工程。

2、经过投(议)标确定安装施工单位后,由甲方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安装负责人共同签订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安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主材及所有辅材。

承包范围:

(11#12#20#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13#14#21#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文明工地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陕西省长安杯

文明工地要求: 陕西省级文明工地

第六条 安装工程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

承包价格为甲方根据招标范围,向乙方所属项目部招标的中标价格。

⑴安装工程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平米造价约 371 元/㎡。

按中标预算造价,承包方向甲方交纳 20 %的管理费(含上交公司及安装公司的所有管理费)。

以上承包价格含 3.41 %的税金(若政府有相关调整文件,执行调整文件)。

2、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第七条 工程结算:

结算价格=承包价款+变更签证-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

其中: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项目详见补充条款

第八条 付款办法: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造价比例各自承担(或不承担)相应部分。

2、参照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付款办法(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根据到款额度及实际施工工程量,每月进度款扣除20%的管理费。

3、与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生效,甲乙双方安装结算确认后,除留结算价的 5 %保修金外,余款自建设单位付款后 30 天内一次付清。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金后 30 天内,扣除相应款项后无息支付乙方。

第九条 双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义务与权力

(1)、根据公司规定,甲方通过乙方,选择合适的安装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

(2)、全面负责工程的文明工地,安全生产,质量达标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并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另有要求的双方另议。

(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垂直运输机械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

(5)、负责工程正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吊装、洞、槽预留及修补工作,乙方必须跟班配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滞后,由乙方解决。

(6)、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或调度会等各种现场协调沟通会议,并通知乙方参加。

(8)、及时向乙方传递建设单位或监理的有关指令、变更通知等。

(9)、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业务用章。

(10)、负责统一收集汇总并按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报送各种资料或报表。

(11)、依据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各种款项。

(12)、负责组织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工作,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工程审计生效后一个月内与乙方作好内部结算。

(13)、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竣工验收和工程创奖。

(14)、负责统一组织交工后回访服务。

(15)、紧急情况下,甲方若联系不上乙方负责人,有权不通过乙方做出决定,但事后需告知乙方。

(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予以纠正,纠正后仍然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开具违约金单据。

2、乙方义务与权利

(1)、服从甲方统一组织协调。

(2)、配合甲方做好安装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承包范围内安装项目的施工、生产、任务的如期完成,并对其质量、安全、进度及经营全面负责。

(3)、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报送施工方案、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生产例会或调度会。

(5)、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中必须跟班作业,配合甲方搞好工程预留、预埋与交叉配合,以免影响施工总体进度。

(6)、墙面剔槽、打洞必须用电锤和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并在施工之前同甲方商议。如乙方不用剔槽机、电锤、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负担相应责任。

(7)、吊装、修补自身原因造成的洞、槽缺陷。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并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及时收集、整理好工程竣工资料,并交给甲方。

(10)、与业主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强化“无渗漏”思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与业主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

(1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且每个项目设一名安全员。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2)、负责安装分部质量创优,并配合最终检验和竣工验收。

(13)、负责安装工程服务维修。

(14)、由安装项目部负责完成安装部分结算资料的收集、做出安装部分结算,并按时报送甲方,由甲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部分结算的核对工作。

(15)、乙方现场负责人电话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确保甲方能联系上。

(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17)、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且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确保结算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款按时收回。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者乙方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阶段计划进度控制点形象进度完成。

2、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给乙方造成施工难度者。

3、未按设计要求完成自身留洞、留槽、预留者。

4、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影响对方正常施工者。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自身施工工序达不到要求,给对方增加施工难度的。

2、因施工质量和配合问题,影响对方上道工序或下道工序的。

3、损坏对方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的。

4、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造成对方抢、赶工期的。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业主(或业主指定的相关专业机构)报送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的,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

6、在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在后期装修阶段,不能因资金缺口或其它理由延误工期。

7、如因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社会罚款,应全面承担该罚款。如双方均有相应责任,则按各自造价比例和区分责任轻重程度承担罚款。

8、在工程保修期间,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造成甲方及业主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提及内容,甲乙双方均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2、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一经裁定,双方均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本工程获得的质量(雁塔杯、长安杯、鲁班奖)及进度奖金,按双方造价比例划分,如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其文明工地费相应扣除。

2、甲方所付款项需在公司内部记账划分。

3、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及安全保证金20万元,在竣工验收后无息一次返还。

5、本工程所有付款及报账方式均应执行航建安装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时应遵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6、印花税和水利基金以实际缴纳金额按土建安装审定造价比例进行分摊。

7、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以现场负责人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结算。(需要土建另行配合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需要采用土建部分采购的材料费(如钢筋,水泥等),为了外观土建需要另外增加的工作费应另外收费,在结算款中扣除。)

8、关于工程施工的罚款按土建安装审定价比例分配(罚款原因由乙方造成的,乙方负全责;与乙方无关的不予计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结算生效、保修期满、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乙方、安装项目部、财务处、经营管理处各持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

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

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

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

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建筑管理部门鉴(公)证机关

(盖章)(盖章)(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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